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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全部病人吃完午餐以后,已经是中午12点了。
有所医依医院的病人作息时间很规律,吃完午餐后再休息个十几分钟,就要睡午觉了。
朱大鹏回到护士站的时候,严俊杰的遗体已经被殡仪馆的人接走了。
而严格等人也都一并离开了医院。
拥挤的走廊,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
她看着冷清的走廊,有些失神。
上责任班的护士花兰兰走了过来,和她交班:“今天上午除了严俊杰过世之外,其他病人都没有特殊。”
朱大鹏无精打采地“哦”了一声,趴在桌子上,闭着眼睛休息。
“我知道了,你下班吧。”
花兰兰看着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医院是见过最多眼泪和人间疾苦的地方,她在这一行干了20年,这样的事情见得太多,现在都有些麻木了。
想当年,自己也是这般年轻的时候,也会像这孩子一样,见不得这种生离死别的场面,但自己却又无能为力,什么都做不了,她知道这种感觉很糟糕。
她知道严老伯的去世让朱大鹏心里难受。
毕竟照顾了他这么久,就算是一只阿猫阿狗,也总会处感情。
何况严俊杰还是一个活生生的大活人。
别说是朱大鹏了,就连花兰兰她自己,也打心里开始同情严俊杰,为他的离世感到难过。
花兰兰拍了拍朱大鹏的肩膀,叹了口气:“别难过了。人上了年纪,总有离开的那一天。生老病死,谁都逃不过。我们活着的人,要向前看,即使明知道天会塌下来,也要想开些,不要为了无法避免发生的事情去烦恼。”
朱大鹏依旧闭着眼睛,她鼻子发酸,没有说话。
只是摇了摇手,让花兰兰赶紧下班回家,不要管她。
这是朱大鹏第二次在医院看见病人去世。
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是在消化内科实习的时候看见。
每个医院的护士,早上的工作其中之一,就是量血压。
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天早上量血压的时候,那个患了肝癌的叔叔,邹市明用那种绝望到极点的眼神看着她,问她:“我这个病反反复复地发作好多次,总是会呕血和大便出血。为了治我的病,家里已经负债上100万。护士,你说,我这个病,还能治得好吗?”
朱大鹏不敢看他的眼睛。
不敢面对邹市明那双充满迫切,渴望能够从她口中得出,他的癌症能被治愈的那种眼神。
宛如一个溺水的人,拼死挣扎,试图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她低下头,故意一直看血压计。
看着血压计的数值,一点点的升高。
“你这个病,只要你积极配合治疗,病情控制得好,暂时是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等你彻底止住血,养好身体,再过一些时日,还能回家呢。”
邹市明听到这话以后,精神有些恍惚。
他喃喃自语道:“可是为什么,我在手机上面查百度,每一条评论都说,我得了这个病,就只能等死了呢。”
朱大鹏心里一紧。
她勉强地笑了笑,故作轻松,巧妙地引开了话题。
“嗨,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有什么病,是不能控制的?百度那玩意,看看就算了,不能当真。记得以前我还没有学医的时候,有一次身体不舒服,我按照自己身体当时出现的症状就去搜百度,结果你猜怎么着?哎呀妈呀,差点吓死我去。
上面说我可能得了这个病,或者是那个病,一个说得比一个严重。看得我都快吓死了,后面去医院一看。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胃肠型感冒。”
说完,她把血压计放到邹市明面前,给他看。
“你看,你今天的血压开始恢复正常了。这也就说明,你的身体正在慢慢恢复,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别担心,不要想太多哈。你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好好休息,养好身体。”
邹市明看了看面前的血压计,上面显示的数据是108/60mmhg。
“是啊,血压终于恢复正常了。”
久病成医。
他常年因为发病而频发住进医院,早就已经学会了怎么看血压。
几天前,邹市明因为消化道大出血被送进了医院,靠输液和双腔二囊管压迫止血。
因为出血量较多,邹市明还发生了休克等一系列体征,甚至严重到需要输血的地步。
因此,他的血压一直都比较低,直到最近成功地止住了血,病情得到控制,也拔除了三腔二囊管,恢复了流质饮食之后,邹市明的血压才逐渐变回正常水平。
可惜就在他们结束那次谈话的三天后,半夜12点30分,邹市明的病情再度恶化,并且比之前每一次发病还更严重。
值班的两个护士和医生以及实习护士朱大鹏抢救了他将近一个小时,最终都无法挽回他的生命。
他年轻的生命永远地定格在了36岁那年。
邹市明离世的那个晚上,天空很黑,电闪雷鸣,还下起了瓢泼大雨。
仿佛连天气,都在为他哀鸣。
他的妻子坐在走廊的长椅子上,穿着一身破旧的睡衣,脚踏大拖鞋,把头埋进双膝中间捂住脸号啕大哭。
可怜的女人,在接到医生打来的丈夫病重通知电话之后,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急急忙忙地赶来医院。
紧赶快赶,还是赶不来一个奇迹。
邹市明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满脸沧桑,眼睛通红,却仍旧要强撑着不哭,接待好每一个前来看儿子最后一面的亲戚。
朱大鹏一想到这些,心里头难受得跟压有千斤大石头似的。
老天爷,你要不要看一看,你究竟干了多少残忍的事情。
如果她有一双能治愈世间一切癌症的妙手,那该多好。
可惜她没有。
所以,她在能在自己的工作中,尽最大的努力,护理好每一位病人。
看见朱大鹏这副样子,花兰兰又重重地叹了口气,无奈地走了。
有些事情,必须要亲身经历多了,才能释怀。
否则,就算别人说破了天,都无济于事。
说一千道一万,都比不上自己亲身经历多几遍来的要好。
这天下了班后,朱大鹏骑着电动车,去了城西南城百货大楼。
南城百货大楼的前面五百米处,就是k城的血站。
她把电动车停进车位之后,就径直进了血站。
“你又来献血啊?”
献血站的护士姜苗苗有些惊讶。
她清楚地记得,三个月前,这个年轻姑娘就已经来这里献了300毫升的血。
在那之前,她又陆陆续续地来这里献了两三次的血。
所以姜苗苗对朱大鹏的印象特别深刻。
献血后,为了使献血者的身体能充分恢复,一般要求献血的间隔时间最少得大于6个月以上。
可是这姑娘三个月前,就已经来献过一次了呀。
就算是年轻,也不能这样糟践自己的身体。
何况,她自己还是一个护士。
其中的危害有多大,她又不是不知道。
朱大鹏点了点头。
她熟练地坐到了抽血的椅子上,伸出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