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宏敏,字有功,洛州偃师人,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丞、秋官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死后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在蒲州任司法参军期间,其政绩已十分突出,在蒲州审判一切案犯时,都“力求宽仁,从不轻易动用刑讯,也不轻易判人笞杖刑”,而用传统的仁义道德去教育启迪案犯悔悟自新。为此,蒲州百姓和官吏都很受教育和感动,称徐有功为“徐无杖”,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风大改。徐有功3年任满,竟没有一次在审判案犯时用了杖罚的,因而“徐无杖”之名也就越传越响,传到了京城长安,被宣诏进京,担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职务。这说明徐有功的升迁,是以他“徐无杖”的显着业绩和才能。
高宗去世,武则天以皇后身份临朝执政,继而她又“革唐命”自称“圣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这一复杂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对武则天的称帝,唐的不少旧臣和李氏宗室贵族,都十分反对,有的还起兵反对武则天,徐敬业的扬州起兵,唐宗室李冲、李贞的起兵反武等等。武则天自然深恶这些旧臣和唐宗室贵族,都一次次派兵将他们镇压了下去,面对这严峻的政治局面,武则天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一面任用酷吏,诬构大狱,偏离法规,接连诛杀所谓不法的唐的旧臣和宗室贵族,以此来震慑潜在的敌对势力,达到她的政治目的。
要打击敌对势力,就必须要一批酷吏做她的帮手,所以她所选用的酷吏也是“不拘一格”的,如有名的酷吏来俊臣、周兴等人。有的原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的市井无赖,靠的就是告密状诬陷人起家的,徐有功在这种政治气候下仟司刑丞,如果他也能和来俊臣、周兴等那样,阿谀逢迎与酷吏们同流合污、偏离国法按武则天的意图审案判案,凭他的奇才,高官厚禄自然也指日可待。然而徐有功不是这样一种人,而是义无反顾地执法守正,冒着杀身之祸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制止着各种冤假错案的泛滥。例如,他与武则天的第一次冲突:武则天为及时广泛地掌握敌情,她在全国各地大设告密之处就是在朝堂上她也设有告密箱,凡是能告发谋反大案的都能给予重赏,因而全国告讦之风大起。
有个叫冯敬同的人,他投状密告魏州贵乡县县尉颜余庆,曾与去年起兵被杀的李冲通同谋反。武则天马上叫酷吏殿中侍御史来俊臣审理此案,颜余庆被逮至长安后,来俊臣马上提审,强逼颜余庆承认是李冲谋反同党,颜余庆大喊冤枉,经过他的严刑逼供,无奈颜余庆只得认罪写了供状:从供状看,颜余庆与李冲只能说是一般关系,与谋反怎么也联系不上。来俊臣知道这位圣神皇帝需要的是什么,他为了邀功,不择手段地使用各种刑罚对颜余庆进行逼供,颜余庆受不起皮肉之苦,最后只得在供词上写上了“与李冲通同谋反”的字样。
来俊臣见颜余庆认罪丁,便上奏给了武则天,武则天看了供词后,叫来俊臣将此案转交司刑寺正式判刑。司刑寺对侍御史转来的案件,在以往,几乎是一律按侍御史定的判决。而这次,接颜余庆案的是新上仟的司刑丞徐有功,徐有功细阅了案卷,他觉得查出虽然颜余庆自己已承认了,但“与李冲通同谋反”罪证不足,徐有功清楚供状的其中曲直——重刑出冤鬼。徐有功与颜余庆没有一点亲戚关系,是法律的公正、公平和无私驱动着他查明实情,他想着如何能纠正已定的冤案或缩小与法律的偏距,减轻颜的罪名,他查阅了武则天当年发的《永昌赦令》,发现“魁首”和“支党”字样,他微微一笑,“我何不如此这般。”
于是,他在审判颜余庆案件时.便援引了《永昌赦令》判颜余庆为李冲谋反案的“支党”,流放三千里,让颜余庆免去死罪。这一“支党”的判决,不但惹恼了来俊臣,也使其他几位酷吏不满,另一位酷吏侍御史魏元忠便直接上奏武则天,请求将颜余庆按谋反魁首处斩,家口籍没,武则天准奏下敕。在古代,皇帝下敕判决是最高最终的判决,任何人都要照办,然而徐有功凭着他执着的——执法应公、守法要正;法是国家的生命,行动的准绳;法不正国家便乱了套,硬着头皮要向武则天强谏。
