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家人们就开始支持吉利肯,反正也是顺手的事,他们每次外出归来,总会给他带来一些动物幼崽或者植物种子。
肿头娃从此走上一条小康之路。
他发现“种植”比出猎省劲又收益高,而种植草药更是高附加值产业,而浪费一些谷物干果之类的养殖一些小动物更是一个妥妥的“致富之路”,于是他在这条路上一去不回头。
当别人忙着搞传统产业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搞农业和畜牧业了。
要不是自家土地太少,他早都带着家人实现他“不劳而获”的小目标了!
再后来就是顺风顺水,就是膨胀,吉利肯开始想吃天鹅肉了。
要说以他的身家条件,在部落里也不算癞蛤蟆了,但是合适年龄的姑娘们就是看不起他。
但这真不能怪这些姑娘,任谁也不愿意跟一个个子才到半山腰、脑袋赛过野猪头的Q版男人成家吧。
由于吉利肯跟他养着用来下蛋、经济价值更高的鸡宝宝们外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大家私下里都戏称吉利肯为“鸡哥”。
随着年龄增大,“鸡哥”变成了“鸡叔”。
他的爱好也开始变得非常专一——养鸡!
要么养鸡挣钱,要么挣钱养鸡。
他不再纠结于形象和婚姻,而是经常光顾部落里的几个“小黑屋”。
那是一些异族的女人开的肉店,这些女人要么生活所迫、要么就是嫌弃自己的腰包太瘪,反正只要不是同族,基本没可能怀孕,那就来个双赢。
既方便了那些单身汉,也让自己更充实,上下通吃,何乐而不为!
所以雷权代替他成为了部落王老五的那段时间,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众人大多愚钝,舍本逐末、舍近求远。
放着安全、舒适、富足的农家生活不过,非要跑去森林真人冒险玩命,值得吗?
人们都拿着自己跟那个叫雷的家伙比较,其实挺可笑。
因为不论是自己还是雷,其实力或者说是思想高度,都不是这些普通人的认知能触及到的。
一堆穷人,却敢于肆无忌惮的嘲笑着千万富翁,岂不知富翁盯着的——是他们每个人手里的那点口粮。
吉利肯看的出来雷权的厉害,他评估了一下,自己从武力到智力到行动力,哪点都比不上雷权,更不要提什么形象了。
所以想发财的人最好不要互相挡路。
那个雷没有的自己有,他有的自己再学过来,还不用自己动手,只要付出几个鸡就完事了,多爽。
就比如眼前这个新的大土石墙四合院,不但看着就结实,住着也舒服多了,等到过冬还能养活更多的小鸡崽子,来年岂不是更发了?
至于别人的各种纵横向对比、风言风语的就随风去吧,啥事能有养鸡快乐?
看着新家大炕上一大帮无所适从的小鸡仔叽叽喳喳,吉利肯满意的点点头,看着蛋成批量变成鸡,那种成就感太满足了。
话说现在小鸡仔数量有点多了,卖肉的小黑屋里那个鹰身女妖挺不错的,要不要给自己的小鸡仔们找一个妈妈呢......?
身材矮小的吉利肯习惯性的晃了晃自己的大头陷入了算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