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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狐岭。
牂牁郡与兴古郡的交界处,是一道异常险峻的高大山岭,将两郡刚好完完整整地隔开。
而飞狐岭,便是山脉中天然豁开的一个缺口,在这里,自古以来便建有一个异常险要的关隘。
飞狐岭北边,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山林小道,号飞狐道,一般情况下,只有蛮族猎人才会从此路经过,从名字就知道,非飞狐不可过也。
这天傍晚,一支3000人的队伍正快步自北向南行走在飞狐道上。
领头的正是小将军孙志。
队伍中间,没有一个旗号标志,都是一身黑衣,刀枪箭矢倒是一应俱全。
孙志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和他父亲孙桓一样,孙志也是一个志在战场上博取功名的将门子弟。
孙志的父亲,本不姓孙,因为是小霸王孙策收养的义子,所以改名孙桓。此人一惯悍勇,目中无人,战阵之上,一向都是拼杀在前,耻于在后的搏命风格,很得吴主孙权的喜爱。
特别是夷陵之战中,孙桓被刘备大军围困在弹丸之地的夷陵城中,东吴将领们纷纷对大都督陆逊建言,务必先派人将孙桓将军搭救出来为好,要知道,这孙桓一向是主上的心肝宝贝儿一般,被孙权称为“宗族颜渊”,由此可见吴主孙权对其宠爱有加。
小霸王孙策没有留下男性血脉,只生了一个女儿。而孙权是从大哥孙策的手里继承的江东基业,作为对大哥的尊重和祭奠,大哥的义子孙桓,孙权就看得比自己的儿子都亲。
但即便是这样,大都督陆逊却无动于衷。
陆逊道:“孙桓将军在军中威信极高,不需要派军去救援,本都督相信他能够坚守到我等反攻的那一刻!”
果然,孙桓坚守夷陵城,孙吴的旗帜就一直高高飘扬在夷陵城头,将刘备的几万大军吸引在城下,进退维谷。
等到夷陵道上大火连营哔哔啵啵烧起之时,刘备不得不连忙撤军,无奈营寨驻扎过于开阔松散连绵数十里,将令根本就难以通达,惶恐之下,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各自逃亡。
此时,孙桓带兵从夷陵城中杀出来,给了刘备拦腰致命一击,他甚至亲手斩杀了张南冯习和蛮王沙摩柯等数员蜀汉大将!
小将军孙志从小在军中长大,发誓要像爹爹一样,靠斩杀敌军大将首级累计军功,至于爹爹的爵位,让给弟弟就好了,自己不稀罕。
男儿功名只在马上取就是,何必眼睛总盯着父亲的那些军功?
既然坚定了这个信心,孙志便不走寻常路,他自己选择到零陵郡守府做了一名参将。
孙志这样选择是对的。
因为孙吴和蜀汉之间,疆域交叉混乱,且蛮族混杂,很多地方尚处于未开发状态,双方的政府管辖,形同虚设,甚至根本就没有。
这就给了郡县官僚们很大的运作契机。
在这里做动作,大动作你想做,也做不出来,除非两国公开交恶,正式宣战。
小动作则无所顾忌,你可以可着劲儿地折腾,反正,大家谁也不会认账。而且,这些小动作,大家都在做,你说我的鼻子,我就指你的眼睛。
甚至很多时候,大家都不屑于自己亲自动手,反正这里到处都是蛮族,给个仨瓜俩枣的,指不定有多少没脑子的人就热血上了头,为你打生打死在所不惜。
因此,很多时候,蛮族之间,蛮汉之间,人脑子都打出猪脑子来了,但在双方地方官僚的眼中,根本就不算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对方的小动作而已,无所谓,大不了,今天他起的头,明天咱去给他结个尾呗。
或者,自己在另外一个山头,另外开辟一个战场罢了。
双方疆域交错几千里,还怕没有地方放一把火?
