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丛林杀手
任乘风等人在遗址中待了大半夜,天还没亮,孟常将其他人叫醒,这个点无疑是赶路的最佳时机。
大家刚刚轮番守夜,都没能睡好,此时仍有三分睡意。
孟常带着其他人走出遗址,前方是一片丛林,他刚刚进入从丛林顿时感觉不妙,有一个黑衣人挡住大家的去路。
“你是什么人?”孟常试图感应对方的实力,不料对方有意隐藏实力,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取你性命的人。”对方说着向孟常攻击而来。
“好快的速度!”孟常心中一惊,差点让对方得手。现在对手只有一人,常盟的其他两人也不含糊,一起向黑衣人攻击而来。
单俊茂正欲出手,被任乘风给拦了下来,在此之前,他已经察觉到跟踪他们的不止一人,这个时候一定还有人隐藏在暗处,可是连他也感应不出来。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眼前这个黑衣人的实力至少是灵海境,想将此人击杀没有这么简单,如果所有人都加入战斗,正好给其他人偷袭的机会。
常盟其他的两位成员实力略有不足,好在有孟常在,他们才能屡屡化险为夷。
说时迟,那时快,突然不知从哪个方向又窜出一个黑衣人,此人的身法实在太过诡异。
单俊茂立即加入战斗,他也是常盟的成员,在加入常盟的时候已经立誓,不能看着其他人身陷险境而坐视不管。
任乘风正欲行动,有一股极其强大的火灵气向他攻击而来。对方的攻击速度实在太快,尽管他早有准备,但是想要闪躲还是慢了半拍,残余的火灵气将他身上的灵气护盾击破,他半跪在地上,嘴角上已经出现血迹。
“灵海境强者!”任乘风已经十分小心,没有想到对方还有帮手,两者之间的实力差距实在过大,若不是有火灵本源护体,这回他已经没命了。
灵海境强者没有想到一击没能将任乘风击杀,任乘风是他们这次主要的刺杀目标,灵海境强者不敢大意,身形一闪隐匿到丛林之中。
与此同时,任乘风脖子上的褐色印记已经闪闪发光。此时孟常和单俊茂等人深陷险境,任乘风有想到是否要借助于龙战天的力量,经过一番思考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龙战天的力量保守估计只能使用三次,虽然他的实力增强了许多,但从未使用超过三次。以目前情况来看,这次他们的对手很可能是三位灵海境强者,并且这三人身法诡异,擅于隐匿,很不好对付,任乘风没有把握在只发动三次攻击的情况下击杀其中的两人,况且此时有两人已经与孟常等人战作一团,他不好出手。除非有绝对的把握,他不会轻易借助龙战天的力量。
任乘风还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对方明明是一位灵海境强者,却不与他正面交锋,反而隐藏在暗处伏击。他很想过去帮助单俊茂等人,但此时身不由己,不敢轻举妄动。
孟常已经陷入死战,战斗至此,他已经能感应到对方的实力,此时与他对战的至少是一位灵海境中期强者,另一位的实力是灵河境巅峰。此时他只带了三位常盟成员,其中一人是单俊茂,另外两人的实力都是灵河境后期。对手的身法实在太过诡异,他们四人已经落于下风,如果任乘风能够过来帮助,或许他们还有胜算,很可惜现在任乘风也是自身难保。
单俊茂接二连三的使用土遁术干扰对方,好几次都没有起到效果,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过大,若不是他拥有土遁术,以他的实力必然首当其冲。
任乘风伫立不动,尝试使用吞噬灵气感应对方的位置,对方正欲发动攻击,正好被任乘风先一步察觉。
两股强大的灵气撞击到一起,周围顿时一片狼藉,任乘风使出全身的灵气并且融合仙灵的力量几乎与灵海境强者旗鼓相当。
灵海境强者顾不上惊讶,再次选择隐匿。此次他们三人狙击孟常等人,本以为会十分轻松,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他堂堂的灵海境强者,两次出手竟无法击杀任乘风这个灵河境中期强者,若不是他们这次异常谨慎,这回恐怕会遇到更大的麻烦。
孟常那边已经陷入苦战,如果任乘风这边仍然无法突破封锁,他们很快就会遇到危险。
灵海境强者很快冷静下来,任乘风就算再强,实力也只是灵河境,只要再拖一段时间,他们依然有机会突围。
任乘风心中再次生起使用龙魂的想法,不过很快被他给否决了,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冷静,一旦使出底牌,如果不能起到效果,后果将十分严重。
没过多久,孟常这边已经处于劣势,除了单俊茂以外,常盟的其他两位成员均已受伤,形势不妙。
常盟中的两位成员已经成为灵河境巅峰强者的主要攻击目标,单俊茂发动的攻击对灵河境巅峰强者来说依旧是不痛不痒,双方的差距实在过大,单俊茂已经尽力。
灵河境巅峰强者不顾一切地向已经受伤的常盟成员攻击而来,单俊茂想要帮忙实在是力不从心,孟常和别一位灵海境强者缠斗在一起,也是无暇分心。
常盟的一位成员身上的灵气护盾已经残破不堪,还未完全修复,再次被一股强大的金灵气击破,在灵气护盾被破的那一刹那,一把利剑穿膛而过。
一位常盟成员倒在地上,已经没有任何生机。孟常见此情景心痛欲绝,一不留神,给了对方可乘之机。
任乘风当机立断使出初级幻象,初级幻象一出,周围的景象瞬间发生改变。灵海境强者正欲向任乘风发动攻击,不料突然失去目标。就在此时,任乘风已经使龙腾术来到上空,接连使出《天雷剑诀》第四式“五雷轰顶”和《流星火雨》。
灵海境强者完全没有料到任乘风会在一瞬间发动反击,顿时乱了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