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人间为青天,地府做阎罗

第291章 大宋会被包拯带向何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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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所说的道理,赵祯何尝不明白。

作为一代仁君,赵祯天生对百姓有有悲悯之心。

但这不代表他就认为百姓是左右一个王朝命运的阶层。

相反,在古代帝王的眼里,左右一个王朝命运的,恰恰是贵族,是官僚集团,是地主阶级,而非平民百姓。

百姓顶多是一个王朝灭亡的催化剂。

没办法,毕竟从古至今,就没有一个王朝是农民阶级推翻的。

即便汉高祖,也并非农民阶级,他能开创四百年的大汉王朝,靠的也是贵族和地主阶级。

所以,纵然赵祯再仁慈,对平民百姓怀着一颗悲悯之心。

可作为一个帝王,他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江山和统治。

百姓和官僚地主之间,他首先考虑得是官僚地主的利益。

百姓谋反,在大宋朝并不是什么新奇之事。

只要牢牢掌控兵权,随手可镇压。

然而若是官僚地主谋反,对大宋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好了包卿,朕知道你爱民如子,一心为民谋福。”

“可朕也有朕的苦衷,其他新法朕不反对,唯独取消权贵特权这一条,朕不准!”

抑制土地兼并,已经让官僚地主对朝廷心生怨恨,若彻底取消他们的特权,难保他们不会真的谋反。

至于其他新法,说实话,赵祯内心深处感到极为震撼。

没想到,包拯可以把律法分得这么细致。

光是一个杀人罪,便有多种不同情况。

关键是,他又能解释得天衣无缝。

若非把人性研究到极致,不可能制定出如此完美的律法出来。

是的,在赵祯眼里,新法足以用“完美”两个字来形容。

大宋以前的律法中,对于杀人并没有过多的解释,全凭地方父母官根据情况而定。

若是情节严重,上报到朝廷裁决的,朝廷甚至也会吵做一团,莫衷一是。

有时候为了一件案子,皇帝下令杀,却被中书省驳回。

有时候中书省认为该杀,可皇帝又觉得可以有矜悯的地方,不杀。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便是律法不够完善。

如今有了包拯的新法,一切问题似乎都不再是问题了。

大事小事都有法可依。

如此完美的律法,赵祯没有不批准的道理。

想到这里,赵祯道:“包卿,你制定的新法朕很满意,合乎天意。”

“多谢陛下赞赏!”包拯微微一笑。

开玩笑,前世的律师可不是白当的。

在律法这一块,包拯掌握的东西,领先了一千年。

而且,穿越之后,包拯在地方干了多年,对大宋律法也是滚瓜烂熟。

包拯将后世的律法,结合了当今的实际情况,在不严重违背古代礼教思想的前提下,才制定出来的。

可以说,新法更符合人性。

光是新法的出炉,便足以推动中原文明向前跨越八百年。

只是,皇上没有同意取消权贵的特权,让包拯略感失望。

终究还是自己太过理想化了。

但也想得通,毕竟是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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