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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秋萍是个弃婴,是康明恩在路边捡回来的。捡她那时是个秋天,所以康明恩就给她起了带秋的名字,萍,寓意平安的意思。
难怪有的孩子问妈妈我是从哪来的,妈妈会说是从外面捡回来的,原来真的有捡回来这一说。
捡她那年,康明恩三十五岁。
康明恩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死了。所以到了三十五岁仍然是光棍一个。
三十五岁那年秋天,康明恩从外面回来,快到家的时候,突然听到路边有婴儿的哭声,顺着哭声寻去,看见一个纸壳箱子里有一个婴儿。他四下踅摸也没看见一个人,当他认定纸壳箱里的婴儿是个弃婴后,就把那个婴儿抱了回去。
本来他是无心收养的,自己还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何况自己又是个男人,上哪给孩子弄奶喝去。
回到村子后,他到处打听谁愿意收养这个孩子,可人们一看,这个孩子又小又瘦,怕孩子有什么疾病,否则谁会把孩子扔在路边,所以就都不肯收留这个孩子。说要是男孩兴许好点,女孩子没人愿养,长大了就嫁人了,岂不是白养了。
无奈之下,康明恩只能自己收养,谁让他当初把孩子抱回家呢,如果当初不抱回家,可能就被别人捡去了,现在自己抱回了家,总不能把孩子再放回路边,有人捡还好,如果没人捡,或者没人发现,孩子岂不是会被饿死冻死,就算饿不死冻不死说不定被野狗给吃了。
养个孩子可不像养个猫养条狗那么简单。养个猫养条狗给点食吃就行了,养个孩子,吃喝拉撒都得管。
一个大老爷们,别说养孩子的经验,就是孩子哭了闹了,他都不知道为什么,孩子什么时间饿了,什么时间尿了,他都不知道。只要孩子哭闹,他就像被电打了的老鼠一样,瞬间就麻了爪子。就连简单的给孩子换尿布他都不会。
孩子没有妈妈就没有奶吃,他又买不起奶粉,只能把米饭嚼碎了嘴对嘴地喂孩子,狗反刍似的。
孩子饿急了的时候,根本不等他把嘴里的饭嚼碎,就像饥饿的小鸟一样张着小嘴在向大鸟讨食。
吃喝拉撒本来就够他应付的了,可秋萍这个孩子,自小就体弱多病。有人说这个孩子就是个讨债鬼投胎,也有人说是因为孩子没有吃到母乳身体免疫力差。反正这孩子三天两头就得病一场,不是头疼就是感冒的,如果不是康明恩身体好,早就被她折腾散架子了。
家里的日子本来还是过得去的,可被多病的孩子一折腾,日子就比较艰难了,虽然也有好心之人相帮,但那些帮助毕竟还是显得杯水车薪。
孩子长到六七岁的时候,身体似乎比以前好了许多,毕竟不会三天两头得病了。
到了上学的年龄,秋萍也和别的孩子一样,走进了课堂。按说康明恩应该可以喘口气了,可谁知就在这个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竟降临到了他的头上。他在上山砍柴时,一个不小心竟然摔断了两条腿。
虽然保住了性命,但两条大腿却都没有保住。
只有九岁的秋萍,只能一边上学,一边干活养家。
本来秋萍的学习成绩就不怎么好,这样一来,成绩就更差了。到了小学五年级,干脆就辍学不念了。
一个女孩子,要想养这样一个家,其艰难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辍学的第二年,她带上没有了双腿的父亲进城打工去了。
没有文化,没有技能,在城里是很难找到像样的工作的。她只能到饭店给人家端盘子洗碗,可这种活挣的钱实在是太少了,去了房租水电费,几乎就剩不下什么了。
十六岁那年,在其他姐妹的劝说下,她走进了歌厅当起了小姐。可她的嗓子天生就不是唱歌的料,别人的嗓子是被天使抚摸过的,而她的嗓子像是被魔鬼掐过一样。更何况,她的长相和身材,也就将将能进小姐行业的门槛。
后来,她去了洗脚屋。洗脚屋虽然也有身材长相上的要求,但毕竟门槛要低一些。
二十岁的秋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对方一听她家的陪嫁是个没有了双腿方父亲时,一个个都扭头就走。
康明恩怕自己的女儿受他的连累,执意不肯和她一起“出嫁”。可秋萍却说,她这辈子可以没有男人,但绝对不能没有父亲。她知道,她的命都是父亲给的,她不能做那种忘恩负义的事情。
又过了几年,秋萍的年龄也一天天大了,父亲几乎每天都在催她,让她找个男人嫁了。到了后来,甚至是以死相威胁。
秋萍无奈,只能答应父亲在合适的时候把自己嫁出去。
说是这样说,可秋萍并没有把自己的事情放在第一位,而是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父亲。父亲执意不和她一起出嫁,那只能给父亲找个伴,否则她是不会放下父亲不管的。
她没有征求父亲的意见,而是私底下用自己这些年攒下的钱,偷偷给父亲找了个老伴,说是找,其实就是花钱买的。谁愿意嫁给一个没了双腿的男人?
其实秋萍一直有这个想法,也曾经在背地里找人给介绍过,可人家一听她父亲的情况,连面都不肯见就说不行。
秋萍知道,本来父亲是有机会成家的,没有成家的原因主要在她这,父亲怕她受继母的气,所以一直没找。虽然她也不是父亲亲生的,但父亲对她就像亲生的一样。
就为这,她也得给父亲找个伴,否则她这辈子都觉得亏欠父亲。
也正是出于这种考虑,秋萍才刻意攒些钱,目的就是到时候给父亲找个伴。虽然这些钱有些不干净,可她别无它法。
为了不落下个买卖人口之罪,秋萍和女方商量,就说是给女方的彩礼。
就在女方过门的那一天,秋萍也把自己嫁了。父亲的婚礼和她的婚礼是在同一天办的。
给我补课的老师给我讲完这个故事,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原原本本地把这个不是故事的故事写下来。
我想说的只有一句话:真理往往要用荒诞的谬误来佐证,高尚往往要用卑下的行为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