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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黄的路灯照亮晚上十点半的篮球场。深秋的晚上总是带着凉意,虽不至于让人打颤,但还是催促着人们早点回家。
不大的篮球场上,只剩下林权和他的朋友王野。
林权:“不打了,走了。”
王野:“别啊权哥,再单挑一把。”
“你不是我的对手,再打几把都一样。”
“说话那么扎心,今天晚上你又没活。你那个破出租屋,又小又冷,那么急着回去干嘛,我家500平大别墅都没回。”
“滚。”
“再打一把,一包华子,软的。”
“一把,两包。”
“成交,十一分,......换发。”
......
五分钟之后,林权拿上自己的三折叠,穿上自己的黑色卫衣,戴上卫衣帽,低着头跨出了篮球场的小门。王野背着球包在后面跟着。
“权哥,这三折叠好用吗?好用我也搞一个。”
“太厚了,不喜欢。”
“权哥,你那个蝴蝶穿花太帅了,教教我呗。”
“一条华子,软的。”
“包的呀,权哥,明天我给你带来。”
“明天有活,送去云庭。”
“行行行,我再给你送点其他的东西。”
“谢谢。”
“咱兄弟谁跟谁啊,你条件不好,哥们就帮衬着点,之前就说给你个房子住,不用交房租,你偏偏要窝在那破出租屋里。”
“别说废话了,去单防收银员。”说着两人已经走到了便利店门口。
王野走进了便利店先是拿了两瓶娃哈哈矿泉水,然后问收银员要了三包华子,结账,走出了便利店。
林权倚在路灯旁,昏黄的灯光照射,黑色卫衣的帽子遮挡住了大部分脸,只露出显得坚毅的薄唇和锋利的下颌线。
“啧啧啧,权哥,你可真会装啊。”王野说完,将手上的两包华子和一瓶矿泉水递给了林权。
林权将一包华子揣进兜里,另一包打开,拿出两根,朝王野扔去一根。
两人在路灯下吞云吐雾,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一辆迈巴赫停在两人面前。
“权哥,走了啊。”王野说完将还剩三分之一的华子在地上熄灭。上前打开迈巴赫的后座门,坐了上去。
在王野走了之后,林权抽完最后一口,将之熄灭。打开矿泉水,喝了一口。往自己出租屋所在的小区而去。
二十分钟之后,林权回到了自己的家。
一张桌子,一个单人沙发,一个衣柜,一张单人床,一间浴室,一个小阳台。阳台上,昂贵的衣物随便的挂着。再无别物。
林权先是洗了个澡,然后穿着单薄的衣衫,站在阳台上看着这座纸醉金迷的城市的夜景。
远处的大桥过着稀稀疏疏的汽车,大桥上装饰的灯光,与汽车车灯相互闪耀,仿佛在指挥演奏着一场盛大的交响乐。
吹着深秋凉飕飕的晚风,林权并不觉得寒冷,只有清凉的舒爽。
不知看了多久,林权只觉得眼睛干涩,眨了一下眼。
再次睁开眼,林权只觉有一道耀眼的光影从大桥上空极速掠过,掉入水中。
林权对这一幕感到的惊奇。
但也没有多想,关上阳台与自己“房间”的隔断。脱掉上衣服,露出八块腹肌,上宽下窄的完美身材,穿着短裤,上床睡觉。
两米的单人床躺下一个一米八八的林权还是有点勉强。林权也没有考虑换一张新床,他对这些外在的东西有着很大的包容。
床嘛,能睡就行。
不一样会儿,躺在床上的林权便陷入了沉睡。
睡梦中,他又一次陷入了那个熟悉梦境。
梦中他还是个年幼的孩子,站在屋外痛哭,哭到深夜。
那是林权小时候的事。
他出生在农村,之前不叫林权,叫林耀祖。林权是他出来之后自己改的名字。
他父亲没什么能力,没上过学,还不愿意吃苦,爷爷奶奶听说跑车挣钱,就掏空了家底,给他父亲买辆了半挂车,可就是这辆半挂车摧毁了林权的童年。
他父亲也不是个老实人,因为长得帅,性格大方,跑车又是全国范围的跑,于是他父亲便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了人。
丈夫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年轻貌美的母亲自然受不了。
于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母亲发现了父亲车里的高跟鞋,两人大吵一架,父亲驾车离去,母亲为了报复,也有了外遇。
两人离婚,父亲与其中一个为他生下弟弟的女人结婚。