孙志若是选择了孙吴与曹魏之间的疆域,想去搞点小动作什么的,根本就不可能。
那地方,要搞事儿,就是大事儿,小事儿没有机会。
但搞大事情,风险就极高,所以,没有朝堂高层甚至皇帝的亲许,对峙的将军们根本不敢轻启事端,就连孙吴的水陆军大都督陆逊,也不敢。
这一次,吴彦祖在且兰城搞风搞雨,终于整出了一个刘胄的且兰国来——这给了零陵郡守一个莫大的惊喜。
谁知道,接下来,蜀汉南中那边的惊喜接连不断地上演着,让邻国的这些地方郡守都看得口水直流的了。
蜀汉北境发生重大政治事件,诸葛亮死,魏延被诛,成都政治地震接二连三,谁也没有料到,南中,才是这一轮系列地震的震源中心——这一点,谁也没有想到咧。
魏氏子竟然流亡到了南中,并且成为吴彦祖的掌中宝来。
在吴彦祖一番操弄之下,零陵郡守心花绽放,二人商议之下,将最好的机遇,给了小将军孙志。
由孙志带领乔装改扮的3000劲卒,悄然入蜀汉境内,去搞事情。
3000人,越境搞事情,这就不是小动作了,所以,绝对不能以孙吴的名义去做,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
孙志他们不敢走大路。
他们知道,庲降都督府已经被那魏氏子拿下,庲降都督都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据说是逃到了大河以北。
这让他很为吴先生高兴。
“吴先生果然高人也!”孙志嘴巴里念叨着。
此次南下兴古郡的行动,也出自吴先生的谋划,自己年纪轻轻,来到零陵郡,能得到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好啦!也许,自己未来辉煌的军事生涯,便以此为基础了。
他们选择的这条飞狐道,远离了牂牁郡与兴古郡之间的交通要道,一路在山林之中穿行,让人有一种莫名的冲动——这就是长途奔袭带来的刺激吧。
三国之际,演绎出许多经典的长途奔袭案例,张飞奇袭瓦口寨,张辽奔袭列柳城,夏侯渊荡平青衣蛮,曹操奇袭乌巢岭……这些,都是三国时期脍炙人口的长途奔袭成功案例。
当时,张飞张辽夏侯渊他们是怎么想的呢?是什么心情呢?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激动中却又有些莫名的恐慌?
激动,是自然的。
但恐慌,又是为什么呢?
这种恐慌的心情,也是最近这两天才有的,越是靠近飞狐岭,就越发地强烈起来。
他说不清楚为什么。
再前行百30里,就是飞狐寨,过了飞狐寨,翻越飞狐岭,就算正式进入兴古郡,那边,有兴古蛮酋接应自己。
天色,已经渐渐暗淡下去,山林之中,天色本就暗得早一些,于是,孙志决定,在这里埋锅造饭,休息一会儿,再连夜赶一程30里,大军在飞狐岭上睡觉。
孙志所带领的这3000兵卒,可不是普通的郡兵,也就是所谓的“乡兵”,而是正规军队。
零陵郡与长沙郡都不同,它不大,但因为与蜀汉交界,而且零陵郡本就是从蜀汉手里夺过来的,所以,专门驻扎了3000正规军,一应不测。
孙志能得到指挥这支军队的权力,实属不易,这不得不说,还是沾了他老爹的光。
正规军的编制,军纪自然很好,孙志一声令下,立即便有各级军官开始动作,寻找合适扎营地,最主要是水源要近,地势要开阔,周围的斥候放出去……这些,一点都不是问题,更不用孙志这个将主操心。
不到半个时辰,孙志的手上就拿着一条烤得外焦里嫩的山羊腿,还滋滋往外冒着油水。手下军卒们打猎自然是手到擒来,哪一次都少不了小将军的一只山羊腿,和一壶水酒。
孙志正和山羊腿较劲儿的时候,手下斥候回来了,有点唯唯诺诺地说道:“启禀孙将军,好像——这个——好像——”
孙志眼睛就横了过去:“有话就说,干什么吞吞吐吐的,有什么情况?”
斥侯终于鼓起勇气,道:“孙将军,小的发现有点不对头的事情来。”
孙志将羊腿放下,狠狠灌了一大口水酒,“咕咚”一声,将嘴里的大块羊肉吞下去,噎得他狠狠翻了个白眼儿,便又喝一口水酒,总算是顺畅了,恶狠狠道:“说——”
“我这一队斥候,一共100人,分10队,轮次前行并汇报情况,每一队前行越10里,便回转。”
孙志不耐烦地呵斥道:“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