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落门

第247章 再上讲坛,为人师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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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注意了,桌案上的这个东西,叫‘算盘’,专门给大家做的。它是我们接下来学习的核心工具,用算盘进行计数核算的方式方法,叫‘珠算’。”

中国珠算的算法有一个渐进过程,最开始的珠算与古人用结绳记事、石子计数、木棍计数没有什么两样,不过更便捷了一些而已,也就是说,一开始的算盘只能计算加减法,乘除法是后来才逐渐有的,估计也是在明清时期才发明运用的。

沈腾小学时候,学习珠算是必修课程,每天“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三下五去二四下五去一五去五进一六去五进二……”一度让同学们头大,但真正学会之后,双手飞舞拨珠,口中念念有词,算珠噼里啪啦,整个教室里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确也是难得一见的美景呢。

算盘制作十分简单,四方为框,中横为梁,竖则为档,其余为珠。其中档可任意添加,根据需要计算的数目大小而定。甚至可以说,无限大。

谁也没有想到,这期学员中,那个年纪较大的孟繁同学,学习的进度竟然最快。

孟繁整天挂着一张苦瓜脸,但学习起来,劲头却一点也不亚于这些年轻人。口诵口诀,念念有词,像个念读经书的老和尚一般。黄崇李球成为第二,一点也不奇怪,这两个家伙本就出身豪商世家,自身又聪明好学得一塌糊涂。

整体来说,除了最出色的孟繁和黄崇李球是男人外,其余的,清一色的佼佼者皆为女子。

教室里,噼里啪啦响作一片,嗡嗡嗡嗡的念叨口诀的声音更是如群蜂汇聚。

这个教室,除了蛮王妃,和老师学员,这些学员自然都是蛮王府里最信任的人,其余人等,一律不得靠近半步,否则,杀无赦!

——这是祝融氏亲口下达的命令。

五天后,这期学员培训班,顺利结业。

其实,珠算一道,沈腾也就是还勉强记得那些口诀而已,真正比起来,这期学员结业时的熟练程度,估计没有一个比他这个老师慢的。

珠算培训班期间,猴子每晚都缠着沈腾练习达摩棍法。这小子一旦上了心,就痴迷得不要不要的,没日没夜,昏天黑地地练习,竟然很快就有模有样了。

刚好这几天,沈腾也没有时间外出。

包子看猴子练得似模似样的,也拎了一根棍子在手中,他却不喜欢舞弄棍法,而是将棍子当枪使唤,还认真地和沈腾探讨起枪法了,对于这个,沈腾就很是有些外行了。

沈腾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枪法。

“老大,说真的,这棍子要是装上一个枪头,比咱的那铁枪好使得多了,但就这柔韧性,能舞出枪花来,就赢了咱那大铁枪。”

对于包子的这个说法,沈腾深以为然。

包子立志要做“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大丈夫,自己将来的马鞍子马磴子将会是他马战的利器之二,但他手中尚缺少一件利器。

究竟什么样的武器,最适合马战呢?

自然是枪。

与其他兵器相比,枪为“兵器之王”,自然有其道理,只一条,枪的攻击路线最直最短,只要把枪头伸出去即可。

而刀棍棒斧等其他兵器,基本上都需要先将兵器抡起来,在空中有一个大幅度的距离转移,就时间上来说,人家的枪尖子都捅你身上了,你的兵器还在空中飞舞呐。

枪击对于人体的伤害,与其他兵器相比,也最深最狠,因为他的伤是贯穿伤,聚焦于一点,作用力也就最为集中。

但枪却又最为难练,对方一旦躲过你的枪尖那一点,你手里的大枪就等于是一个烧火棍了,没了多少用途。对方一旦错过你的枪尖那一点,甚至可以抓住你的枪杆子争夺枪的使用权,或者限制枪的使用权。

因此,历史上最出彩的马上战将,以枪法大家为最。皆因其最难得。

沈腾想起了小时候,家里每逢春节,便会在门上贴门神,左边尉迟敬德,右边秦琼秦叔宝。对了,尉迟敬德便是马战高手,一把马槊在手,几乎无敌于天下!

“哦,马槊!”

沈腾终于想起来了,马战利器第一,当属马槊。

他貌似记得,这马槊的制作,便是以一种叫做桑拓木为原材料,说不定,这在银坑洞砍回来的,便是桑拓木呢。

说干就干,沈腾当即就叫来工匠,交代下去,先将这木材劈成小拇指粗细的一根根长木条,要丈八,长短一致,然后,将木条浸泡在桐油里约半年,后面,拿出来再阴干,然后,几根木条捆扎成一根木棍,外面用丝麻布裹扎,每裹一层,便刷一层桐油,每裹一层,便刷一层桐油,如此反复,最后,木棍的粗细以成年人一握即可。

再叫来铁匠师傅,沈腾寥寥几笔,勾画了一个铁质枪头的模样。

包子他们看着沈腾忙乎,都知道是好事情,也都知道腾哥儿是在给他们制作好东西,但这家伙的工序动辄就是半年,估计全部完工,要一年滞后了,因此,就显得尤其惆怅。

“惆怅个屁啊,老子把几百年后的利器提前拿出来,送给你们,你们还嫌弃时间长了?”沈腾给包子二球蝗虫一人一巴掌,三人连忙屁颠屁颠地搬来凳子,请腾哥儿坐下,喝杯茶,消消气。

真正的马战,对人的要求并非你武艺多高多强,而是身高臂长力气大,眼疾手快者胜。

当然,战马的质量尤其重要。

西域马高大威猛,短距离冲刺时爆发力强。草原马耐力坚韧,长途奔袭是其优势。而蜀汉的山地马则体型较小,能负重,却不善奔跑。

“也许,该向西域那里发展发展才是。”沈腾想。

珠算培训班学员毕业的第二天,沈腾他们却意外地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说这位客人特殊,是因为这位客人身份显赫,但却是一个“贼”——偷酒贼。

当初在永昌郡城举办的那场商品博览会上,有个年轻俊逸帅气无比的小帅哥带着一个小书童专门偷酒喝,这事儿曾经被张俊和林豆豆二人看到,若不是看这小贼长得实在惹人喜欢,早就被捉贼捉赃,拿在当场。

虽然二人当时没有声张,但怎么可能不告诉师傅咧。

沈腾对于出现了如此可爱的偷酒贼,也只是呵呵一笑了之,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后来知道是大理段氏的族人,名字却是响亮得一塌糊涂——段誉。据说是段氏最着名的花花公子段正淳的儿子。

这段正淳整日无所事事,到处晃荡,是南中最着名的街溜子带头人,年近四十了,却整日里沾花惹草,不知所谓,但却生了一个十分聪颖帅气的好儿子。

段誉自幼饱读诗书,读得有点书呆子气了,整日带着一个名叫“麻圆儿”的小书童东游西逛看风景,与他老爹相比,这小子显然更具有祸害良家妇女的资本,但却从无流言蜚语流传。

“这是个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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