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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烈知道拜希麦的性子,这孩子平日里沉静得不像个样,不爱露脸,每每有事相求,必定是要紧的事,也必定是只有他才能帮的事。
虽然重吉力和西琳把这孩子全然放心交到我手上,但你别看他不会说话,其实人心里倍儿清,学得快,天赋上佳,不过是始终不肯站到台前来罢。
老烈不止一次劝说他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大胆地与同学一起交流学习,但他始终迈不开心里那一步,不是不能,而是不敢,不愿,也不知这孩子究竟在恐惧着什么。
其实,山里的孩子恰恰比城里的孩子更需要新观念和新知识的帮助,这样才能有效阻止贫困的代际相传。
也不单指山里的孩子,任何一个想要直面时代,拥抱机遇和挑战的孩子,他都需要一个恰当的时机,去学习,去看见一些事。
走远路最大的收益,难道真的只是来自知识吗?被教授的,永远不及自己探索的。人,总是打心底疼爱着自己。
这孩子看得很清。
老烈知道他什么意思。
烈夫洛杰斯从小跟在他父亲身边,父亲在军营工作的那些年,他便跟着长在军校里;父亲退役后,考上地方官,被分派至关口附近的重家村,而这会的他,正戍守边关。
两年兵役,他终于履行与爱人的约定,回到自己的家乡。当初为什么会报考大学生村官?
为的不就是扶贫开富吗。
把村子深扎地里腐烂的根系剪去,让它自由化作肥料,繁荣重家村;把村子长出的富芽呵护好,叫它开花又结果,不生虫害,不被自然摧毁,不招人为祸患……
这官职啊,它到底是有点用的。
钱,权,人,此三样实在叫人敬重不已。而资源,它统筹了一切。若不以人为本,则地母殇也。
“帮帮她吧,给她一个机会吧”
烈夫洛杰仿佛听见拜希麦正小心地引导他,让自己看见他身后的小女孩。
昨天重老大家懵头山的喜宴上,他一眼就对上了那姑娘的黑眼睛。
暗沉暗沉的,又是一头黑发,青紫的脸,手上腿上都是伤,一看就是个要重点关注的小家伙。
他本来也要去找这小姑娘,突然出现的一张新面孔,一来就坐到重老大身边,肯定哪儿有问题,再加上之前他找重老二时问到的旧事。
难说她究竟是以什么身份参加的喜宴。
这下好了。
拜希麦把人带到他跟前来,他于是把鞋放回鞋架子上,换上拖鞋,让两人去书房先坐下,自己则进厨房里给两人倒杯水。
老烈的房子不大,是军营隔壁的平房,这儿离重家村近,离金龙湾大桥更近,他能随时上山下山,方便做事。
一厅两房,一厨一卫一小院。
老烈的书房不只有书,还有一架织布机,那是她老婆的,她老婆名叫【桑布扎娜】,跟他在大学里认识的,两人同一志愿,同一个系。
一个在重家村上班,一个在钟家村上班。
老烈放下水杯,示意谈话开始。
拜希麦首先向老烈介绍昔昔,他预设的常用语,一句接一句往外蹦。
“她单名一个字“昔”,来自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