第二天上朝时,徐有功第一个出班向圣神皇帝奏道:“颜余庆一案请陛下再加斟酌定案,颜余庆与李冲是有一些关系,如违法替李冲收私债,又通书信,但陛下已发布的《永昌赦令》中有李冲、李贞同恶,魁首并已伏诛之说,可见李冲谋反案的魁首早已全部法办,按颜余庆的供状词分析,也只是一个漏网的支党而已。因此根据赦令应免其死罪,改判流刑,如果赦而复罪,即不如不赦,又如何面对天下人?我圣朝决不能这般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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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见是一位身穿从六品朝服的小官敢反驳她下的敕令,而且还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暗喻她不按《永昌赦令》出尔反尔,便一脸怒气地问:“照你说,那什么叫魁首?”徐有功沉着地答:“魁是大帅,首是原谋。”武则天又怒着问:“颜余庆难道不是魁首?”徐有功又答:“若是魁首,他早应在李冲被杀时就该伏法了,赦后才发觉,可见只是个支党而矣。”武则天的嗓子越来越粗:“他为李冲征私债、买弓箭还不是魁首是什么?”徐有功又答:“征债是事实,但买弓箭与颜余庆也无关。”武则天怒着又问:“二月征债,八月通书,还能不是同谋?”徐有功心平气和地道:“所通书信未见查获,只据口供,而口供也只承认与李冲礼节上寒暄,而且征债、通书也只能归属于支党行为,与同谋魁首怎么也划不上等号呀!”这场朝堂的辩驳,把在场的文武大臣二三百人都吓得脸色刷青,正直的官员都为徐有功的前程和生命安全担忧,而徐有功却是“心正不怕天,有理说得过皇帝”。他神情自若,对答如流,没有一点胆怯和惧怕,而武则天开始时怒不可遏,后来她渐渐觉得这位人称“徐无杖”的司刑丞,倒有一般官员所没有的勇气和见识。从她执政以来,还是第一次见到敢于与她争辩论理的官员,特别是谋反案件,她批准杀就杀,从无人与她争辩过。其实武则天很有政治头脑也很爱惜人才,其怒气也慢慢地息了下来,对徐有功道:“颜余庆是支党不是支党,卿再去仔细勘问,奏上来。”
这场朝堂君臣论理答辩,在堂的几百名文武官员似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刀剑争斗,然而使他们意料不到的是,最后武则天竟自己找了个台阶走了下来,叫徐有功再审颜余庆是否支党。可见徐有功已强谏获准,他们长长地为徐有功松了一口气,回朝后徐有功便再审颜余庆,以“支党”罪上奏武则天,最后获得武则天的批准。颜余庆在徐有功冒死与武后激烈的争辩中,终于从死神那里夺回了他生的希望,免去死罪,改为远流,他的家人也得免为官奴。这是徐有功为维护法律尊严与公正,制止权大于法的冤假错案的第一战,当然也是旗开得胜的第一战。
徐有功在司刑寺任职三年,在这三年间他纠正了数百件冤假错案,救活人命数千。三年任满后,被调至秋官,任秋官员外郎,后又升为秋官郎中,负责复核司刑寺的判决,并能参与大案的审理。徐有功到秋官不久,一天他的顶头上司周兴交给他一份案卷说:“此宗案是原道州刺史旧唐宗室李仁褒兄弟的谋反案,司刑寺已判为谋反罪,你拿去看一看……”徐有功接过案卷细细地看。他看后就对周兴说:“兄弟俩练武比箭怎能定为叛逆谋反,这不是太冤枉人了,应该马上纠正!”周兴却冷冷地一笑:“李仁褒兄弟都是旧唐李氏宗室的人,你知道圣神皇帝最可恨的是谁?管他们练武也罢、比箭也罢,他们今天动刀动枪比武,明天就会带兵谋反,定他们谋反罪有什么错?不杀他们杀谁?”徐有功嚷着道:“难道练武比箭能推论定谋反罪?天理何存,国法何在,难道皇帝就可不凭事实说话?!”两人便争执起来。
其实,周兴与来俊臣等人不同,他原是秀才出身,读过不少法律书,是一个善于锻炼构陷大狱的人,他以秋官侍郎的身份压制徐有功,并写成一状尽述徐有功的诬告之词,上奏武则天。说徐有功有某种政治动机,“故出反囚李仁褒兄弟,罪当不赦。”并说:“汉法,附下罔上者斩,面欺者亦斩。古经上有言:析言破律者杀。徐有功有意袒护谋反之贼,正合死罪,请陛下将徐有功下狱查审。”
武则天对徐有功有欣赏的一面——他忠心守法护法而且很有才干;但她又有讨厌他的一面——他常出来与她争辩,阻碍她除尽敌对势力的目的。她对徐有功的态度处在这二者的交叉之间,听周兴说要杀他,但她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于是便下诏:“禁止逮捕审讯徐有功,罢免他的官职,削职为民。”徐有功这次与武则天连当面争辩的机会都没有,在家中接旨以后,便被除去了乌纱帽。
不过,武则天对徐有功还是另眼相看的,如果落到周兴手里,不判死罪也将被打个半死,周兴对徐有功削职为民并未到此休止。他派出了许多眼睛暗中监视徐有功的一举一动,特别是注意是否有唐的李氏宗室和旧臣来往,如果徐有功一旦有所不慎,也将被诬告谋反同党而处死罪。从上一例,可知徐有功护法守法的艰难,上有武后作威、蓄意威吓,下有酷吏网罗诬告,在这时要执法守正维护法律的公正严肃是何等之难呀!
