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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在浅水湾那宜人的风景中,跑完步后。
陈永仁买了一份报纸,头版头条,就是昨晚的恐怖分子袭击案。
压题图片,是他肩扛80式94毫米火箭筒,威风凛凛,站在天台,仰望天际的样子。
“这小子真帅!”
他的嘴角,微微上翘,把报纸折好,夹在腋下,回家和梁紫薇洗了一个节约用水的澡。
等两人一起回到西九龙重案组时。
整个办公区的伙计们,无论是哪一个小队的,都轻轻拍起了掌。
这种礼节,是香江警队的行规,也是警员们对牛B到了极点的同僚,致以的最崇高礼节。
真别说,陈永仁今天的知名度,快比肩最红的明星了。
街头巷尾都是对于“一发入魂”的讨论,媒体给他取了个绰号:“榴弹探长”。
这是香江媒体最擅长的事情。
“阿仁!”
一个军装仔叫住了陈永仁。
陈永仁回头一看,是他在警察训练学校的同期校友全旭(由书友“无想无情”友情出演),两人住上下铺,关系很好。
在一次训练事故中,陈永仁还救过全旭的命。
“你怎么在这儿?”
陈永仁让梁紫薇先走,拥抱了一下全旭,很高兴地问道。
“我……我是来送文件的……”
全旭不好意思地说道。
昔日的好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成了警队的明日之星,而自己呢,还是一个最低级的军装老散,每天不是开车巡逻,就是送文件、买咖啡!
遇到谁都得敬礼。
陈永仁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分到哪个警署了?”
“新界大埔警署。”
听到这个回答,陈永仁愣住了,九十年代初的大埔是乡下,紧邻内地,没什么油水,抓得最多的案子,就是走私。
很难捞到大功劳。
毕竟谁都知道这个年代走私犯背后的真正金主是谁。
殖民地警队的腰杆,硬不起来。
也就只能抓抓小虾米。
他想了想,把全旭拉到一旁,低声问道:“想来西九龙吗?”
全旭的脸上,露出了惊喜之极的表情。
“能……行吗?”
陈永仁哂然一笑:“当然可以!”
他准备把第九小队,打造成自己的专属队伍。
顶着周星星这个羊头,卖他的狗肉,毕竟以他现在的职级,还无法担任队长一职,破坏职场潜规则,是会犯众怒的!
但所有的成员,都得换成自己的亲朋故旧,或者是亲手提拔的人。
那些不合群的,必须赶走。
让全旭回去等消息后,他走进蔡元祺的办公室。
上班嘛。
除了查案,跟顶头上司拉关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你小子……”
蔡元祺把一份报纸,扔到陈永仁的面前,揉了揉额头,“方sir帮你摆平了警队内部,外面的媒体又在乱写一通,还给你取了个榴弹探长的绰号。”
“你知道今天早上,公共关系科接了多少个电话吗?现在西九龙榴弹探长一发入魂的名号,香江数万警员,人人都知!”
这种出位现象,在警队里,并不是一件好事情。
警察又不是明星戏子。
陈永仁捡起报纸,看了一眼,居然是乐慧贞撰写的,用的照片,是自己的近景照,看上去非常帅气。
所用的文字,更是极尽吹捧之能事,比早晨看的那份还要过份!
没想到这丫头还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