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里克的崛起

第1264章 斯摩棱斯克军出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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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秋雨集结,艾尔拉顺手继续整理下属呈上的资料。

纸张、羽毛笔,靠着简单工具与关键、繁复的材料,她将各种关键数据算了个明明白白。

有一位好会计跟在身边真是幸事,留里克全程参与汇算。王国现在究竟如何?从经济的角度,留里克对自己缔造的国家有更深一层认识。

就如最初的规划,新罗斯堡就是王国第一经济城市,不只是定居者人数众多,各宗人等从事的行业,有相当数量拥有更高附加值。

这与留里克的估计完全相同,而从直白的数据去思考就有更深的感悟。

亲自带兵介入法兰克内战,留里克早有此打算。

841年几乎是沉寂的一年,而842年的远征军势必要打开一个局面。

“真的如艾尔拉所说,出兵三千精兵能在经济上做到平衡?也许吧。”

秋雨季节硬生生持续两周,连续的阴冷害得人们叫苦不迭。

现在终于彻底放晴,消失的太阳虽普照大地,可气候已经无法恢复下雨前的温暖舒适。

恰是依旧湿冷的气候里,各家各户忙着晾晒衣服,女孩子们根据家里人的要求,纷纷拎着藤蓝结伴走入森林。

她们基本不担心仍有野兽作祟,因为仍有猎人打算在深秋初冬再做几次成功狩猎,环湖地区的大兽被捕杀殆尽,剩下的松鼠雪貂简直成了行走钱袋。

环湖地区生长最多人莫过于草菇,倒也能挖掘到更好的黑松

露。蘑菇是关键的配菜,是森林赐予大家的特殊礼物。

采蘑菇大军几乎都由少女构成,她们搜罗一切食用菌,有目的的尽力挖掘珍贵的黑松露,它并非全由自家享用,而是将之卖给王室额外赚一笔钱。

秋雨季节一过,潮湿的森林里出现形形***的采菇人,各地的斯拉夫部族民众都在这么做,斯摩棱斯克社群的人们也不免俗。

但是今年,斯摩棱斯克的氛围更加复杂紧张。

悠长的第聂伯河,平静流淌的大河好似一位诗人,始终隐藏着带着一丝哀愁阴郁的歌谣。

雨后放晴,世界正快速褪去青绿。

立足于秋意盎然的世界中,凉风不断垂落枯叶,踏足之地的青草快速枯黄,虫鸣消失,一切正快速进入萧瑟。

普通人尚且觉得凄凉,更遑论即将远征的战士们。

一支军队正在斯摩棱斯克的祭祀中心、卡廷森林中的格涅兹多沃集结。

一位骑马的勇士,他头戴狐皮绒帽,内穿锁子甲保护躯干,披着棕熊皮大衣,正一脸严肃地检阅他费劲心机训练的军队。他正是瓦季姆,面对的正是效忠自己的战士们。

那是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战士们尽是十五岁至二十岁的年轻人。

他们都来自最大定居点斯摩棱斯克,很多人的经历并不频繁。

毕竟瓦季姆是一介外人,他做首领的合法性不足,只是贵族们需要此人带领大家击败北方的伊尔门斯拉夫亲戚和罗斯人,

姑且同意其做首领。

贵族如此,一众平民的态度有所不同。

普通人只想过着平静的日常生活,谁来做大首领根本无所谓。

但据称是罗斯人与其狼狈为女干之徒构成的马匪,这些人频繁袭击村庄,数以千计的人们流离失所。

在不断的袭击中,恐慌演变成仇恨,这份仇恨即针对马匪,也针对着不作为的本地贵族。

正当此时,一位外来的年轻贵族挺身而出!

