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云宗

第七回 途中(1/1)

李云心里泄气,脸上却微笑着,“小公子锦衣玉食,还缺钱呀。”

小公子听了,脸上有点难过,“我父亲过世时,我还太小。镇国公府里是我大哥做主。二哥已经被挤走了。我孤苦无依,才不得不在镇国公府里,早晚是要出来自立门户的。”说着小公子拿出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不入轻车侯”。小公子指着牌子说,我虽然年纪小,但也被封为侯爵,可以自己开府的。

李云知道这个轻车侯是很低等级的侯爵,但那也比伯爵、子爵等高级。不过小公子的这个侯爵是有个定语“不入”的。这个意思就是朝廷只给荣誉,不给俸禄和府邸的。相比较起来张大胡子的“一等定国候”,就厉害多了,一看就是有军功而颁的爵位,朝廷要发俸禄的,还可以向朝廷申请府邸。不过现在朝廷日子难过,俸禄经常发不出,申请府邸倒是可以,不过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排上,还不如自己掏钱买。

小公子这个侯爵,一般都是颁给功臣的后代,名誉上很高,见官不拜。可以向天子上折子,出门有规定的仪仗,看着很威风,但前提是你自己有钱。因为功臣的后代太多了,都由朝廷发俸禄和府邸,朝廷早就垮了。所以小公子只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

类似的事情,李云也有所风闻,但没想到今天就遇上一位穷侯爷。

李云想了想,觉得如果与小公子合作开店也不错,又不是给小公子当奴仆,是平等的关系。不过要谈好分成的比例,心里有了主意后,李云故意站起来对小公子说:“公子的心意是好的,不过我还要去庞城,眼下恐怕难以合作。”

小公子一笑,“好说,好说,这事不急,到了庞城再谈。”

李云回到自己的房间后,觉得小公子年纪虽小但还是挺厉害的。本来想抬一抬身价,结果小公子不上当。不过这个事确实不用急,这一路去雾冬城再转去庞城,有的是时间。

李云又在队伍后面跟着走了。李云的脚力,可以走在队伍前面,但不合适。

李云觉得张大胡子挺好,如果能一起走江湖,定然合作愉快。可惜张大胡子受了镇国公嘱托,不能离开小公子。李云慢慢的东问西问,知道了这次出来跟随小公子的三个手下中以张大胡子地位爵位最高,年纪也最大。李云觉得称张大胡子为张爷,也可以了。不过张大胡子不乐意。

小公子的阴险脸手下陆康,原是军中祭酒,后来因过失离军。与镇国公的大公子极好,是大公子派来监视小公子的人物。小公子也明白。张大胡子对阴险脸陆康有成见,背后一般称陆康为阴人。

长得比较英俊的王叔,是小公子母亲的族人,练过武,比武时受过伤。小公子母亲过世之前,把王叔安排在小公子身边,还很费了些力气,大公子才勉强同意的。估计大公子觉得镇国公给小公子安排了“一等定国候”张大胡子,就很难对付了。

本来这次出门,小公子想把阴险脸陆康留在镇国公府,但没成功,还是带上了。李云觉得三个人中,张大胡子武功应该是最高的。但张大胡子却说,阴险脸陆康是很难对付的,如果一对一单挑,阴险脸陆康会转身就逃。但如果有人一起围攻,张大胡子觉得自己可能会死于阴险脸陆康的偷袭。英俊的王叔,年纪还轻,一路上主要做些粗活,功夫一般。

李云问小公子的名讳,张大胡子避而不说,“小公子愿意告诉你时,他自己会说的。”

李云问王叔也有爵位吗,他怎么也有自己的马车。张大胡子笑了,“他没有爵位,他坐马车是用来当幌子的。如果遇袭,他首先吸引敌人的注意力。”

队伍走走停停,离开了去庞城的大路,走上了去雾冬城的小路。

李云没去过雾冬城,觉得道路越来越险峻,心说这里真是劫道的好地方。结果还真的来劫道了,不过前面开道的队伍就直接打发了,李云随着大队路过劫道的地点时,只看到几个受伤的士兵,张大胡子出面安抚协调了一下,队伍就继续前进了。小公子始终没有露面。

