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T恤衫

第120章 走向舞台中央(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蓝色T恤衫》最新章节。

从此,他们在一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好像还一起吃了一顿早餐,他还说他喜欢稀饭馒头。

很快,高三毕业,她在他的帮助下考上了大学。但是当她在人群之中掉头去寻找他的时候,他却再也不见了……

梦醒了,她笑了。

在很多很多年里,她的梦都是黑色和灰色。而那个梦的颜色,却是如此鲜艳,让人记忆深刻。

在梦里,她穿着的正是临走以前她怎么找都找不到的,那件浅绿色上衣。

奇怪的是,刚才临别以前冼锐所穿着的,也是一件同样的色系,只是更浅更淡,淡如一抹轻烟的浅绿色衬衣。

这件衣服不但质量好,而且样式也好看,她从初中一直穿到了高中。

真是一个奇怪的梦。

那时她并不知道,用计算机真的可以科学配偶。

学校的舞台倒是她所熟悉的,她老乡家里倒是有一个正在念高三的哥哥,也穿蓝白相间的横条T恤,白色短裤。

但是颜色根本就不一样,也没有那么挺直有型。虽然那哥哥长得很帅很帅,但她却从来没有对他动过心。

他也并不戴眼镜,也并不喜欢稀饭馒头,他喜欢吃有滋有味的面条。

从此,她便对那个梦半信半疑,她勤奋一些了,更坚定了周围的男生与她无关的想法。

在一片混乱之中,她以省统考605分的优异成绩上了职高。在职高班里她的成绩是全班第三名。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在职高的混乱之中,她锻炼身体,把大把的时间用于看《知音》和《读者》。

世界名着与通俗小说共阅,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齐翻。因为她以为,那就是文学,而不是鸡汤。

以她的认知,她永远都弄不明白《少年维特的烦恼》里,为什么有人会喜欢上别人的未婚妻?《茶花女》里为什么有人会爱上妓女?

这世界上,难道就没有未婚未恋的好姑娘了吗?这世界上,难道好姑娘不惹人爱吗?

文学只写极美的和极惨的,那除了业余欣赏一下之外,对平淡普通的生活,到底有没有用?

《悲惨世界》为什么惨?好像还没有《为奴隶的母亲》那么惨啊。

一个是被自己所喜欢的大学生所骗而有了孩子。至少,她还曾经爱过,还为自己做过主。

冉阿让还可以从流浪汉一直当上市长,这种有希望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啊!

而且一部120万字的长篇,大量的心理描写,根本就看不懂,只有哗啦啦地翻过去,跳着看完。

而另一个,从出生起就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人,只以为自己是一个牲口,是一个被男人用来传宗接代的工具。

而且连想都没有想过要去改变,甚至连知都不知道还可以改变。

就是把自己卖了,也还吃不饱,穿不暖。饿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却还是要回去跟着那个把她卖了的男人。

这是一个短篇。每一字每一句都不能掉链子,都很关键。

全是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堆着一件事情。

也没有什么看上去多余的心理描写,没有办法跳着看,必须认真地看,投入地看。

看是看了,可是连这个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因为已经使用上了先进的机器,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必定要复杂得多,心理复杂,生活多样化,情感多样化。

而农业社会本身,就是无限又无限地简单重复。

连这个都不甚明了,必然理解不了,必然看不懂。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死后,就成了反派心头朱砂痣
我死后,就成了反派心头朱砂痣
——————盛晚樱就出门打个酱油,不知道哪个缺德的狗东西,给楼下的井盖撬了。于是她就掉进下水道穿书了,还穿成狗血仙侠言情里的恶毒女配。还要攻略反派好感度到达一百,再捅他一剑才能回家。见过为难人的,没见过这么为难人的。盛晚樱当即反击!反正反派早晚都要死,不如现在趁他菜,直接让他归西吧!刚准备结束反派小命时,下一秒她就被电成非洲黑人爆炸头。——————傅妄瑾向来是恨不得亲手将盛晚樱挫骨扬灰,让其永世
禹小粥
三国:小乔传
三国:小乔传
关于三国:小乔传:乱世伊始,她穿越成了小乔,用精湛的医术救死扶伤,用机械设计师技能在战争中设机巧陷阱。她遇见了年少时的周瑜,与他相知相守,见证他如何从周郎一步步成为名扬天下的大都督。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他温雅矜贵,足智多谋在乱世中搅弄风云,护佑天下为孙策出谋划策,平定江东,是江东受人敬仰的大都督,为江左风流美丈夫。……………………………………………………………………………【?作者有言:每个人眼
苒萱
逃难被丢下,我带娘和弟弟奔小康
逃难被丢下,我带娘和弟弟奔小康
关于逃难被丢下,我带娘和弟弟奔小康:一睁眼,就穿到了刚饿死,还热乎的身体上,百年战乱,哀鸿遍野,村里人逃难,唯独谢酒儿和母亲、弟弟被抛下,娘以为她们只有等死的份了。可谢酒儿不认命,她不仅要带着娘和弟弟吃饱穿暖,还想通过自己的努力风风光光的活着,最后还不小心抱了个金大腿,嘎嘎粗的那种,抛下她们的大伯爷奶肠子都悔青了,没爹护着的孩子活下来了,自家闺女却被亲爹送人,易子而食,大伯娘悔不当初。
南酒卿
快穿之女王驾到
快穿之女王驾到
关于快穿之女王驾到:李滢,一个生活在现代都市的富家千金,从小就展现出非凡的气质和才华。她聪慧、坚韧,并且对外界总是散发着一种高冷的气场,仿佛与世隔绝,给人一种不可逾越的感觉。不仅如此,她还有一颗善良的心,总是默默关注着身边的人,只是她习惯将自己的情感深藏于心底,没有人知道。在外人眼中,她是现代的女王,高高在上,无人可及。而相对于她的高冷,现代医生皇煜同样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感觉。他成长于医学世家,
箐箐子妗
难得穿到六零年,我就要当坏种!
难得穿到六零年,我就要当坏种!
关于难得穿到六零年,我就要当坏种!:架空年代文+空间+木系异能于微在末世存活了下来,但是最后只剩她一个人时,她被无聊死了。睁眼就发现自己穿到了吃不饱穿不暖的六十年代,别人过得苦巴巴,她却高兴坏了。继母两面三刀,继妹设计她被车撞了,还背着她给她报名下乡做知青,就是为了抢她那个傲慢自恋又普信的军官未婚夫?于微怒了,瘸着腿也要把渣爹一家的财产搬空,反手再给继弟继妹报名下乡。临走前还把家里剩下的铁锅、柴
段白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