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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样的回答,凌俊凡再次问道:“粽子甜的咸的,你们喜欢哪个?”
这次回答的人的情况同上。
凌俊凡这次笑了笑:“那你们能说服别人喜欢甜番茄炒蛋和粽子,或者喜欢咸番茄炒蛋和粽子吗?”
刚才争吵的人面面相觑,这什么说服啊?
“不能,各人口味都不一样,还有一些人味觉的感知都不一样,很难说服。”有个喜欢《杂乱奇谈》的书迷摇头。
凌俊凡点头:“说得没错!每个人口味都不一样,很难说服对方。”
“觉得哪部小说好看跟口味一样,你们都说服不了对方。”
“所以为什么要去争吵哪部小说好看这无聊的事呢?既浪费时间,又影响自己的心情。”
“为什么不和同口味的人,去谈论这样东西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怎么去改进,或者有什么好的地方让你们喜欢上。”
“还有一点,你们无论喜欢哪一部小说,都是我的书迷,都像一家人那样。”
“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喜欢吃《鬼吹灯》的,有喜欢吃《盗墓笔记》的,有喜欢吃.....存在不同的人才叫一家人。”
“如果一家人全是男的,打飞机也只能打出炮弹,而不能打出新生儿。”
“这就变成了如果我的书迷,全都是只喜欢我一部小说,那我就不能写其他小说了?”
一些人听着这话笑了,这比如有些粗糙,但确实很有理。
只有不同书迷存在,凌俊凡才能写出其他小说,不然真的要他只写一部小说吗?
而被凌俊凡这番道理说下去,起初争吵的书迷也感觉说服对方好像确实没有什么意义。
与其浪费时间说服,真不如找志同道合的人聊着。
至于现在一起玩游戏的不同书的书迷,就当做是同为凌俊凡的书迷。
眼看双方打不下去,狗仔有些急了,这样下去都没有新闻报道了。
有狗仔大声问道:“凌俊凡你觉得哪部盗墓小说好看。”
凌俊凡送给这个狗仔一个冷眼,哥好不容易说服这些书迷,你这个狗东西又来捣乱,不搞你我不姓凌。
“那你喜欢哪部盗墓小说?”
“我喜欢《鬼吹灯》,我觉得《鬼吹灯》最好看,像《盗墓笔记》....”这狗仔还没有说完,凌俊凡打断他的话,“哪位记者喜欢《盗墓笔记》?”
“我!”一边有狗仔举着手。
凌俊凡朝两人相互摆手:“来,你们两人相互辩论辩论,轮流说两部小说好看的地方在哪里,不好看的地方在哪里。”
凌俊凡又看向书迷:“我希望在场的人不根据自己的喜好,而根据两个记者的理由来给他们投票,谁赢了我就喜欢那部盗墓小说。”
两个狗仔相互看着对方,想不到凌俊凡搞这出。
“凌俊凡,现在是问你喜欢哪部盗墓小说,你这岔开话题了。”另外的记者试图拉回到凌俊凡这边。
凌俊凡看向这个记者露出坏笑:“我不知道喜欢那部盗墓小说,或者两部盗墓小说我都喜欢,不知道更喜欢哪一部。”
“所以想让两位不同喜好的记者争辩一下,通过他们让我知道更喜欢哪一部。”
“要不你也加入。”
这个记者闭嘴,他加入?找死吗?不对,让别人看戏吗?
“两位请!”凌俊凡朝两个狗仔向着前面摆手。
“各位,给两位记者鼓掌。”
书迷瞬间鼓掌,有些书迷笑得很开心,都想看看两个狗仔的好戏。
两个狗仔被吓得没脸留下来,随便找了个借口溜走。
倒是有些狗仔爽了,刚才虽然没有书迷打起来,但凌俊凡智斗狗仔的场面也很有报道性。
没有狗仔搞事后,凌俊凡和现场不同小说的书迷很友好的玩着小游戏,哪怕是小小的碰撞,他都会上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