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目送老邵离开之后,洛洛独自回了家。
一打开门,简之恒一身正式隆重的打扮站在客厅里,前胸口袋上别着一支红玫瑰。
洛洛面无表情地关上门,再打开,这次简之恒看过来,冲她露出一个魅力四射的笑容。
好吧,看来不是她没睡醒。
洛洛走进去,上下打量着恍若抽风的舅舅。她随着简之涟出入上流宴会,耳濡目染之下对衣服首饰之类产生了一定品鉴力。
看得出舅舅这是看似低调的盛装打扮。高级定制的黑丝绒西装将他的身形衬得更加高大修长,气质沉稳,又凸显了他贵气而又优雅的气质。
再配上他神采奕奕的俊脸,眸光流转的桃花眸,杀伤力堪称恐怖。
简之恒再次邀请洛洛陪他去网恋奔现,被洛洛无情拒绝了。她还在寻思父母之间是什么情况,不是很想出门。
“我看你这段时间心不在焉的,在家待着干嘛?反而想东想西的,洛洛就陪舅舅去吧,好吗?”
洛洛耐不住舅舅的缠磨,半推半就被他拉出了门。
这次简之恒很有底气地坐在驾驶座,他已经办好了美国驾照换中国驾照的手续,可以在内地上路了。
他在驾驶座愉快地哼歌,洛洛坐在副驾驶座上发呆。
怎么以前没发现舅舅这么热情开朗,比金毛还像哈士奇……
各怀心事的舅甥俩一块前往市区,有了上一次的失败经历,简之恒老觉得事情可能不会那么顺利,于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一个养尊处优的老板开出了专职司机的水平。
洛洛不禁赞叹,“舅舅的开车水平比妈妈高多了。”没有给她一点提心吊胆的惊悚感。
简之恒口头谦虚,“哪里,和你妈妈比,多少有点欺负她了。”
洛洛望着窗外逐渐密集的建筑物,快开到cbd那边了。以前爸爸常带她来这边的书店买书,她很熟悉周围。
于是好奇道:“我们去哪里见薛阿姨呀?”
“三联书店对面的咖啡馆。”
“为什么不约在书店?”洛洛可喜欢三联书店了,从装潢到书籍再到气氛,醇厚庄重而不失清新质朴。
简之恒无语地看着小姑娘,“书店不好谈话。”
为了心目中的快乐家园,洛洛决定辩驳他,“您可以低声为她念博尔赫斯的《恋人》,非常有意境。”
“我还可以念英文原版。”简之恒耸耸肩,不以为意道:“过于浪漫了,不适合我这个文盲资本家。”
实际上,他念书时就不喜欢读外国名着,是一种莫名却执拗的抗拒。
“也许薛阿姨会喜欢呢?舅舅是不是应该投其所好。”
“她不会喜欢的。”简之恒笑了笑,摸摸洛洛的头。
薛晴和他一样是个标准的理科生,丝毫没有文艺细胞,她喜欢读的都是牛津精神病学教科书、精神病病例精粹ocR之类的大部头专业书。
别问简之恒是怎么知道的。曾经他去英国出差,问薛晴想要什么礼物。本以为她会选择其乐鞋、LUSh护肤品或者公爵红茶之类的特产,他都做好百忙之中亲自前往burberry工厂为她挑选一些商品的准备了,薛晴二话不说给他列了一个购物清单——清一色的医学专业书。
简之恒没有交给助理去做,而是亲自去挑书。他在阴雨连绵的天气,跑了四家书店才买齐,小心翼翼抱着那一堆大部头返回酒店。
回国时行李需要托运,他生怕压坏她的宝贝书,用自己的厚毛衣垫在外围,就这样装满了20寸的行李箱。
这是简之恒人生中十分难得的经历,然而这还不是最令他印象深刻的。
他现在还记得,薛晴见到他时第一句话是,“书都买到了吗?”
他那时满脑子都是哄她开心,也没有计较她的关注点,二话没说就打开行李箱给她看。他记得她纤细的手指细细抚摸着书皮,眼眸晶亮,甚至兴奋地拥抱了一下他。
简直比见到他回来还要开心。
“太好了,多少钱,我转给你。”
“……”
薛晴见外的态度,让简之恒的笑容冷凝了。
他花了半天时间挨家书店为她集齐书,穿洋过海带回来,第一时间就赶来见她。她都不夸他一句,还要跟他计较那点小钱,这种态度像是一盆冰水,一下子浇灭了他的热情。
那场见面没有持续多久便不欢而散。
其实不只是那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