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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目前这神秘莫测的身份,人家也不敢少了他的那仨瓜俩枣。
对于现在的沈腾来说,说完全不在乎这个,也是不现实的。
既然来到这个时代,自然也希望能做些事业,让自己活得更好一点。很多事情,由他而起,如果没有自己的深度参与,很可能便会走了样,最后变得面目全非,也就失去了他的原本初衷。
既然如此,不如一开始,就将这些东西抓在自己手里,毕竟他的主意,基本来自于后世的成功经验累积,那是历经两千多年的智慧结晶,也只有他才有的东西,何必完全放手,做些无用功呢?
既然做了,就尽量做好吧。
至于自己最终能够获得多少,其实他也没有那么在乎。只要把一个白酒产业做大做强,不出意外的话,“三国首富”的头衔是注定跑不了的。
三国纷争又如何,哪一个不需要好东西?中国历史几千年,还有什么产业比这个更好的么?
白酒,可不仅仅是用来喝的,其在医学上,更有着这个时代无可替代的功能价值。
甚至,像后世的茅台那样,将高端白酒做成金融资产,做成传世宝贝儿,沈腾相信,凭他多年看猪走路的经验,也并非不可能。
当然,在这个操蛋的时代,想做点事情,单枪匹马根本就不可能,人脉,他需要,人才,他更需要。
包子这样的贵族子弟,自然会让他的事业事半功倍,而像乌蛮三杰这样的特殊人才,更是多多益善。别看这些人一时之间还看不出具体用途价值,但他不介意自己身边多一些这样的家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派上了用场。
看似漫无目的的行程,其实其中无不渗透着沈腾的种种谋划,只是,这些谋划很多时候,还没法立即展示给人看而已。
“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呗。”
这就是沈腾对包子他们说的话。
好在大家都知道,这支队伍本就是人家魏延留给沈腾的,也就是说,沈腾想干嘛,就干嘛,在南中,没人敢说个‘不’字。至少在庲降都督府那里,就是这么个意思。
沈腾是老魏的人,这就不必说了,瞎子都看得出来老魏对沈腾的呵护之情。
兴古郡这许多天的停留,沈腾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医药。
《黄帝内经》都出现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华佗的大名在中原地区早已经如雷贯耳,“麻服散”被传得神乎其神,而五禽戏在中原的豪门贵族里已经是早晚锻炼的必选项目,其手术手段之高明,效果之显着,早已经超出这个时代许多,张仲景都已经写出了《伤寒杂病论》,向医理药理发起进攻,且成就卓着了。
但在南中呢?
落后,原始,蒙昧不堪。
巫术,是南中蛮族人生活的基本底色。人民的健康,靠的依然是“巫术”,而不是医术。
巫师,是南中人民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人,其重要性,甚至可以与蛮王相比,部落长老什么的,根本就没法与巫师相提并论。
巫师的职能之一,就是帮人治病。而他们治病的方法,却是跳舞,祷告,鞭挞病人,将病人的情况“上达天听”,然后,就要看老天爷的心情了。
南中人民的生老病死,依然呈现出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很少有人为的主动地干预行为。
但南中一带,却蕴藏着极其丰富的中草药,其中广为后世人所熟知的文山三七,在后世是以“克”为单位售卖的。
沈腾为什么会想起文山三七呢?因为在沈腾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时代,不知道云南白药的中国人真的不多,尤其是爱运动的,或者从事户外工作的,用周星驰的话说,那是一款“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之良药”。
赵本山高秀梅小品中“你就是给我吃云南白药,也弥补不了我心里的创伤”,同样流行甚广,脍炙人口。
据清朝药学着作《本草纲目拾遗》中记载:"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味同而功亦等,故称人参三七,为中药中之最珍贵者。"扬名中外的中成药"云南白药"和"片仔黄",即以三七为主要原料制成。
而沈腾生活中最主要的两段经历——特种兵和体育老师,都与云南白药结下了亲密友谊。
文山三七又名文州三七,属五加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三至七年成熟,每株长三个叶柄,每个叶柄生七个叶片,故名三七。其茎、叶、花均可入药。
明代药学家李时珍称其为"金不换",是后世国人公认的与东北野人参齐名的宝贝儿。
三七具有散瘀止血,消肿定痛之功效。主治咯血,吐血,衄血,便血,崩漏,外伤出血,胸腹刺痛,跌扑肿痛。《本草纲目》云:"三七止血,散血,定痛。"《玉揪药解》云:"三七和营止血,通脉行瘀,行瘀血而敛新血。"
其实沈腾不知道的是,随着科学医学的进步,后世的云南文山三七可不仅仅只是化血化瘀这项功能,还有更多更有价值的地方呢。
其中最主要的几种功效——
抗血栓:三七具有活血散瘀功效,能抗血小板聚集,抗血栓形成。有效成分是三七皂苷,主要是人参三醇苷。
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三七散瘀,消肿定痛,PNS及其他活性成分对心血管系统具有广泛的药理活性。
消炎抗炎:PNS对组胺、醋酸、二甲苯、5-羟色胺,缓激肽等引起的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镇痛:三七为治疗跌打损伤的常用药,有确切的镇痛作用。
所以,历代以来,文山三七有"金不换"、"南国神草"参中之王"等美称。
沈腾不知道其更多功效,但不代表他不知道三七的珍贵。
此次西南行,永昌郡是必去的地方之一,沈腾的主要目标就是文山三七,他希望能够找到,并且带回去。
就凭这个,他相信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于蜀汉人民,当然也包括永昌郡的人民来说,都将是无限的财富。
而这里遇到“乌蛮三杰”,纯属意外之喜。
所以,沈腾希望将这痴痴傻傻的三位豪杰带在一起,毕竟这三人是被自己这个虚假的“魏小侯爷”给忽悠瘸的,自己很有必要对人家负责。
另外,一看到这三人,沈腾就从心底里升起一股喜悦之情,他觉得这三人肯定会有很多惊喜给他。
喜感,这个东西本就属于人类独有感觉的一种,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就譬如沈腾后世生活的那个年代,东北的小品占据了国人小品舞台的大半壁江山,为什么呢?因为人家就往那儿一站,啥也不做,就一张嘴,所有的喜感自然而然地就出来了。
这是一种天赋。
另外,那个浑身都是毒物的女杰,很有点后世电影里面的“五毒教教主”蓝凤凰的味道,只是长相过于膨胀了点。
要知道后世金庸大师的《笑傲江湖》里,蓝凤凰任盈盈令狐冲的故事,可是深入人心得狠呢。
沈腾当即决定,队伍就在这里宿营,他要好好招待一番这“乌蛮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