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里克的崛起

第1672章 罗斯骑兵在马恩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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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子一夜之间被消灭,待到第二天清晨,袭击者扬长而去,只剩下被掠夺一番的粮仓、圈舍,随处可见的死者,以及死寂的村庄。

罗斯骑兵在村子留下大量脚印、马蹄印,以及一些烧火烹煮的痕迹。

他们甚至连奶牛、绵羊全部杀死,牛腿羊腿全被消失,其实是被战士们砍下又用麻绳捆着带走。

与往常的袭击完全不同,菲斯克并未授命部下降村子焚毁。

他们仅是带着军队所需的食物与少数值钱物件离去,如若纵火不过是将篝火的火把扔到草垛房顶的小事,考虑到军队的行动还需暂时保密,大肆破坏的事情还是留着去欧塞尔再做吧。

清晨,在吃过一顿饱饭后,军队留着烹煮麦子的篝火任其自然熄灭,架在火上的陶瓮仅余食物残渣任其被烧干烧硬。

他们继续沿着山麓的走向,整体向着南部偏西方向移动。

在广袤的平原区,骑兵穿梭于一团又一团森林间。

马蹄时而践踏纯粹荒草地,时而踏过正茁壮成长的麦苗。

放眼望去有很多可以袭击的村庄,不过罗斯军不是真的的狼群。饿狼进了羊圈,会出于杀戮本能咬死所有,哪怕它只需要咬死一只羊就够吃上很多日子。

左右所见的村庄并非军队需要袭击的目标,除非部队给养匮乏了。

当下,军队通过劫掠已经解决了给养问题,全军在平坦大地上匀速前进,人员觉得舒服战马也不类。

军中不乏有佩切涅格裔战士如此描述:“就好似我们的故乡,部落游牧的时候也是这样平静移动。”

骑兵哪怕是缓步走,一小时也能走上约莫十公里。

全军以菲斯克和布罗迪两人为标准,两位队长不加速,兄弟们就跟在身后慢吞吞了。

没有人需要逼迫战马飚速,即便如此,随着已经过了春分日,白昼时间开始超越夜晚,他们一天里有更多时间用于赶路。

一些田间地头劳作的村民,他们远远看到一支庞大军队沿着山势一路向南。

附近的村庄都被兰斯大教堂直接管辖,本地区突然出现一支看起来像是某个伯爵麾下的大军过境,一时间很多村民不想着回避,而是呆傻地站在地头目送这支军队远去。

与此同时,菲斯克就像是看一群稻草人一般,他的眼角撇一下远方木讷的家伙,甚至不分出士兵去抓几个俘虏问问此地的地理情况,他们犹入无人之境般持续进军。

村民陆续目送军队离开,罢了再在农忙休息时和同伴闲聊刚刚发生的奇闻轶事。

的确对于这些村民,哪怕是贵族军队从本地过境都是极为罕见的,何况那还是一支庞大军队。

广大村民无大事不离村,他们平日生活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每周日去最近的修道院参加礼拜活动。

兰斯大主教区以金字塔的结构,垂直管理着花名册上的每一个村庄,教区除了放弃军权,俨然就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小王国。在这样的环境下,村民要做的就是忙于农活,春耕秋收、婚丧嫁娶,以及每周去一次修道院参与活动。

绝大多数民众可能一辈子也不能前往兰斯和沙隆这样的大城参与更盛大的弥撒活动,他们会在本村附近度过安然平静的一生,域外的一切纷争与他们似乎毫无关系。

罗斯骑兵在早晨行动,当中午刚过,一条较大的河流突然横亘在面前。

不知道河水深浅,也不知河底淤泥如何,骑兵们为避免麻烦一时间都停顿于河畔。

菲斯克当然不知道这河的名字,他叫来担任向导的阿洛维斯,随口问道:“这是什么河?”

“什么河?”阿洛维斯如何清楚呢?老家伙扫视一眼空旷的环境,想了想诚实说道:“我们已经经过了很多小溪,突然遇到这样一条河。我只是猜测。也许……我们到马恩河了。”

“马恩河?你居然记得这个名字。它很重要吗?”菲斯克问。

“不好说。”骑马的阿洛维斯耸耸肩:“如果你们要袭击沙隆,沿着河向下游走就好。这样你们甚至可以杀到巴黎。”

“啊?居然还可以杀到传说中的巴黎?”