张大胡子回到最后一辆马车边上,对李云说,“其实就是些活不下去的平民,到处打仗,有太多平民在流浪。”

雾冬城不大,建造在关口的山顶,正好监视住了下面的关口。雾冬城为商旅而建,商旅运输走到这里正好休息住店。李云随着队伍进了雾冬城,发现这里很萧条,很多店铺都关着。从城门到客店,除了小公子的队伍,没看见其他商旅的队伍。

李云不知道小公子来雾冬城的目的。但猜测与战乱导致的萧条有关系。李云住进客店后,又开始练习吐纳,不知道小公子的动向。吐纳练了三遍,李云觉得肚子饿了,就出了房间,到了厅里。厅里没人,掌柜的在睡觉。李云出门看到墙角有个狗尾巴草,折了进厅,用狗尾巴草去戳掌柜的鼻子。掌柜觉得有东西在碰自己鼻子,伸手打开,一会儿又来了。掌柜下午觉睡得正好,不耐烦的抬头看看了,四周没人,也没有苍蝇。掌柜把头换了方向,继续睡。

李云躲在柜台下面,不出声的偷偷乐。

李云出了厅,打算去街上找点吃的。出了客店,仔细一转,雾冬城实在是太萧条了,找不到有开张的小吃的铺子。原本在路上,听张大胡子说,雾冬城的混沌不错,找个铺子吃一碗,浑身暖暖的,混沌味道也不错。李云想尝尝是否像张大胡子说的那样,结果走了很远,也没有看到一家铺子在卖混沌。

李云正打算向回走,看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独自推着车子,从一个巷子里走出来。车子上有棚有灶,还有一些炊具和凳子。李云好奇的看了看,觉得应该是摆摊的,就跟在后面看老人向那里走。

老人推车到了主街上,开始摆放桌椅,撑起面板,把炉子也生好,果然是个混沌摊。李云大喜,成了第一个客人。“给我来一大碗混沌。”

老人看看李云,似乎没听到李云的话,只是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大锅。李云伸手到老人面前晃了晃,老人把李云的手拨开,指指旁边的一个罐子。李云奇怪的看看罐子,里面空的,没明白什么意思。李云看着老者,“我要一碗混沌。”

老人看着李云,却不开口说话。李云火向上撞,正要开口骂人。旁边又来了一个大汉,熟练的向罐子里丢了两个钱。老人立刻开始向锅里放混沌开始煮。大汉自己找了个凳子坐下,等着混沌好。李云看看大汉,又看看老人,也学着样子,向罐子里丢了两个钱。老人向李云点点头。李云看着老人并不向锅里放更多的混沌,李云有点奇怪。“怎么不给我煮混沌,给你钱啦。”

老人面色古怪,不吭气。

“老谭头被人割了舌头,哑了。”先前的大汉说,“小哥你过来坐吧,你给钱,一会儿混沌好了,自然给你端过来。”

李云涣然,转身来到桌前坐下。“他怎么不煮我的一份。”

“这个老谭头煮混沌都是一碗一碗的煮,我的那碗还没捞出来,不会给你煮的。”

“哦,原来如此。”

正说着,老谭头给大汉端了一满碗混沌过来。碗虽然大,但装得太满,李云看到老谭头的大拇指分明泡在汤里。大汉很高兴,立即开吃。

李云却站起来,回到锅边看着老谭头煮下一碗混沌。

一会儿混沌好了,李云抢先双手捧碗,示意老谭头把混沌捞出来放碗里。老谭头有些惊奇,但还是照做了。李云双手捧碗,小心的、慢慢的转身,把碗向桌子上放。就在这时,有人一拍李云肩膀,“你小子倒是会找地方。”

这一下有点突然,李云急忙运气顶住,好悬没把汤洒了。放好碗,一看,原来是张大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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