徐有功被罢官后不到半年,以构狱他人邀功升迁的周兴,也被人指控谋反下狱,审理他的便是来俊臣,来俊臣以“请君入瓮”威吓周兴承认谋反罪名,周兴受苦不过也只得认罪,倒是武则天不同意为她尽忠多年的周兴处以斩首,而将他改为流放,不过他在流放途中也被仇人杀了,周兴的死,倒解脱了监视徐有功的一双双眼睛,武则天又重新起用徐有功,任命他为左肃政台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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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有功推辞不成,只得就任,徐有功任侍御史后,在润州发生了一起庞氏案。庞氏原是唐睿宗李旦的岳母——窦德妃娘娘的母亲,润州刺史窦孝谌的妻子,她从女儿德妃被武则天杀死后,一直心神不定,抑郁成疾,自以为被鬼怪缠住了身。她听从一位奴仆之说,在夜间焚香祈祷驱鬼,然而这一焚香驱鬼的事却被人告发,说她在每夜焚香诅咒武则天早死。武则天从杀了德妃以后正找不到德妃亲人的“谋反”把柄和不轨行为,酷吏薛季昶为迎合武后的心意,便捏造庞氏为“不道”罪,将庞氏判为死刑,家属也缘坐流放三千里。
徐有功得悉后,他也知道这是武后的旨意,很难挽回,可他想:像这样草菅人命国法何存?我既做了侍御史就应向皇上进谏,权大于法的现象不能再延续下去,我纵然一死,也要护法!于是他直奔宫殿,向武则天奏道:“陛下,依微臣查访,庞夫人无罪可有,如滥杀一个无辜之人,不仅使天下人嗤笑,并关系到大唐的法律法度,请陛下三思,”武则天一听徐有功为她的心腹之患德妃母亲庞氏辩护,霎时就火冒三丈,十分恼怒。
而站在她的身旁的薛季昶又在一旁趁机道:“万岁,法律规定,凡是为罪人强词夺理辩护的,也应杀头。徐有功为死囚辩护,目中无皇上,应定为‘党援恶逆'罪,理应立即推出斩首,薛季昶的一番话,给正在发火的武则天无疑是火亡加油,于是她立即下令:“将徐有功轰出宫殿,令司刑寺治罪。”司刑寺便很快将徐有功议定了“党援恶逆”罪,判以死刑处斩。
徐有功有位好友,便将此消息悄悄跑到他家去告诉了徐有功,流着眼泪叫他早做准备,徐有功听后坦然地说:“不要哭,难道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死吗?我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公正地为法律说话,权不能大于法呀!我为执法、护法而死,死何足惜!”若无其事的陪同那位朋友吃了饭,睡了午觉,午后就被刀斧手绑着押赴了刑场,被押赴刑场的消息轰动了京城,后经老臣们的仗义执言和陈词辩护,终于使武则天下令:“免去徐有功死罪,罢官流放边疆。”庞氏也由此免去了死罪,改判远流。
在司法任上约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而他却泰然不忧,三次被赦也不阿谀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连武则天也被他的忠贞和勇气所折服。他任法官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数以万计,既不为己谋利,也不为君主之私欲所动摇,守的是公天下之法,无私念之法,正因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种种诬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频频弹劾、推审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与案犯有什么特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