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剑,约莫一米长。
实实在在的长剑一柄,已经可以归属于观赏品一般的存在了。
起码大部分武者,都不会选择剑来当自己的随身兵刃。
搁再早些年,这是只有王公贵族才能佩戴的,称之为礼器。
说穿了,这玩意中看不中用,可架不住是真好看啊,肆意风流,潇洒不羁,最为文人骚客所喜爱。
至于为何在民间有这般大的名头,只能归类于话本小说都是寒酸书生所写。
所以貌美女鬼,痴情蛇精,大家闺秀爱书生的戏码,也就不足为奇。
敲定兵器形状,李承焰又有些犯了难。
主要是,白鹿这家伙,守在炉子口,也不嫌弃高温酷热,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瞧。
你这么看着,我还怎么开挂?
多少有些不礼貌了。
对于李承焰的白眼视之不见,摸着自己光溜溜的下巴,一个劲摇头晃脑,装作自己很懂的模样。
看他这做派,李承焰心中存疑,干脆把铁精一并丢进炉子加热。
按理来说,这算是结结实实的败笔,稍微有经验的老师傅都不会这么干。
若是要加入铁精,起码先得让铁精烧融的软一些,用锤子反复敲打,再用两块铁片将其夹在中间,借助高温反复锤锻。
像他这么整,铁块都融了,铁精还是那般,费时费力不说,二者温度不同,锻打出的兵刃还容易有裂痕暗伤。
和人家交手起来,一磕就断。
可白鹿非但没有制止,还在那点头不停,不时用鼻子嗯嗯出声,装作自己很懂的模样。
这货,该不会是个草包吧...
心中有了答案,李承焰干脆放开膀子就干。
王正业只会拉风箱卖力,自己干啥掌柜的都说好,这还磨蹭个什么劲。
找来一把剪刀,指甲头发割了点,一把丢进炉火之中,使了个障眼法,暗自调动丹田真火,炽烈的高温迅速弥漫。
“哎,以身饲剑!承焰,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看王正业在那伸头张望,白鹿故作高深的一笑。
“相传名剑干将莫邪,就是大宗师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以铁铸剑,三月不成。
后天人交感,冥冥中悟得天机,神物若成,需得舍身助其成灵。
这位大宗师将自己投入炉中,方才铸剑成功!”
见他这么说,王正业一张脸变作惨白,没听说打铁还得送命的啊。
当下就准备拉着李承焰跑路,这钱咱不挣了,看这白鹿面皮细嫩的,怪不得如此好说话。
见他这般作态,白鹿哈哈大笑,解释道:“也有人说,大宗师当日断发剪爪,就如承焰这般,才铸成宝剑的。
取意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将其视为自己的生命一般。”
李承焰翻了个白眼,对于这些他自然是不信的。
不过好使就行,这不,白鹿自己就找好了理由。
在他的理解中,无非是人体油脂充沛,能当助燃剂,加速木炭燃烧,使铁块融化罢了。
再加上体内各种元素丰富,释放铬、钢和镍等元素,密度远比铁要高,可以使铸成的剑更为坚固且锋利。
至于以血衅金,还不是血液含盐量高,和盐水淬火有异曲同工之妙。
只能说,在某些王公贵族眼中,人命真的不怎么值钱,再加上世人迷信这些,索信推波助澜,更易于自己统治。
炉火翻涌,两种铁矿迅速达到了同等温度,李承焰也不再磨叽,抡锤就砸。
有真火加持,甚至都不用反复升温,再加上白鹿足够草包,他装都懒得装了。
将铁片拉长,锤动如风,随后反复折叠锻打,使铁精充分融合,不大会一个剑条就初具雏形。
淬火打磨,直到李承焰将闪着凛冽寒光的剑条丢到白鹿面前。
他还有些没回过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