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沈长山一家与队伍脱离后,三里村队伍原本的安稳荡然无存,一路上不是遇见流匪就是抢劫偷东西的。
而在沈娇娇自卖自身后,沈长锋一家就只有最后一点口粮,加上失去了沈娇娇的好运加持,沈家陷入被动之地。
好不容易走到有水源的地方,沈老爷子因为饥饿与缺水倒地不起,就连何来娣也是差点撑不住。
沈长锋和沈文松要好一点,却也没好到哪里去,几个人浑身瘦的只剩骨头,这是大多数人逃难时的现状。
他们好不容易才走到洛州的时候,却发现那里已经陷入了战乱,他们这些难民根本没活路。
何来娣在这里彻底倒下了,临走的时候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沈文松和幼子,她还没找到幼子,还没有看见她儿高中,最后是睁着眼睛走的。
沈文松和沈长锋一路逃到京城脚下的枫桥镇,那是历经了千辛万苦,一路上,父子俩的小命差点没了。
粮食没了,银子也早就花光了,父子俩是靠着乞讨才走到枫桥镇的。
沈文松身为文人的那点骄傲和面子在就放下了,他遇见宋云舒的那天,他是去寻死的。
彼时,他心里万念俱灰,将脸和头发洗干净,换上一身最前面的衣服,缓缓走出居住的破庙,前往镇子外的河流,想要投河自尽。
宋云舒看见他的时候,他穿着一身竹绿色的袍子,衣服有些旧却洗的干干净净,有些枯黄的头发竖在后面,光是从他的背影就能看到他的削瘦落寂。
“这位公子,等等!”
刚看到他要往河里跳时,宋云舒赶紧出声阻拦,她身旁跟着的下人也连忙去把人拉回来。
“堂堂七尺男儿,何事想不开,竟要跳河寻死?”
沈文松转过身来,看着眼前温婉秀丽的女子,“多谢姑娘好意,只是在下已经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了。”
看到他瘦削的面庞和黯淡的眼神,陆云舒知道,他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重大的打击才会变成这样子。
“公子,人生有千般不如意,都会过去的,倘若轻易放弃生命,那才是追悔莫及。”
“多谢姑娘好意,在下身份卑贱,恐污了姑娘的眼,这便重新寻一个地方。”
陆云舒脸上的表情微滞,重新寻一个地方干嘛?寻死吗?
“见公子身上颇有些气度,可曾读过书,我父亲喜欢帮助一些因家庭环境,无法继续读书的学子,公子可要去一试?”
沈文松猛的转头,盯着陆云舒,“小姐说的可是真的?”
陆云舒笑着点头,“这是自然,你我素不相识,骗你对我没什么好处,你说呢?”
沈文松俯身一拜,深深的给她行了一个礼,“多谢小姐好意,文松一定会报答的。”
陆云舒点头,随后叫一旁的下人带着沈文松去他父亲资助的学堂,那里面都是一些因各种原因无法读书的学子。
当然也不是什么学子都收的,还要通过夫子的考核。
只要考核通过,便可进入书院读书,不用交束修,学堂内免你五年的杂费,倘若五年后还是无法更进一步,那便退出书院。
就这样,沈文松打消了寻死的念头,并且在恢复样貌后,慢慢俘获了宋文雅的芳心,坠入了宋家做了个上门女婿。
至于他父亲宋长锋,在宋家的帮助下,也在枫桥镇上落户下来,宋文松现在是全力备考今年的科举。
他在文学上天赋不算好,只是他舍得下功夫,再经历过逃荒之后,他更懂得权利和金钱的好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