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掠夺就能变强

第24章 泄私愤趁机砸贾家(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四合院:掠夺就能变强》最新章节。

“院里人可都恨着你呢!即便你是好心去帮着救火,指不定也会有人偷偷趁乱对你下黑手。”

徐峰笑了笑:“大茂,你可要学着点,你媳妇可比你明白多了。”

“当然,既然外边已经没有了马蜂,你想去看热闹也不是不可以,记得离院里人远些,可不能真被人打了闷棍。”

许大茂摇了摇头:“算了,这样的热闹有什么好看的,我不去了。”

徐峰又道:“你们等会,我去把今天钓的鱼做来吃。”

一听又有鱼吃,许大茂和娄晓娥都是直吞口水。

二人馋的可不只是鱼,而真正让他们馋的是徐峰的厨艺。

贾家。

在易中海和阎埠贵两位大爷的带头和指令下,院里的人很快就冲进了贾家。

二大爷刘海中一家,是来得最慢的。

这并非是说,刘海中一家被马蜂蜇得最惨,行动不便。

相反,刘海中一家,怕是除了前院的住户外,是被马蜂蜇得最少的一家。

刘海中本就不满于易中海和聋老太太二人,又岂会真的出力,就更别说是冲在最前了。

当时,院里有马蜂出现时,刘海中是第一个发现情况不对劲的。

并且,刘海中也是在第一时间,就带着他们一家人不进反退。

虽然他们家的人,全都有被马蜂蜇到,但并不严重,很快就跑回家闭紧了门、窗。

再加上,刘家与贾家本就十分的不对付,刘家可不想管贾家的破事。

若不是刘海中是院里的二大爷,刘海中都不会带着一家人出来。

当然,为了他能在院里借机树立威信,面子工作刘海中还是必须得做的,他可不能落人口舌。

刘海中对两个儿子道:“光天、光福,一会冲进贾家之后,立马给我乱砸。”

刘光天和刘光福双眼一亮:“明白!”

其实,院里的人,恨透了贾家的可不止刘海中一家。

早在刘光天和刘光福兄弟俩冲进贾家时,贾家屋子里就已经开始了一场大戏。

因为贾家的火,本就还没有完全烧起来。

加上秦淮茹和贾东旭二人,叫完人后就冲进了家,用水和东西,基本上已经快要将火给扑灭了的。

院里的人一进贾家,却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一通乱砸。

砸门、砸窗、砸板墙、砸东西。

甚至,有的人还用木梯爬上了屋顶,揭瓦砸梁。

可以说,贾家已经被砸得千疮百孔,一片狼藉,就好像遭到了土匪的抢劫一般。

别说是贾张氏、秦淮茹、贾东旭傻了眼,就是看到这样场景的易中海和阎埠贵也全都傻在了当场。

这哪是在灭火,分明就是在抄家,泄私愤,把贾家之前做的一切,用此方法还给贾家。

易中海见火已经全灭,避免大家再砸下去,连忙大声喝喊。

“大家辛苦了,火已灭,都散了吧!”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送我和亲?岳父我太想当皇帝了
送我和亲?岳父我太想当皇帝了
第一天:和亲第二天:岳父,我太想当皇帝了第三天:南下擒龙第四天:玄武门继承法第五天:忘本,没人比我懂游牧民族的危害第六天:各位娘家人他们找不到你们,我还找不到吗第七天:封狼居胥
佟夜白
原神:我是提瓦特第一摩拉
原神:我是提瓦特第一摩拉
日常向+无cp(和谁都能贴贴)作为摩拉克斯亲手铸造的第一枚摩拉来说,赤鎏一直在寻找自己一直能够存在的意义;作为穿越到原神世界的赤鎏来说,时间对于她来说过于的漫长,漫长到她遗忘了好多人,也重新结识了好多好多人。(想写一个穿越到游戏里,但因时间太久主角已经遗忘了游戏剧情的小说,能够站在本土角色的立场上改写一下其中一些角色的意难平,写的不好勿喷!)
秋秋an
奥特:无限的旅途
奥特:无限的旅途
关于奥特:无限的旅途:机缘巧合穿越到光之国成为赛罗的孪生哥哥,赛亚表示没有比他更有爱心的奥特曼了地球:他怎么比盖亚更像大地破坏者!怪兽:你不要过来啊~平成三杰:赛亚是我们的好伙伴新生代:赛亚前辈值得我们学习前期会在奥特各TV和剧场版客串,后续会考虑去国产特摄去转一圈,纯萌新求支持^_^
洛普斯
原神对比:这人实在是太超模了
原神对比:这人实在是太超模了
关于原神对比:这人实在是太超模了:提瓦特对比系统降临,开启旅行者对比!在蒙德:荧:先被忽悠,然后被通缉,最后成为荣誉骑士!苏晨:刚来到蒙德就看到有人跟风魔龙密谋,我反手就给他举报到骑士团了,你说我做得对吗?在璃月,遭遇岩神遇刺荧:不能被神明的信徒抓到,快跑!苏晨:与我无关,先看看情况吧!在稻妻荧:开局就要200万手续费,最后靠托马解决。苏晨:这是1000万的支票,不用找了,但你晚上最好别闭眼。在
欢愉本愉
明末风云我来一统天下
明末风云我来一统天下
于十一,一个现代平凡之人,意外穿越至明末的乱世。在这硝烟弥漫、生死无常的时代,他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凭借着智慧与勇气,于十一带领他们在战火中崛起,初露锋芒。然而,前行的道路布满荆棘,势力的扩张引来各方嫉妒与敌视,兄弟为他浴血负伤,爱情也历经波折。面对重重挫折,于十一不曾放弃,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成长,最终一统天下,建立新的秩序,给百姓带来安宁。且看于十一如何在这明末风云中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篇
于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