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机会上台呀!
陆旷‘噔蹬蹬’跑上舞台。
此刻灯光已经全开,模拟就是后天舞台的实况。
从台上看,台下黑压压的,观众数量不多,也没几个注意舞台上,仍旧可以让陆旷体会一下舞台的模样。
他不是没上过舞台,但真正作为主角的机会是绝对没有的,就像之前他跟刘絮说的,《雷雨》中他只能扮演雷雨。
拥有一个舞台,拥有一个更大的舞台,拥有每一个不论大小的舞台,是每个音乐人的梦想,当然,顾筝除外。
顾筝之所以能够除外,是她可以选择的舞台太多了,她从小到大就是焦点,幼儿园就代表园区参加市级比赛,到了大学就更是各种音乐剧女主角,各种浮华让她觉得专注于内心才是音乐正解。
陆旷在没有机会登上舞台时,也会认为他只能专业内心、专注音乐之美,可凡是音乐人,哪有不喜欢舞台的。
不为什么,就为把自己演奏给世界听,就足够了。
陆旷目光掠过,看到一顶红帽子,咦?丰乔也在呀,他那顶红帽子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前奏响起。
是《IN THE DUST》的前奏。
《IN THE DUST》是美国歌手、钢琴家、作曲家及演员Bruce Hornsby的歌曲。
这首歌在国内并不知名,陆旷提及它之前,吴美娟甚至没听过它,不过按照之前吴美娟说的原由,她觉得选择这首会一下子凸显出陆旷的高知人设,脱颖而出的可能性便大了很多,这就是先天优势。
何况,也的确很好听。
陆旷很喜欢Bruce Hornsby,《IN THE DUST》这首歌没有中文译名,如果翻译,应该叫,《隐入尘埃》。
它讲的是一片微尘的故事,生若微尘,死如微尘,漂泊无依,随缘而舞。
从色彩版图上看,它就是一片纯粹忧郁的黄色,有的地方几乎是透明的,那种弃世之意,会触动听者心境,让其生出忧伤之情。
前奏完。
“……Meanwhile the night turns the story into drama
The clowns to ghosts and the lawmen to thievs
……”
陆旷开嗓便吸引了所有人目光,不是因为多惊艳,当然,也有陆旷如今高达55的“肌肉控制”所带来的嗓音特点,更多则是因为这是一首英文歌曲,先天便会吸引目光。
但第三句还没唱。
这首歌的全貌还没展现出来。
忽得一个声音插进来:“停了停了!控台停了!在干什么?他是谁!谁让他上台的?!”
随着这个暴怒的声音,另外一个男性冲上台,质问陆旷:“你是谁?谁让你上台的?”
音乐停。
面对质问。
陆旷显得有点尴尬且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