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鬼界当活阎王

第124章 破烂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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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世一痴道长的睡功就已经无人能敌了。

那时他有一个好友,名叫施还,平生唯好捡破烂。

一痴日日睡觉,施还日日游荡于山野街巷之间。

一痴:“今日吃什么?”

施还:“菜叶,今天有死刑犯经过,众人扔在他身上的,刚捡的,很新鲜。”

一痴:“好的。”

一痴吃完便睡去了。

一痴只用睡觉,什么也不干,一天只醒来一次,吃点东西维持基本的生理需要。

施还依旧沉迷于捡破烂。

在施还眼中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都有它的价值,他总是在想“破烂”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这世上真有无用之物吗?

这个有用无用是相对谁来说的呢?

对人有用的才叫有用吗?

就像害虫的定义一样,虫子们若是知道人族悄悄给他们划分了三六九等,肯定也要暗暗骂上人族一顿:你才是害虫,你们全家都是害虫。

施还喜欢这个世界上的每一样东西,他尤其喜欢石头和木块。

他觉得,金银之物嘛,除了亮眼些,根本比不上各种好看的石头。

他最喜欢去河边、海边捡石头。

在河水的自然冲刷下,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经历,比如岩浆喷发入海,或者一些石头中裹挟了某种植物或者动物的一部分,就形成了无数的好看的石头。

石头上的花纹真的百看不厌,各有千秋,比如水线纹、珠子纹、草花纹、火焰纹、贝壳丝纹、火柴头纹、烟花纹……

每一块石头纹路和颜色都不一样,简直太美了。

施还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愿意追逐金银之物,为什么不低头看看这些美丽的石头呢?

他每天饿了就摘几个果子吃,他和一痴四处流浪,有时住在山洞里,有时睡在树下,不也能活吗?

自在啊自在。

他还经常捡各种木棍树枝,原来不仅没有一片一模一样的树叶,同样也没有一模一样的石头和木棍。

而这捡石头和捡木棍一事吧,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施还怎么捡也捡不够。

各位看官们,你们说他做的这些有意义吗?

如果说非要追求什么意义的话,那什么才叫有意义呢?

子孙满堂算不算有意义?

家财万贯算不算有意义?

这些施还都不在意。

他只知道他在做自己喜欢的事,仅此而已。

施还日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日竟被一群山匪盯上了。

山匪们手持大刀,威胁他说道:“打劫!交出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

这就有点为难施还了,不是施还不给,是他真的没有。

“在下没有。”

可山匪们明明看到他的荷包里鼓鼓囊囊的。肯定有钱啊。

于是山匪头头指挥一个小弟说道:“少废话,给我搜他的荷包。”

却搜出来一堆石头,让山匪们都有点无语了。

山匪头子真没想到有人会在荷包里装那么多石头,把他都气笑了。

“你小子,穷光蛋一个,有多远滚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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