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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骁自己有筷子,其它人就只能用竹勺挑着吃。
达咩碰了碰他,“骁哥,你做的勺子喝饭更好啊,干嘛要用筷子?”
林骁笑而不语,从锅里夹出一截鱼嘴放在她碗中。
“鱼头是鱼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尝尝。”
达咩看着手中的勺子,顿时悟了,“骁哥,我也要用筷子。”
林骁嗦着鱼尾,“慢慢学,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
达咩乖巧地嗯了一声,用勺子慢慢舀起鱼嘴上的胶质物。
“好好吃,比肉还好吃。”
鱼头骨头大,基本上没有卡喉的风险。
至于没人吃的鱼尾,林骁一个人也吃不完,让大家集中起来,给河狸与豹子吃。
米饭泡鱼汤,味美鲜香,整个广场上都是喝汤发出的嘟噜声与赞叹声。
“神使,今晚是我们吃得最好的一次。”酋嫂捂嘴打了个饱嗝,碗里干干净净没有一粒米。
“神使大人,明天我还要吃鱼。”达赛抹着嘴,“烤鱼鱼汤我都要。”
酋长笑道:“可惜水猴子太少,抓鱼都抓不过来。”
他看着把鱼肯嚼得咯咯响的河狸,“它们还要砍树,也不能逼它们太紧。”
林骁喝着汤,“过两天吧,我有办法抓得比水猴子还多的鱼。”
他对多格说道:“趁现在水坝没有搭起来,你明天让人把溪中的大石头搬出来,溪底尽平整,清理出两百米就行。”
“神使大人放心,明天我让神卫军也动起来,反正他们喜欢玩水。”多格刮着碗里的料粒,口中含糊不清。
林骁看了河狸一眼,继续说道:“这两天就不要偷它们的木头了,让它们把坝建好,溪水充足了才好抓鱼。”
“还不是你看它们啃得快才偷的?”达咩笑着收走他的碗。
吃饭之前,他就说过,自家的碗自己洗,这样不会搞混。
林骁现在与酋长一家是“自家人”,达咩全部收走。
多格敲敲碗,达咩哼了一声不理他。
“过几再决定。”林骁摸着肚皮,“如果这里有我需要的东西,我们盖大房子。”
他想着,如果部落方圆十里,或二十里之能找到铁矿或是其它有用的矿,以后这里就当成红月中心。
如果没有,林骁会怂恿酋长迁徙。
拉丁美洲被称为“天赐之地”!
这片原始森林富得流油,完全处于未发现未开发状态。
林骁非常有信心在这里找到铁矿、煤矿、硝矿、铜矿、金矿这样的战略物资。
这里离墨西哥不太远,等哪天队伍壮大,带红月部落看看海。
外面的殖民者有西班牙和葡萄牙,总有一天,要把他们也划入殖民都行业。
晚上,除了公豹睡在门口守夜外,母豹母子仍旧睡在屋内。
也许有老公在,母豹没有敞开肚皮让林骁喝奶。
晚上的丛林里温度倒是低一些,还是会很热。
达咩抱着林骁,头枕他的胳膊,软胸糯肚。
外面的豹子大吼一声,月光下长长的影子像受了惊般逃窜。
肯定又是达姆那个家伙。
就算它们现在睡得咕咕乱响,他也只是小心动动手指,恪守君子之誓。
母豹敏锐的嗅觉闻到屋内越来越浓的发情气息,朝茅草上的两人看了一眼,默默离开。
它与公豹一左一右守在门口,震摄所有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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