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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放了啊,二哥,小曜哥,你说咱养养看行不?”
“养野猪?”
这下林世达和陈曜犯了难。
俩人都是守规矩的人,只听说野猪不好驯服,以往遇到崽子都是放生。
看着林书雪的兴奋劲儿,陈曜不好让她扫兴。
“行吧,到时候要是不行,就放了呗。”
“嗯,刚好妈还说明天抓猪崽呢,混着养呗,家里的也有糠。”
说着话,林书雪害怕猪崽跑掉,又将它递给了林世达,重新放回坑里。
三人把野猪拉了上来。
两只狗迫不及待的啃食着野猪的伤口。
“滚犊子!”
陈曜上前轻轻的踢了狗子们一脚。
“汪汪汪…”
狗子们虽说不情不愿,但还是老老实实的退后坐好,可怜兮兮的望着陈曜。
“这还差不多。”
陈曜训斥一句,林世达拿起杀猪刀继续放血。
刚才不给狗吃,并不是陈曜舍不得,而是猎犬就忌讳形成抢食的习惯。
只要养着这种习惯,不仅会为了抢食打架,围猎到野鸡、野兔之类的小猎物,基本上毛都不会剩下。
晾了狗子们一会儿,见它们老实后,陈曜拿起刀,掏出一些内脏,又从野猪腹部,比较肥的地方割下差不多二斤肉扔给了主刀。
这是作为头狗的奖励,也是对它功劳的肯定。
主刀大口的吃了起来,把旁边的炮手急得直叫唤。
陈曜自然也不会亏待它,割下同样大小的肉扔了过去。
“败家子。”
陈曜的这顿操作,惹得林书雪不仅白了他一眼,更是心疼的骂他是败家子。
陈曜低着头憨憨的笑着。
林世达笑着解释道:“哈哈!冬梅,别那么小气,狗这东西,你不白对它好…”
也不怪林书雪小气,在这个却吃少喝的年代,多少人家几个月都不一定能吃上二斤肉,更别说喂狗了。
说着话,陈曜和林世达开始处理野猪。
先是按照狩猎的习俗,取出一些内脏,挂在树梢上。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有人说这么做是敬畏山神,也有人说是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总之祖辈传下来的规矩,照着做就是了。
一个小时左右,野猪已经被处理好了。
二百来斤的猪,放了血,取完内脏,差不多还剩下一百三四十斤的肉。
看着地上的猪肉,乐的林书雪合不拢嘴。
这只野猪膘度属实不错,肥膘有将近一指厚,看来是没少祸害庄稼。
陈曜本想着弄堆火,烤点肉给林书雪解解馋,但是太晚了,回家的路又不好走,只能先忍着了。
把地上东西收拾干净,将小猪崽挨个捆绑好。
林世达找来一根棍子,跟陈曜抬起野猪上肩。
林书雪拎着装着蜈蚣的桶,牵着小猪崽,好在有两只狗的帮助,猪崽不敢造次。
“主刀、炮手,回家。”
“汪汪…”
吃饱喝足的两只狗在前面开道。
原本干瘪的肚皮被撑的圆滚滚的,走路都费劲儿。
北河庄,地处双虎山脚下的一个村庄。
也是方圆十里八村名气最大的村庄。
出名在于人口最多,光棍最多,最贫穷,因此也叫三最村。
由于地势原因,家家户户的田地基本上都在山坡上。
收成本就不好,再加上被野猪、野兔等祸害,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路上走走停停,说说笑笑,将近一个小时总算是赶回了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