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一早。
明锦上了山,前几日夜里设了陷阱,如今猎物应该已经上钩了吧!
果不其然,她所设下的陷阱全部都已捕到猎物,收获颇丰。
她用几根翠竹做成竹筏,将猎物全部搬到竹筏上,然后下山直接去了集市,她对现在的鱼凫族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这里的物价,所以只能将价稍微降低了一些。
若是皮毛上好的,便拿去卖给了一家贩卖皮毛的商铺,另外几个肥厚的猎物便拿去卖给了屠宰场,得来的银钱正好可以购买一些米面和一些生活用品,甚至还可以给自己买一些针线和布匹。
热闹的集市上,明锦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而这些繁荣景象,是他几千年以来,见过的最繁盛的景象,所见所闻,都是不曾见识过的。
原来,强盛,真的可以改变民俗民风,让整个部落跟着富裕富强,也能不断进步,更新以前陈旧而又古板的思想。
她原本购置好所需物品就要回去时,却被几个地痞流氓给盯上了。
“哟!小娘子,要去哪儿啊?跟兄弟几个乐呵乐呵啊!”
“别害羞啊!快点儿把你身上的银钱都交出来,不然,哥几个可要动粗了。”
明锦不屑冷嗤,怎么她到哪儿,哪儿就有地痞流氓耍无赖啊!
见明锦丝毫没有惧意,甚至完全不把他们当回事,这可把这群地痞流氓给惹急眼了。
“听见没有?赶紧的,把身上的银钱交出来,哥几个饶你不死。”那人一步步逼近。
而另一个人又从她的后方包围而来:“小娘子,我劝你识相,要知道这地界是谁罩着的,赶紧交出钱财,饶你一命,若不肯,就别怪我们无情了。”
其中一个地痞流氓好似发现了明锦的美貌,激动的就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样,色胚的跟个没见过女人似的,淫笑着。
“唉!你们瞧,这小娘子还有些姿色嘛!不如将她扛走,乐呵乐呵,再搜刮她身上的钱财,岂不美事一桩。”
果然,经过这人的提醒,所有地痞流氓都开始色眯眯的打量着明锦。
周遭的商贩或是百姓,都不敢多管闲事,只敢偷偷观望着,甚至还有一些直接弃摊而逃,躲到安全的地方观望,生怕被牵连。
明锦瞧着这些无赖只怕背后有靠山,不然,这几个人也不敢大庭广众之下抢劫。
而且,周遭的百姓都不敢多管,可见他们背后的势力应该不弱。
不过,她明锦可是从来不吃素的,历经这几千年来,从来都不是吃亏的主,要让她屈服,那他们便是要脱一层皮或者拿命来为她泄愤。
几个地痞流氓完全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人?反正欺软怕硬的他们是欺压百姓欺压惯了,根本不带怕的。
“小娘子,哥几个只给你一次机会,赶紧乖乖的就范,伺候好哥几个,不然,你这小命,可就难保了。”
说着,一群地痞流氓开始摩拳擦掌。
明锦邪魅一笑,站在中央,丝毫不怵,反而还来了兴致。
来了这么久,她还没有动过手,试试自己的武功有没有退步呢!
正好,便拿你们几个练练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