“我能理解你们的痛苦!你们的村庄被罗斯人破坏,我的故乡也被他们破坏。很多人被杀,我每时每刻都在想着复仇,想必你们也一样吧!逃避只能换来罗斯马匪得寸进尺,只有我们团结起来发动反击才能击败他们。现在把你们的儿子交给我,我会带领勇士们取得胜利……”

瓦季姆的这番说辞怎么听都象征着正义,至于此人是否出身在斯摩棱斯克、血统是否纯粹,也许只有那些庄园主贵族重视吧。

一个个逃难的农庄丧失掉了家宅、田产,他们向大河上游迁移,在全新的荒地筚路蓝缕。哪怕他们也是斯摩棱斯克社群民众,并非意味着所有村庄有着高度同盟。

对于大河上游的存在,这些同乡一样属于“卑鄙的外乡人”。倘若这些同族挤占本村田地,老少爷们不惜团结起来理直气壮得将之驱逐。

于是,凡是遭遇马匪重大袭击的村庄,他们是瓦季姆的铁杆拥趸。

因为只有瓦季姆给了大

家拿回丧失的田地家宅、恢复旧生活的希望。同样冤有头债有主,马匪杀了自己的家人朋友,组织起军队将之反杀、夺了敌人的马匹武器简直理所当然。

自最初的马匪袭击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昔日逃难的男孩大部分已经成长为青年。

他们多半站在森林中的大祭坛,背后的肃杀的林地,面前是能引领大家复仇的大首领瓦季姆!

看看这些精锐斯摩棱斯克步兵战士吧!

就如本定居点的名字——斯摩棱斯克。

它的本意正是“大河畔的松香城”,名字直指松脂,即一种极为廉价又对生活非常关键的天然树脂。

民众大规模饲养牛远胜过他们饲养马匹,斯摩棱斯克所有可骑乘马匹都是一种从东罗马进口的马种,奈何时至今日数量并不多。各村专注于养牛,于是生活所用皮革多来自这些家牛。

虽是家牛,它们距离野生的欧洲原牛祖先并没有晚太多代。事实上斯摩棱斯克人所驯养的牛,是伴随着他们一路移民而来。

人们的祖源地在维斯瓦河上游,当地依旧有着野生的原牛,乃至与家牛亲缘关系较远野性难驯的欧洲野牛。人们并没有对自己的过往做记录,普通人间流传的至多是一百年前的记忆。

在斯摩棱斯克唯有一小撮上层贵族依稀记得,他们的祖先很久以前来自于罗马帝国。至于对罗马的归属感,也没人把这当回事。

普通人对自己的认

知非常简单——我们是斯拉夫人。

在这里任何的金属器都是宝贵的,通过过往的贸易,斯摩棱斯克靠着销售牛羊制品与粮食,从南方换来铁器和盐。乃至与瓦良格人游商谨慎的交易,再换取一些北方的精铁与琥珀。

没有足够的铁就不能制作罗马式宽刃铁剑,瓦季姆的步兵人手一杆约莫三米长的铁矛,正所谓穷有穷的打仗办法。

针对罗马马匪和其步兵广泛披铁甲的特点,这些铁矛被故意打造成尖刺状态,又在矛头末端安装宽刃好似多安了一副战斧,使得矛更像是一种战戟。它可刺、可夯、可啄、可割,实在是多功能武器。

战士人手一面圆盾,瓦季姆在盾的制作上故意模仿自己的敌人。那是酷似维京圆盾的大盾,中间厚实,越到边缘越薄。盾面上绘制着有圆圈与波浪纹构成的图案,各盾绘图极为相似,使得步兵集结一起列出盾阵,有着形制上的高度统一。

正所谓,你仇恨你的敌人,一不留神就可能活成敌人的样子。

瓦季姆本无意,可征兵、练兵一年多,自己的战士愈发像是一大群瓦良格士兵。

因为他的身边的确有少数瓦良格佣兵做卫队,即来自于里加湾的丹麦移民。这些人常住于斯摩棱斯克,因为有了全新的生活就与里加湾联络中断,他们并不知道在去年整个里加城市投靠了罗斯王国,当地的丹麦亲戚们摇身一变成了新的

罗斯人。

瓦季姆就是在按照瓦良格人的方式练兵,所谓按照旧战法作战已经失败,瓦良格人步兵战术击败了自己的父亲与松针庄园的大军,不如学着敌人的模样以牙还牙。

“我们当时为何会失败呢?我部兵马人数众多,大抵是败在战士打仗缺章法,士兵极度缺甲衣,弓箭的用处也太少。”

瓦季姆很会总结自己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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