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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名叫于海,也是和李杰一个院子里的邻居,拥有一品武者的实力,职业是狩猎师。
狩猎师就是以猎杀凶兽或者妖兽为生的职业猎人。
城里有许多人都是以狩猎为生,还组建了各种各样的狩猎队。
这份工作利润非常大,可同时也非常的危险。
像于海这样的老猎手非常有自知之名,他只会对一品妖兽和没有入品的凶手动手,绝对不会打二品以上的妖兽主意。
用于海的话说,钱挣的再多也得有命花才行,与钱相比还是先保命为主。
李杰扬了下手中的弹弓说:“闲的没事打鸟玩。”
话音微顿,目光就落在摩托车后面正在来回摆的兔子讲道,
“于大哥,你今天的收获不小呀。”
于海却叹了一声说:“这叫什么收获呀。
现在狩猎是越来越难了,尤其是北山都已经不知道被扫荡多少遍,一品妖兽都快绝迹了。
我这都出去一个星期了才弄了几只气血不到二百的野兔,连本钱都没回来。
看来下次得到妖兽更集中的南山冒险了。”
李杰心里早就嘀咕了起来,自己在市区内就只能打打麻雀玩,还要冒着被人说三道四的风险。
要是能跟着狩猎队一起上山打猎的话,那就可以正大光明的猎杀,还有钱可赚。
可惜,自己后天就要去部队报道了,只有明天一天时间。
狩猎队外出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个月的,根本没有人会带自己。
于海的话倒是提醒了李杰。
北山的妖兽几乎绝迹,出没的大都是没有入品的凶兽,正是适合自己的猎场。
李杰心里盘算着明天到北山转一圈,想办法迅速提升自己的气血,于海则已经取出一只野兔递了过来:
“见着有份,这只你拿回去红烧了。”
“谢谢于大哥。”
李杰也没有客气。
平时街坊领居的没少接济母子俩,李杰将这些恩情都记了下来,等日后有能力了一并回报。
李杰又和于海闲扯了几句,暗中打探了一下北山的详细情况,然后两人就此分手。
将野兔送回家后,李杰就又跑出来开启自己的猎杀模式。
李杰专门往没人的偏巷子或者是公园的树林走,麻雀、乌鸦、鸽子等都是猎杀的目标。
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回家。
此时李杰的气血已经飙升到623,可谓是战线辉煌,附近一片的鸟都快被他给打没了。
休息一晚,第二天早上李杰天不亮就起了床,将那只野兔给红烧了。
又做了点稀饭、烙了几张葱油饼陪老妈一起吃早餐。
等老妈上班走了后,李杰将剩下的萄油饼装到袋子里当作干粮,又带了壶水一起装到背包里,然后骑车朝北山出发。
阳光下,谁也不知道李杰是要独自一人到北山狩猎,认识的人都以为他是要去上学。
骑了一个小时的车,李杰终于来到了北山山脚下。
找地方将自行车停好,李杰就独自一人背着包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