一瞬间菲斯克有些动心了,他早就听留里克说过,巴黎对于法兰克非常重要,那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城内一定有着丰厚的宝藏。

“算了吧。”菲斯克掂量一下自己的实力,以及昨晚制定的作战计划:“如果要攻击巴黎,荣耀还是留给大王吧。我们还是要找到欧塞尔伯国的地盘寻仇。”

“也好。无论如何我们只要南下就一定会路过马恩河,说不定这条河就是。如果你要弄清楚情况,我们到附近攻击一个村庄,抓些村民就能问明白了。”阿洛维斯如此建议道。

菲斯克摇摇头:“不必了。如果附近的村庄拥有桥梁,我们就稍微攻击一下。现在时间还早,我不想在毫无抵抗的村庄处浪费时间。”

“所以,你不打算直接淌水过河了?”

菲斯克再稍稍一想,“既然时间充分,我们向上游搜索看看。我可不想弄得战马浑身泥浆。”

说罢,他大手一挥,军队沿着疑似马恩河的河流直奔上游而去,在突进了约莫三公里,绕过一片森林终于看到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镇。

马蹄踏在青苗上,一支军队在农田里列阵。

瞧这威风凛凛的架势,在附近劳作的村民下意识地逃向村子。

布罗迪策马而来:“大哥,怎么办?看起来这个村子有顺利过河的桥梁,打不打?”

“打!当然要打。我们不但要打,你瞧!”菲斯克眯着眼微侧身子,伸手指向远处酷似教堂尖顶的存在:“那里面肯定有金银。咱们都到这里了,什么都不带走也不合适。”

“太好了,我们估计能顺势发财。”布罗迪的喜悦就在脸上。

“抓几个村民恐怕会被吓得不敢说话,如果是询问教士一些都不同了。不过我们还是不能在这里浪费时间。”

布罗迪听明白了言外之意,他心里有些讶异,不攻击女子修道院是大家觉得做了此事很晦气,针对一般的修道院,除非盟友势力否则赶尽杀绝。他问道:“绕他们一命?”

“我们就是没时间纠缠,如果村民要逃,就让他们滚蛋!我们从修道院搬走一些金银,问教士一些话就走。如果那些家伙不合作,就杀。”

是饶恕还是无情全赖菲斯克的意思,所以,前方的大村并未被判处死刑。

各百人队迅速得到命令,骑兵队开始以作战姿态向着大村前进。

他们如风一般冲到村庄,旋即针对躲闪不急的村民展开杀戮。

此次袭击的确非比寻常,仅仅是在战士视野中的敌人被砍杀、被射击,凡是拖家带口撒腿就跑的人,哪怕那些家伙是在空旷农田上逃命,罗斯骑兵明明可以策马赶上去拦截砍杀,各百夫长、三十人长约束部下的杀戮欲,并没有人对着随处可见的逃亡者追杀。

也确实有战士手痒痒追击了一番,见没有同伴跟着又都退了回来。

到底有多少村民在逃亡?乍看下去这个沿河村庄跑出去了五百人,亦或者更多。

它的确不是一个小村,尤其是核心是一座有尖顶、铜钟的修道院,以及一片足够全军集结的中心广场。

称之为村庄已经不合适了,谓之为城市恰如其分。

此刻,修道院内人满为患,来不及逃走的村民只能迅速教士们的保护。

所有人从未想到过平静的日子会为某一支撒野的军队毁坏,看起来这支大群衣着很体面,他们为何要在兰斯大主教辖地里见人就杀?人间天国还能变成人间地狱?

就是教士们也没见过这种场面,下级教士们同样需要修道院长的庇护。但现在发生的一切,已经完全超越了院长的认知。

战争、匪徒袭击,这些事情似乎不应该也不可能发生,因为至少半个时间的时间,兰斯大主教区内的确没有发生任何的战争。

绝大多数村民至多活到六十岁,哪怕是从事圣职的教士,生命到了六十岁就已经是糟老头子,能活到七十岁就被认为“因虔诚得到天使赐福高寿”。

于是在这片小地域内,绝大多数村民根本不知道何为战争,他们逃亡仅仅是出于本能的趋利避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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