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想干什么就干谁

第337章 最后一个小时(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末世之我想干什么就干谁》最新章节。

看着站在空中的唐泽,所有人喘着粗气,不是不想找,完全是被她给戏弄了!

但现在加了新规矩,找不到要死,这要是把人往死里逼。

唐泽冷眼扫视这些人,不给你们上强度,只会躲着等时间,到时候全部被她给戏耍。

“我奉劝各位,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认真对待这次游戏,别到时候变成了猎物。”说完唐泽再次消失。

等唐泽离开之后,叶天罡怒喝道:“想活的都过来开个会!如果五点钟响铃抓不到她,我们全都得死!”

只听大姐大那边的一个女人切了一声:“我偷偷跑了不就可以了?”

然而话刚刚说完,一道紫色雷电从天而降,直接劈成齑粉。

所有人目瞪口呆,这尼玛什么东西,有脏东西!

此时连大姐大的汗水都开始流下来,原本只是来抢东西,却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

那个年轻人甚至能控制雷电,太强了!

“想赢,我们只能联手。”夫妻档都出现在现场。

此时的抓捕一方终于算是达成了联手,至少要在最后一次响铃的时候找到萧如烟。

同时,唐泽也发送通讯给了四女。

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并且表示,我的人居然被一个外人戏耍,要你们有什么用?三张嘴的女人多的是,如果不好好表现,你们从哪里来,回哪里去,重新变成普通人!

当四女收到了唐泽发送的通讯,脸色顿时惨白了起来。

将她们吊起来抽打都行,但也不想变成普通人,被人宰割。

毕竟她们习惯凌驾于人之上,又怎么会愿意做回普通人,那样的话宁愿去死。

所以原本2V2的局面,此时也变成了联手,先找到人再说。

接下来的响铃,代表了很多人的命运,是死是活,就看五点钟。

此时的萧如烟只后悔一件事,如果不是一开始大意了,用了保命的卡,那么五点钟再使用,那就是稳赢的局面。

可惜,太可惜了!

但现在只能背水一战了!

是死是活,就看我萧如烟的命好不好了!

抓捕一方已经放弃等时间,分散在整个市区搜索,只要有人找到,就立马通知,不给那个女人逃跑的机会!

然而整整半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

哪怕连陈可欣这边也没消息,心急如焚,从来没这么挫败过,一旁的问馨也有这样的感觉,都是自己玩弄别人,什么时候变成别人来玩弄自己了!

还被这么的无情戏耍。

随着秒针慢慢移动,终于等来最后一次的响铃!

叮咚,叮咚。

清脆的声音绽放而出,这次只有一个方向!

所有人兴奋地朝着声源方向奔去,天空上的姐妹俩速度最快,紧随其后的就是陈可欣跟问馨。

陈可欣看着眼前的大楼,嘴角微微抽搐。

居然是新的办公大楼!

这是不是在挑衅自己?

随着四女走上台阶,大厅里的灯光突然打开,只见墙壁上全部都是鲜血,周围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而萧如烟居然优雅地坐在中间,修长的玉腿架着,用着那冷傲的眼神看着四女。

“来了。”

这话让四女怒气飙升,嘲讽简直拉满了。

“你可让我好找,我先杀了你!”徐妍怒火中烧,手里握着猩红镰刃,朝着萧如烟的脑袋斩去。

徐晴暗道不妙,直接也拿出了黑色的镰刃,直接挡住了妹妹,仿佛成了萧如烟的手下似得。

“别忘记了规矩!”徐晴沉声提醒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雄霸战王
雄霸战王
关于雄霸战王:银白穿越到了机兽世界,成为了一名低等灰色直升机战士,在这个充满杀戮的世界,他要怎么才能生存下去呢……
君悦心曦
穿越星际种田日常
穿越星际种田日常
唐嘉又双叒叕穿越了。战五渣的体质和精神力,让她只能养养花草种种田,做做美食喝喝茶,顺手救救人什么的。哎!怎么一不小心又突破了?咦!新闻上的那个人怎么这么眼熟?好像她救的那一枚!
修身齐家
铁血洪流:1937
铁血洪流:1937
穿越而来的牛霸天,带着召唤士兵系统,从一颗星球上开始,发展壮大,向着宇宙最高文明发起挑战。
生活的乐趣
一界之异能觉醒
一界之异能觉醒
一千年前,一只大手伸入虚空拿出了一个光团,光团被炼成了十二件秘宝,然后,大手将这十二件秘宝撒向了大地,从此能改变命运的东西诞生了。一千年后!一个热血的少年无意踏入了一个山洞,获得了一只看破虚实的眼睛。少年去狩猎之地,叫上老父亲得到了一滴深红血液。少年去黑市,一个普通的面具却引起了他的注意。……“老师,你听我狡辩……不,解释。我对这个世界非常厌倦,我只是想一个人趴桌子上静一静。用佛家的话来说,我这
久顾余笙
全球冻结!战宠系统驰骋末日
全球冻结!战宠系统驰骋末日
关于全球冻结!战宠系统驰骋末日:这是最坏的时代,末日来袭,巨虫、丧尸、冰封接踵而至,灾厄与死亡将蓝星染红。这也是最好的时代,异能复苏,全人类重回一个起跑线,凭借自身异能搬山填海,操风控雷!陆至,前世军中上将,在巨虫围剿中死去,却意外重生,还得到了战宠系统加持,自此,一人一狗神挡杀神,佛挡杀佛,驰骋末日!在不断变强的过程中,陆至也逐渐接近这一切的真相。(避雷)1:喜欢看苟着囤货的可提前退出,本文主
红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