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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秦达,眼里既没有什么东北虎,也没有巨型人熊,有的只是一个个飞跃进河沟的猎物。
有远处的汽灯映射,多半猎物飞蹿进河沟,还横在半空中的时候就被秦达给爆了头。
很多落到河沟里的山牲口,也难逃秦达的追魂一枪。
但也有例外的漏网之鱼,有些射角不好的,秦达也不会驻足瞄准。
只要还有下一个更好打的目标,他就会忽略那些一枪打不死的山牲口。
连续打了五个漏夹,换第六个漏夹的时候,秦达拉拴上膛的手,被灼热的枪管烤了一下。
闻着鼻端隐隐约约的焦糊味,秦达也知道刚刚打的太快,枪管有点高温了。
打金茂林家大田里那头孤猪,他用了三个漏夹十五发子弹。
沿河崖而走,一路见着就打,他用了五个漏夹二十五发子弹。
四十发子弹中,有两漏夹十发的覆铜弹,其余三十发打的都是铅弹。
铅弹跟纯铜弹、覆铜弹有很大的不同,铅弹虽说不怎么伤膛线,但作为步枪子弹的弹头,圆柱状铅弹在出膛之前就已经变形了。
铅弹不仅能增加部分膛压,还会让枪管升温的速度更快。
这是因为变形的铅弹,跟枪膛之间的摩擦面积更大。
手被烤了一下,秦达就把手里装着铅弹的漏夹又塞回了牛皮子弹盒里,之后转了一下武装带,从另一个子弹盒里拿出了一漏夹覆铜弹。
覆铜弹跟膛线的契合度不好,就意味着射击过程中会漏气。
漏气就等于泄了膛压,会影响子弹的射程跟威力。
但现在硬质的覆铜弹配灼热的枪管却刚刚好,减少了炸膛的风险。
换上新的漏夹,秦达继续沿地垄向南走,遇上蹿出来的山牲口,还是跟之前一样爆头。
“三小子,差不多了,东沟都让你染红了……”
见秦达这个三小子,年纪轻轻杀性就这么大,刘明义也不管他是不是在护农了。
小年轻不知道规矩,他这样的老家伙就得给他说规矩。
不管是打猎还是护农,都没有这么杀的。
随着汽灯的炽白光线不断扩散,刘明义已经能看清被染红的东沟了。
虽说秦达一路也只不过打了二十几只猎物,但血入河水散的快。
黑夜里,刘明义望着黑红的河水不寒而栗。
刘明义说话间,秦达眼前又出来一头牛大的山牲口,见了目标,他本能的就是一枪爆头。
“刘叔,打顺了,正好枪管也快红了,那就歇歇……”
说着话,秦达就将缠在小臂上的背带给松开了,按三叔王五七的说法,这就是战场上的坏毛病。
但秦达也是没办法,练枪最频繁的时候,他的年纪小。
那时候即便是马枪的后坐力,对他来说也几乎大到了不可承受。
不将背带拴手臂上,枪都容易飞出去。
“三小子,打猎可不兴这么打啊!见什么壳什么,还给壳个溜干二净,山神爷老把头该不愿意了。”
“上山打围、跑山,是在山神爷老把头的手底下挣生计,不是急等钱、饿急了眼,带崽的母兽、吃奶的幼兽,能不打就不打。”
“你给山神爷老把头的牲口圈打空了,人老把头不得找你呀?”
见灯火下的秦达双眼放光,还有些意犹未尽。
刘明义只能给他细说一下跑山不打孕兽、幼兽的山规。
虽说多半猎手、炮手都不遵循这样的山规,但人那是有原因的。
枪不好、路难行,一般二三十口子的猎帮进山,也不会跟秦达这样,一袋烟功夫,就把整条河沟给干成了血河。
“刘叔,这不护农吗?你瞅这一河沟的山牲口,这一晚上可不止造二亩地呀!”
此时的秦达,如刘明义所见,确实是杀的兴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