只是没想到,自己的心愿,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就是个行走的提款机。
没遇到于沫沫之前,张锐也没吃过什么特别好的,相比起这六年,那都是美味佳肴。
今天这一顿,是这具身体第一次吃那么好的,竟然是金莲给吃的。
久没遇上荤腥的身体本能放大嘴里食物的美味程度,让金莲都感觉这一顿,是她吃到的天下第一好吃的东西。
吃饱第一件事,金莲就是找了个按摩店躺一会让人按按。
这破身体,再熬下去,不用跳河了,自己也能嘎。
每天吃的少干得多,铁人都要顶不住,工地的农民工都知道,干重活的时候,舍不得吃肉也要多塞自己几个大馒头,张锐全靠吃空气,但凡爱少一点都做不到这程度,简直要命。
按摩完,金莲就找了个好点的酒店住,张锐那个破出租屋,还是免了吧,租的最便宜的房子,啥条件,都不用仔细描述。
再看看于沫沫自己新租的单身公寓……
于沫沫那时候想出去钓凯子了,就找了蹩脚的借口搬出去单独住。
脑子里只有自己女朋友的张锐也是被哄得晕头转向的,就同意了于沫沫自己单独去租住靠近花店的单身公寓,而他自己就换了便宜的破房子租。
一句傻叉在心里偷偷送给傻了吧唧的张锐。
哪有男女朋友不住在一块的道理,竟然让个女人给哄得团团转。
转念一想,张锐不过是从小都太过缺爱,他是那种生存方面很强,但是心里十分孤独的人。
在他刚刚情窦初开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最喜欢的于沫沫,从小缺失父母的爱,就急切的想从女朋友身上汲取到。
一颗真心就毫无保留的全刨出去,还真以为真心能换真心,结果在于沫沫身上栽了跟头。
这种人,统称为小傻瓜!
躺在酒店的柔软大床上之后,一股困意袭来,不是金莲的感觉,是这具身体的下意识反应。
太久没有吃得这么饱这么舒服,还这么没有压力,更不用睡在硬邦邦的破床上。
沾到枕头的那一瞬间,金莲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金莲就先去退租,押金都不要了,那几百块钱的,就当做善事了,出租屋里的玩意也是一件不留当垃圾丢垃圾堆里。
接着便是去辞职,也不是什么大公司,更没有签什么合同,也没到那种你不交接老板就会死的地步,顶多就是工资不要拍屁股走人。
才一个上午的时间,金莲就一身轻松的搞定掉所有事情。
直到吃过午饭,她才慢吞吞的踩着共享单车去找于沫沫。
花店在一个很好的地段,于沫沫人品不行但是眼光不错,才大半年的功夫就已经回本,生意也逐渐稳定,每个月进账不少。
金莲到的时候,于沫沫正在整理新到货的鲜花,早上一般没有急单或者预定单,她都是在十一点过后才来开门,生意大多都是在下午和晚上。
店里就一个帮忙的小妹,要到两点才来上班。
“啧,老婆,在忙呢?”
金莲一进门就扯开嗓子喊起来,肚子吃得圆溜溜的,嘴里还叼着一根小牙签,熟门熟路的来,身上还一抖一抖的,活像个来手保护费的流氓。
正忙着的于沫沫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大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