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要和美少女互换身体哇!

第113章 你一晚上睡不着想的就是这种事?(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我才不要和美少女互换身体哇!》最新章节。

“也不用看这么晚啊...”沈明现在说话都想打哈欠,很想中午的时候能补个觉。

“嗯...对不起沈明,我昨天看视频看到半夜了。”

苏南笙马上就道歉了,但却让沈明更觉得有古怪了,她现在的表情也有点担忧的样子。

“没事没事,怎么了?是看到什么视频失眠了吗?”

不过只是熬一次夜而已,大不了就中午补觉回去或者晚上早点睡就行了,沈明现在更在意的是什么让苏南笙能一直熬到深夜都不睡觉。

“沈明你知道习惯法、自然法还有成文法吗?”

这个概念历史书上也有,不需要专门背,只要看一遍就能根据字面意思理解了。

“这三种是都是法律相关,习惯法简单说就是人们普遍认可的观念来作出判决,自然法就是一种法律哲学观念,主张理性客观普遍适用。成文法就是我们现在这样的法律。”

沈明直接把概念给说了出来,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苏南笙会突然这么问这个问题。

“那如果,一个人在世界上突然有了超能力,能在社会上和人类共存吗?会有相关的规定约束吗?”

“应该...可以吧?”

通常来说,规定笼统分为两种。

一种是规定禁止的,那就不能做。另一种是,规定你有哪些能做的,你就在这个范围内做。

超能力世界观上,排除掉一些破坏力大的,这个直接不讨论了。但有些超能力,为威力不大,影响却很大...

“假如街上所有人都指证一个人当街杀人了,证据确凿的话肯定要进去对吧?但这个世界要是有超能力呢?

如果超能力是那种伪装身份,伪造证据,洗脑,精神控制...这种超能力存在世界上的话,

有类似的超能力,完全就没法说是不是证据,所有人证物证,甚至有谁犯罪了,

都可以说是那个有超能力的人对他这么做的,因为超能力者确实可以做到这些并且不被发现。”

“好像...是的。”沈明表示赞同,就算是一些不怎么强的超能力,对付普通人也是降维打击了,像那种世界观下,都是超能力者对战超能力,平时就是普通人身份融入社会...

现有社会的法律,无法裁定超能力者。也许就要靠习惯法和大众观念来判断了?

更不用说海虎这种,超能力者已经随心所欲了,只要是能想到的,统统都能做到,秩序也是超能力者说了算。

不过...如果沈明和苏南笙这归类到超能力的话,好像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吧?反而需要担心被其他人发现有意外。

话说都十八岁了还没觉醒替身和写轮眼,是不是有点晚了?

“南笙你这和突然想到有陨石撞地球一样,就不要想太多了,不会有这事发生的,放心啦。”

这种事嘛...偶尔沈明也会想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自己做不出来题目的时候,就会幻想自己要是重生回到幼儿园或者小学来当神童大杀四方该多好,又或者是突然来了个系统走向开挂人生...

“好,那沈明...假如我对你犯罪的话,是不是就不会有人审判了我了?现在是不是没有这条规定?”

你一晚上睡不着想的就是这种事?

还有,现在不应该是你害怕我对你犯罪吗!

你想要干嘛!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关于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林默作为一个胜诉率百分之百的金牌律师,穿越到了平行世界。一来就遇见了所有人束手无策的霸凌案件。霸凌者:“告我霸凌?我们有保护法护体,不会有罪的,哥几个接着奏乐接着舞!”林默:“呵呵”结果:霸凌者被判死刑!校霸:“已老实,求放过..”-遇到令人愤怒又无奈的骗婚案。女拳:“集美们,只要离了婚,我就能分好几百万?什么?我无耻?有总你告我啊!”林默:“呵呵。”结果:被
熏文
碌途
碌途
单梁在一个云雾缭绕的傍晚,机缘巧合进入了一个书店,故事由此展开……
龙困浅滩82
商界金手指
商界金手指
关于商界金手指:林涛加盟一家证券公司,在经历股灾和投资失败后,逐渐成熟,成为一代商业鬼才,而他的成功,与一代美女小雅的感情纠结。
风雨风雨
我在厂里左手掐诀右手振刀
我在厂里左手掐诀右手振刀
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董不了
全职法师:伊莱克斯,死灵圣法神
全职法师:伊莱克斯,死灵圣法神
【伊莱克斯】【亡灵天灾】【光明与黑暗共生】【光明救赎】【亡灵天灾】【死灵圣法神】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身中神圣诅咒,伊莱克斯选择永恒沉眠。博城之灾,召唤兽惨死,侥幸生存下来的殷铭意外融合伊莱克斯的神识碎片,传承光明与亡灵魔法!黑暗王的凝视,天父的转眸,胡夫的坐立不安!这个世界病得不轻,为了拔除病根,殷铭只得从内开始,将这个世界给彻底清理一遍!若干年后,融合光明与黑暗的殷铭端坐于王座之上
才不是宁采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