母亲的新丈夫嫌弃林权不是自己的种,父亲嫌弃林权是个累赘。但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儿子,选择带着林权跟情人组成新的家庭。但有了后妈也就有了后爸,况且他还有个刚出生的弟弟。
林权意识到自己的多余,想去找自己的母亲。可他在母亲家门口等了一天,终于等到下班回来的女人。可女人看待林权的眼神比看待陌生人还狠毒。只是自顾自的开门,进屋。
那个眼神林权一辈子都记得。冷漠,疏离,蔑视,凶狠。
林权在门口哭着拍打房门,祈求着妈妈收留他,不要抛弃她。
他承诺自己很乖,可以干活,可以洗衣做饭,吃的很少。可是没换来房屋里的一点声音。
直到深夜,他哭的晕了过去,第二天是被一条狗舔醒的。
从此以后,他知道了他在哪都是多余的。回到父亲的家之后,他偷了家里所有的现金,2368块,拿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坐上长途汽车远走他乡。
睡梦中的林权,在梦里哭到晕倒后醒来。面容平淡,只是全身的细汗暴露了自己的恐慌情绪。
“13年过去了,我还是会想起嘛,真是糟糕的经历。”林权自言自语。
起身,开灯,看了一眼时间,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用深红色的马克杯接了杯凉水。打开隔断,站在阳台上,一边喝水,一边看着阳台外的景色。
马克杯高级货,一千多,爱马仕的,不是王野那小子送的,而是客户送的。
在很多礼物中,这个马克杯并不算什么,甚至有点寒酸。有个疯狂的客户就送了林权一辆顶配A8。
回想到这些年的经历。
一个孩子,从农村来到大城市,不成为乞丐与野狗抢食就不错了。
在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日子之后,年轻的林权进入到了云庭,一开始端盘子,洗盘子。
后来慢慢张开,凭借完美的身材与长相,加上小时候的经历磨砺出来的冷漠气质。
不知道多少女人为其一掷千金,只为能与他更加亲近,林权没有来着不拒,毕竟自己还要活下去,老板也不允许。
林权只是不接受那些有家庭的女人,因为自己的家庭就是被破坏的,所以他不想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即使他都算不上情人。
还有这样容易惹上麻烦,林权不知道多少同行在第二天人间蒸发,很久之后被新闻找到。
林权不想横尸街头,不管怎么样,死无全尸都是不好的。
家里的东西一小部分是王权那小子送过来的,其余很大一部分是那些女人送的。
想到这,林权看着自己手中的马克杯,嘴角扯出一丝嘲讽的笑意。
“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啊,他们的儿子做这个还真是天经地义。”
说完便哈哈大笑。随后喝下一口凉水,享受着站在寒冷的空气中,冰凉的水穿过食道,胃部,肠道的舒爽。
继续看着阳台外的夜景。
忽然大桥下的河水中,一道耀眼的光芒疾速向林权飞来,穿进林权脑海。
林权只感受到双眼被强光闪过之后的失明感,脑袋里一阵眩晕。
林权赶紧扶住阳台的扶手。然后拿着马克杯,慢慢向房间内的单人沙发上挪去。
最终林权瘫坐在沙发上,马克杯放在桌上。
五分钟之后,眩晕感消失。两道听不出情绪又带着疲惫与虚弱的声音在林权脑海中响起。
“人类,可愿奉我等为主。”
林权诧异,这是什么东西,什么声音,我等?主?
“你们是谁。”林权大喊。
一道温柔的女性声音在林权脑海中响起。
“林权,你不用惊慌,我是治愈。我们不会伤害你,可以在脑海中与我们交流,只需要一个想法就可以。不用喊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是治愈,治愈是什么,你们具体是什么东西。”
“记忆已经知道了你的过去,共享给了我们,所以我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你以前做过什么事我都知道,我是治愈,用你们人类的话说我是治愈之神,我们都是神。”
“你们是神?是那团光吗?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我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