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龙珠:修仙成圣

第20章 戈壁狼群(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穿越龙珠:修仙成圣》最新章节。

两人闹完之后也没有过多停留,对老妇人一家感谢了一番便继续启程向西走。

今天再向西走两百多公里就出山脉了,这一段路和前面并无区别,土匪和强盗并没有变少,只不过气候在逐渐的变暖。

大陆西北部的大平原受到地转偏向力的影响,存在被称为西北暖流的洋流,一年四季雨量适中,冬天并不是很冷,最多零下10度,夏天能到30摄氏度。

西北大平原是很多财阀和家族的基本盘,这股势力依托着西北部肥沃的土壤和密集的人口,一代又一代地攫取着这土地上的资源。

如果说中都附近的中都平原是国家王室和政要的基本盘,那么西北大平原就是资本和财阀的基本盘。

不过并不是一出山脉就到了西北肥沃的平原,而是会经过一段干枯的丘陵地带,这个地带在原着中也赫赫有名。

这一带从东到西分布着日后沙鲁游戏的擂台,弗利萨和库尔德王着陆地球的地点,再往西就是孙悟空从那美克星回来时着陆的地点。

这一带也确实很适合战斗,人烟稀少,地势平缓,只有少数的丘陵,基本不会有太大的影响,除非不控制力道直接把地球打爆。

杨永福和塔伊丝两人换着开,加快了些速度,赶在太阳落山之前走出了山脉。

“这一带的风景真像我以前那个地方的戈壁滩啊。”杨永福感叹道。

“以前的地方?贝吉塔行星?”塔伊丝问道。

“不是,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杨永福回答道。

“有多遥远,有贝吉塔行星遥远吗?”

“很遥远很遥远,可能是走一辈子也回不去的地方。”

塔伊丝感觉杨永福说话的时候眼底有一丝落寞,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很久,但是杨永福还是想念自己的家乡。

这个世界有巴达克和姬内,还有塔伊丝和其他宗门内的弟子,但是这些并不是带给杨永福最深刻影响的人。

在经历这些之前杨永福的人格便已经形成,真正带着杨永福了解世界,认识世界的人,还是曾经的父母和老师。他们让杨永福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去追求更伟大的事业。

塔伊丝看出了杨永福的孤独,在这个没有红色旗帜的世界,他并没有同志。

红绸军虽然也是红色的旗帜,但是它本质上是一方军阀。当初建立的时候或许只是为了反对国王的暴政,但是到了后面,它成了鱼肉百姓、攫取利益的巨兽。

杨永福没有再多想,而是继续往前开到一处小丘旁,“今晚便在这里歇息吧。”

“好。”塔伊丝没有反对,她现在很好奇这个小男人究竟经历了什么,才会时而在爱情面前显得很幼稚,时而又很深沉,像是有什么遥远的过往。

这种气质深深地吸引着塔伊丝,让她忍不住沉沦,对于一个科幻作家,这简直是最有趣的事情。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因为科幻作家的本能想接近他,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东西。

但有一点无疑,她想继续这段旅程,无论是哪方面。

杨永福也想继续这段旅程,经过之前的一夜,两人似乎有些冷静下来了,并没有刚开始时那么奔放,而是开始思考这段旅行。

“把你的房子拿出来,我在这儿布个阵法,就安全了。”杨永福说道。

“好,”塔伊丝把便携房子扔了出来,

“你什么时候也能教我阵法,我想学。”

“这个暂时还不行,因为你没有灵气,需要练气期才能学习阵法。”

“哦。”塔伊丝十分失望,“你能不能想点办法让我能不用太努力,又能进入练气期的方法。”

“有是有”杨永福说道,“但是时机还不是太成熟。”

这种不用太努力又能进入练气期的方法自然是灵根蕴养法,有了灵根,突破到练气期就是分分钟的事,几周就行了。

但是这个事情暂时还没到时机。

“你想好你的小说写什么没?”杨永福问道,今天一路上塔伊丝讲了很多有关她之前宇宙旅行的故事,有些确实很有趣。

“还没,我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塔伊丝摇了摇头,她心里并没想好自己的下一本小说写什么,甚至,她也没想好自己的下一本要不要写科幻。

“你写我不就行了,写你跟着我旅行,我俩到处降妖除魔保卫世界和平。”杨永福开了个玩笑。

“哈哈。”塔伊丝笑了笑,并没有反对或者肯定。

她现在只是想单纯地享受这段旅行,而不是去寻找灵感。

“明天我们应该就能到纳兰港了,到时候再找条船在海上航行怎么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万灵仙族
万灵仙族
重生至太行山林家,身怀万灵图鉴御兽、御山川、御草木自育真灵,带领家族成为一代仙家!【家族修仙】【凡人流】【御兽】不圣母,杀伐果断
青靖石1
不是吧?哥们,真把我当人机啊
不是吧?哥们,真把我当人机啊
(颠文+闺蜜穿书+大杀四方+救赎+打脸)00后社畜白琬凝在无良老板的压榨下猝死,意外穿进了一本狗血玛丽苏小说里,本以为自己是女主,结果发现自己是一个可怜没人爱还活不过几天的小白菜。本以为自己的人生也就这样了,却发现自己的闺蜜竟然和自己穿进了同一本书里。自此,两人开始了发癫日常。推动男女主剧情发展,男主竟对自己感了兴趣?么噶,看姐如何拿板砖敲醒他……家里人对她不好?别管,姐直接大杀四方。受到校园霸
山瑰
佞臣不语,只是一味自荐枕席
佞臣不语,只是一味自荐枕席
叶倾舒当了十多年的贵女,一朝沦落贱籍,入了教坊。又被自己曾经趁他势低,折辱过的佞臣宋枭买了去。人人都以为宋枭会磋磨她,就连叶倾舒也这么认为。可被买回去的第一夜,她便赤足踩上了宋枭的手,宋枭冷着脸红了耳朵。叶倾舒想借他的势去救自己的家人,可此人实在心眼小又记仇,时常囚着她,喊着他亲自为她取的字,提起往事。“满满,如今我这个肮脏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小庶子,可比得上风光霁月的宋郎君?较惊才绝艳的卫御史又
捌月
醒水集
醒水集
个人琐事,都是当时有感而发的后来我就会忘记了,有些回头看自己都想笑
唐烦了
列德的日记
列德的日记
一年前,报社收到了一个已经辞职的作家朋友寄来的包裹,寄件人是他的女儿,里头除了一堆日期不串联的日记以外,只有一张纸条:“送给我的好友洛夫先生”。我以为这是他开的恐怖玩笑,因为我们已经有一年没有见面了,但我看了之后,决定把日记原封不动刊登出来...
上瘾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