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海:从幸运赶海夹开始暴富

第17章 妈,我就说这边鱼获多(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赶海:从幸运赶海夹开始暴富》最新章节。

眨眼的功夫,曹大鹏快步来到了石头后面,却见在石头的下面,那金色光符之下,竟然出现了两块……鲍鱼?</P>

没错,是鲍鱼,只不过,眼前的这块鲍鱼比较大,看上去最少有八两,应该传说中的双头鲍了!</P>

所谓双头鲍,是按照以前的一斤来算,若是一斤能有两头鲍鱼,便算是双头鲍,这种品质的鲍鱼,价格可不是一般的贵,差不多能有一千块一只!一般人根本吃不起!</P>

曹大鹏没想到,在这个地方,竟然能发现这样的宝贝!</P>

老天爷都将财富送到你面前了,不拿岂不是可惜!</P>

拿!</P>

然而,当曹大鹏伸手想要将那两块鲍鱼从石头上摘下来的时候,却发现,这两块鲍鱼仿佛和石头融为了一体,根本拽不下来!</P>

曹大鹏无奈一叹,想要弄鲍鱼,必须用专用的铲子才行,因为这鲍鱼的吸附能力,实在太强大!</P>

可惜,他出来的时候,也没有带这样的工具啊!</P>

眨了眨眼睛,曹大鹏故技重施,又将那‘快来咬我钩’拿出来,在那两块鲍鱼之间来回摆弄。</P>

啪!</P>

下一秒,原本还吸附在石头上的鲍鱼,竟是吧唧一下,从石头上掉了下来。</P>

“这样也可以!”</P>

看到这一幕,曹大鹏眨了眨眼睛,顾不得惊喜,连忙将这两块鲍鱼放入了水桶里。</P>

与此同时,那鲍鱼身上悬浮的金色太极?符号,也化作一道流光,没入了曹大鹏的身体里。</P>

曹大鹏只感觉,自己身上的皮肤发生了奇妙的变化,尤其是双手,有种说不出的奇怪力量。</P>

他眨了眨眼睛,把双手放在石头上,然后便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拥有了跟鲍鱼一样的吸附能力。</P>

这……等于拥有了顶级的攀岩能力啊!</P>

“不错不错!”</P>

曹大鹏满意的点点头。</P>

虽然他对于攀岩什么的,不感兴趣,但技多不压身嘛。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到了呢!</P>

“大鹏哥,大鹏哥!”</P>

愣神的功夫,不远处又传来阿福的叫喊声,</P>

“这里的鱼获实在太多了,我桶都装满了!”</P>

你瞧瞧,这说的是人话吗?</P>

若是让白天那帮赶海的人听到阿福这话,估计都得气的七窍生烟。</P>

说话间,阿福已经提着桶跑到了曹大鹏的面前。</P>

曹大鹏朝着阿福的水桶看去,却见里面装的,几乎都是各种各样的螃蟹和海螺,竟是连一条鱼都没有!</P>

好吧,哪怕如此,这一桶螃蟹和海螺,也能卖不少钱。</P>

“收获不错啊。”</P>

曹大鹏毫不吝啬的夸奖了一番,阿福这孩子,还是需要鼓励的。</P>

可话刚刚说完,就见阿福盯着自己的水桶惊呼了起来。</P>

“大鹏哥,你也太无敌了吧?连老鼠斑你都能抓到!”</P>

阿福本以为今天自己已经收获的够可以了,这是他活这么大,第一次赶海把水桶装满,但却没想到,曹大鹏这边的收获,比他还要恐怖。</P>

不说其他,光是其中一条老鼠斑的价值,都差不多顶得上他这一桶螃蟹和海螺了。</P>

“还行吧,阿福,我们也差不多了,再找找就收工!”</P>

这次红树林之行,收获颇丰,关键是获得了两个有意思的光符,对于曹大鹏来说,已经相当满意了。</P>

与此同时。</P>

在黑暗的红树林另一边。</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一首军中绿花,唱哭边境两万里
一首军中绿花,唱哭边境两万里
身为军艺校草的许参,在部队举办的退伍汇演中亮相。许参由于个人原因,也提交了退伍申请。在这个充满别离忧伤的场合,许参的一首直接唱哭所有人。歌曲播出后,唱出了军人的坚韧与柔情,令人无不为之动容。的军歌悠扬,响彻边防线内外,情感流淌两万里。……随后,一首又引发参军热潮。一首更是成为缉毒警察的赞歌。应戏曲协会邀请,做让戏曲以另外一种形式传播。就在大家疑问许参只会歌颂祖国的的时候,一首,直接夺榜12月。…
天上掉下个居八戒
重生之无敌帝尊
重生之无敌帝尊
是一部写叶骁龙重生的爽文小说。故事讲述了主角叶骁龙因意外重生回到过去,凭借前世记忆和智慧,一步步崛起成为无敌帝尊的传奇经历。上部中,主角重生归来,决心改变命运。他利用前世记忆积累财富,在校园成为学霸,拓展人际关系,结识各界精英,并建立起自己的商业帝国。在娱乐圈、政界、商界等领域如鱼得水,揭开前世仇敌的阴谋,成功复仇,成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同时,主角与前世的恋人重逢,陷入情感纠葛,最终与爱人共
咖啡升华
抗战之龙啸金陵
抗战之龙啸金陵
小鬼子,此树是我栽,此路由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贱命来!犯我华夏道路者,虽强必灭,虽远必诛,虽弱必虐!阻我中华崛起者,斩,斩,斩!(咦,我只是给腾冲一家酒店的两位爱国小姐姐送花篮,为什么突然来到民国,成为“护国路神”?)
锅巴王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天哪,我居然是女票的男闺蜜
本书又名人到中年的林嘉,刚给自己的老北鼻庆祝完五十岁的生日,结果因为临时在公司加班,回家一躺,人就噶了。再次睁开眼,他发现自己竟然穿越了,而且穿进了一本小说中。书中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他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一起抓螃蟹,一起捡贝壳,彼此间互相陪伴着长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男主逐渐变成了卑微的舔狗,总是风雨无阻的为她送早餐,送奶茶,下雨天为她撑伞……女主却对男友所有的付出视而不见,每天都在忙着和男闺蜜
余生半渡
linn的恋爱日记
linn的恋爱日记
以此书献给我的挚爱Michael.Charlie。我会永远的爱你,除非死亡把我们分离
霾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