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仙途:我靠抄书超凡入圣

第244章 血蛮怪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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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土鼠浑身漆黑,就和家里面的耗子长得差不多,只不过体型大了一点。只见其一身黑漆漆的油光皮肤,十分的让人不适;一对红色的豆豆眼,还爆凸突出来,让人不寒而栗。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种生物?是天生的情感残缺吗?

这个部落的血蛮都整体怱忙搬迁了,这些土鼠都不离开这还不到一尺高的石头围栏。

说实话,就这么点高度,根本就不费什么功夫就能翻过去,然而这不到一尺高,仿佛小孩子过家家的烂石头围栏中硬是围住了上千只土鼠。

对于这种消耗土壤肥力的生物,北境大军的统一做法,都是就地杀掉并且掩埋,让他们化作肥料,滋养大地。

王枫所在的这处地方,正是一处逃窜一空的血蛮小部落。

它们走的时候非常的匆忙,连行李都没有打包,整个部落基本完整的留了下来。

王枫查看一番后,发现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

整个部落的房屋几乎都是石头加上泥巴彻的,做工甚至都不能用粗糙来形容,简直是惨不忍睹,歪七扭八的,形状还异常的怪异,既不是方的,又不是圆的,这里凹进去那里突出来,还每家每户都不一样,主打的就是一个随心所欲,各有各的丑法。

至于部落中所留下的衣服,只能用破抹布来形容,不,甚至连抹布都不能用,仿佛从来没洗过一般,污诟都在上面包浆了,还散发着浓浓的恶臭,就连跳蚤都在上面繁衍成一个族群了。

最让王枫感到不适的是,几乎到处都能够看到森白的骨头,拥有多年经验的老兵,一眼辨认出这是血蛮的骨头。

然而这些骨头堆的最多的地方,有着厚厚灰烬的火堆傍,可那里一看就是平时部落里生火吃饭的地方啊。

王枫突然想到,直到现在为止,都还未见到一个年老的血蛮,只感到一阵汗毛直立。

是被吃掉了吧……

大军一路推进,如入无人之地一般,所到之处,血蛮部落纷纷闻风而逃,直到一路推进200里过后,才终于遇到第一波抵抗。

这是一处血蛮数目上20万的大型部落。

血蛮一族的血腥传统,因此几乎只有小孩和年轻人,再加上血脉一族的特殊血脉,只要是一个成年的,拿起武器便是一战斗力不俗的士兵。

所以20万人的大型部落,去除小孩之后,几乎能够武装出16万战士,2万的辅兵,也是一股不俗的战斗力。

然而将近18万士兵,面对北境来势汹汹的50万大军,也仍旧不够看。

让这处部落,拥有底气不望风而逃的最大原因,是因为它们部落驻扎的地方十分的特殊。

他们驻扎在一个高山顶上,三面都是近乎90度的垂直悬崖,只有一面有上山的路,而且上山的路弯弯绕绕,厚度更是接近60度。

且一路上,还设置有各种明晃晃的大型滚石陷阱。

诸葛孔明看着这处部落,也不由感叹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兵家必争之地啊!”

血蛮一族内部并不平静,在天生嗜血性格的影响下,部落之间相互战争乃是常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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