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回,我的赃血浸染皎洁的白玫瑰。
郑琳佯是想困死我,她知道我贫血,在我手腕上划一道,就可以让我再无反抗之机,只能苟延残喘。
我伏倒在白玫瑰边,背靠着冰冷的墙面,手腕处火辣辣的疼,我费力低头看了一眼,血肉模糊,几乎能看到森森白骨,我支撑着自己坐正了。
我想,我坚决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这个鬼地方,我是不想争抢,也无心害人,但也绝对不能让任何人随意的害了我,郑琳佯也不行。
背靠过的白墙上也沾了血迹,好在没有很多,背上的伤口应该是不大,我之前去医院缝过针,就算再撕裂一次总也比手上的这个情况好得多,我从鞋底抽出随身携带的软刀,手指长,但却异常锋利,我迅速从衣服上割了一块布死死缠住手腕,牙齿咬住配合另一只手给布条打了个死结。
锥心刺骨的疼痛,这感觉,就好像在拿了把锯条,一点一点把手骨锯掉,只掉眼泪已经是很坚强的事了。
简单包扎后,我环顾四周,我一定得找什么办法出去,郑琳佯收了我的手机,就是怕我打电话告知外界,可她不知道我还有底牌,老傅给我准备过五个贴身保镖,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是我出门他们都会跟着,以前觉得这是老傅跟踪我监视我,现在想来,他可真是有先见之明。
只要我能出去,或者说,做出什么动静让他们看到,我就还有救。
我能选择的大概就只有房间侧面的这个窗户。
门外的郑琳佯安静下去了,谁晓得她是不是真的自杀了,我也不大在意,总之若不是老傅找上门来,她大概不会再管我了,写哥说过,这样的疯子杀过人后会沉寂好一段时间,享受鲜血淋漓的过程,至少他看到过的都是这样的,我信他。
我撑着站起身来,看了看杂物间内我能用到的工具。
得了,什么都没有,郑琳佯生来最讨厌折腾,这里就算是杂物间,也不会堆什么没用的垃圾在这儿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实木沙发和我眼前这个花瓶。
沙发我是肯定移不动的,花瓶也是塑料的,没有一个能砸碎窗户放我出去,我还真就得靠我这副骨架子了,我苦笑笑。
疼一下,总比要我命好。
我捏了捏那只没有伤的右臂,随后果断手肘对着窗户以我能做到的最快的速度冲过去。
“砰”的一声。
窗户没有碎,但边缘处多多少少有了些松动,我的筋骨差点儿碎了,冲撞带来的振动使血液浸湿布条落在地下,溅起灰尘。
不敢犹豫,第二下很快撞过去。
玻璃还是没碎,但比上一回更好了些,好在我手麻了,没感觉多疼,只是眼泪同血液一样还在不停地往下落,矫情的很。
我接着撞,一声一声响彻云霄,迷糊的时候就想点儿让自己高兴的事情,比如,好在当初装修的时候贪便宜,给郑琳佯买的都是普通玻璃不是钢化的。
撞的久了,我竟真能听见自己淡淡的笑声,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笑了,我的脸完全没有知觉了,准确来说全身都没有了,我还能在那里站着,全然是靠本能的求生反应。
不知是撞了多久,在我真的将要支持不住的时候,面前传来一阵碎裂声,手肘火辣辣的疼,我却很高兴,因为我感受到了疼,只有疼痛才能让我感知到我还活着……
我眼前黑乎乎的一片,只有一个小点儿能让我看到这个世界,玻璃碎了一个小口,我痴傻的把两手放上去,尖利的碎片刺入我的掌心,触碰神经,使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也刺激我的大脑,还觉得不够,我用力握紧了它,我更清醒了些。
我连咬牙都不敢费力了,顾不上嫌疼,我深吸两口气,随后费尽所有气力大喊:“救我!救我……”
“大小姐?你看那是不是大小姐?”
“还真是!怎么一下成这样了!快救人!”
“快通知傅董!”
“还通知个屁!先打120啊!”
终于在一个巷口,我看见了那几个保镖叔叔的身影,他们乱作一团,手忙脚乱的从兜里掏出手机,打通电话后,说话都结巴,好在手上动作还算利落,他们急忙冲过来,把能拿出来的坚硬物品都掏出来,三下五除二砸了我面前的玻璃,把我从屋里架出去。
而我早已体力不支,出来见到惨白的月光,我头一仰倒了下去。
后面发生什么我就不太清楚了,只是隐隐约约在耳边听到了郑琳佯的呼嚎,然后,又是滴滴答答的声音,最后就是老傅左一圈右一圈的兜转和打个不停的电话,总之很吵,无时无刻都在吵,我睡不着,但我也睁不开眼睛。
“时时有半点闪失,我一定让伤害她的人都不得好死!”老傅在我身侧不知对谁嘶吼。
伤害?呵,伤害我的人可海了去了,我甚至都不知该怎么评价。
老傅的电话打完了,进来一个医生把他叫出去了,我消停了没一会儿,表哥又来了,他想拉我的手,可他不知道,我手上全都是被玻璃渣穿透了的孔,他刚碰一下我手心就一阵酸痛。
“别动!别动……她手上有伤……”
是陆澄澄的声音,他头一回敢对表哥发脾气,声音哑得可怕,表哥难得的没骂他,只是不住的自责。
“对不起,对不起……我昨天晚上就不该走,我应该跟着她的……”
跟着我?跟着我也没有用啊,郑琳佯是不会让表哥进门的,她那吃软怕硬的,如果表哥真的过去了,她一定会说:我有体己话要跟我女儿聊,你是外人,是不是该退避一阵儿?
郑琳佯一定知道她装模作样讨来的十分钟也够要我的命了。
所以这不是表哥的错,不是老傅的错,但也不是我的错,那是谁错了呢?郑琳佯吗?
我可能是傻了,经此一遭,我对郑琳佯没有丝毫怨怼之意,也不觉得她狠心,我反而佩服她,她就算是疯了,至少别人欺负了她她敢说出来,也敢用最极端的方式报复回去,自己的女儿也可以下手,但我永远做不到。
我怨、恨、斟酌、不说、不做。
所以我佩服她。
早上的时候我醒了,老傅、陆澄澄、表哥都不在,守着我的只有梁森。
一问才知道,留守人员中原本还有小叔、澄澄和陆茵茵,小叔是昨晚半路折回来的,一盆冷水把自己浇醒了,看了我许久,最后实在看不下去,不知道跑哪个楼道郁闷去了;澄澄晕血,我伤口换药的时候又裂了两次,他坚持不住,也晕过去了,现在在另一个病房;至于陆茵茵,梁森怕我看见他恶心,找了个理由打发了。
“惜时,你这么快就醒了,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梁森叹了口气,看了眼表:“这才三个小时,你是不是饿了?渴了?少吃点儿什么再睡一会儿吧。”
我摇了摇头,脑子还有点儿浑,好在我还能清晰的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梁森,你现在能不能立刻找人买下一套合住的房子?要已经装修好的那种,不需要太好,但也不能太差,看的过眼就行。”我定了定心说道。
梁森有点儿懵,但他还是先掏出手机发出两条消息去,不一会儿,他把手机递给我。
“上面的都是现用的,你看看要哪一套。”梁森给我指了个方向。
我看了一圈,想想郑琳佯那个高傲的性子挑剔的模样,我选了套最贵的,四百多平的小别墅加个院子,地段也还不错,总价不到四千万,还在我可承受范围内,我将手机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