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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内光线暗淡,正是这幽暗的环境里,适合三三两两的伙伴在一起喝酒。酒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味道适合自己,杯具适合自己,喝酒的量自己控制。
乡朗最近没怎么喝酒,一个人喝没啥意思,而且平日要教学生识字,老喝酒怕把脑子喝坏,教学生教错了。
乡朗是老实本分人,读书的时候,老老实实读书,教书的时候,老老实实教书。他人生的路走得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大的挫折,一直很安稳。卫灵是众所周知的富人,他喜欢珍奇的东西,总是到处搜寻奇异的物品,当然,也会找各种女人。这孔文墨就是卫灵找来的异域女子,她有金黄的头发,灵动的双眼,每当想起孔文墨,卫灵都激动不已。
卫灵对乡朗的建议是多喝酒,人生需要时不时放任自己,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完好地放任自我,比如在舞场,有人就放不开,不太会跳舞。放任并不容易,时不时放任也是挺辛苦的,这是一种难得的精神活动,而慰劳这份辛苦的方式,在卫灵看来,就是喝酒。多喝酒,才舒爽。
夜晚喝酒,最容易喝多,仿佛喝完这些酒,生命就结束,而在结束之前,酒是一杯一杯地喝。乡朗是一名教师,他有一个爱好,就是去很多地方游玩。那些名山大川,那些旅游景点,总是吸引着乡朗,不同的景区有不同的风光,乡朗能从那些风景名胜中看出韵味。卫灵似乎跟乡朗有同样的爱好,除了喝酒,他也爱四处看看,但他比较奢侈,他不是一个人去看,而是带一个人去看,看山看水,不能没有美人陪。
能喝酒是一种能力,能走很长的路去看风景也是一种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谁都不是一开始就酒量大,谁都不是一开始就能走很长的路。在长时间接触某些事物后,就逐渐具备了某些能力。
酒馆里走进来三个蒙面的人,他们蓝巾蒙面,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刀。进来就杀人,毫不留情。卫灵看到这些人,知道他们是烟山十六骑的人,不由得心惊肉跳。忙拉着乡朗往一处躲,那酒柜旁边有一个仓库,他们赶忙进了仓库。仓库里面好多货架,还有很多其他物品的堆积物,他们找隐秘处藏身。在仓库里面,就能听到仓库外面的嘶喊声,男男女女的哭叫怒喊,并不能阻挡蒙面人的杀戮,他们的刀挥舞着,刀刀见血。那透明的酒杯里原是装着透明的酒,因为落进去鲜血,酒成了一杯红酒,血在酒杯里,氤氲成迷茫的人生。
卫灵怕那些蒙面人进来,就把仓库的门反锁,锁得死死的。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那外面的声音听不见了,随即一串马蹄声远去,卫灵判断蒙面人离开了。卫灵先出来,然后叫乡朗出来,到仓库外面的酒馆内一看,他们吓傻了。地面布满血液,到处都是尸体,尸体横七扭八地在酒馆里陈列着,犹如一场艺术展。
人的死去令人悲伤,这些人的死状,一个个都很惨烈。蒙面人对他们的杀害,造成了人间悲剧,刚才的哀嚎声,现在听不到,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走过这些尸体,踩着血液,卫灵和乡朗走出酒馆的门。他们本来是来买醉的,刚喝得有些醉,就被这场混乱搅扰,现在酒已醒了半分。
外面的风有些凉,看来秋天在一天天加深,天儿会一天天凉下去。笔直的树木,在风中摇曳着叶子,在高空中的叶子,明晃晃如刀。
人生应该放任,放任是因为太过紧张,诸如刚才的事情,是使人精神紧张的,人的灵魂因为一次次的刺激、紧张而变得黑暗。放任,使人放松。然而,作为人生酬劳的美酒,现在喝不到了,那布满血液的空间,他们再不想进去。
他们到达酒店,孔文墨来迎接他们,见到他们后,就问他们有没有玩得很开心,他们都不说话。孔文墨猜他们肯定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要不然不会这么一言不发。卫灵便把酒馆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讲给孔文墨,孔文墨听后大为震惊。这烟山十六骑孔文墨以前听客人说过,就是看她跳舞的客人,客人之间议论过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当时的孔文墨听后,只当作是一个听来的故事,而这次听卫灵的讲述,感受大不一样。卫灵是自己的朋友,他又亲身经历了此事,这在孔文墨,绝对是一件惊心动魄的事情。现在卫灵、乡朗都没事,没事就好。
卫灵和孔文墨还要去开封呢,乡朗在附近教书,不能陪他们一起去。现在教书的人少,像乡朗这样的人,属于稀缺资源。卫灵说要在开封给孔文墨开一个舞蹈培训基地,到时候,孔文墨教别人舞蹈,也跟乡朗一样,是一名先生了。
孔文墨对她的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古来女子为男子做衣裳,操持家务是女子的大业,像孔文墨这样,不思家务而筹划事业的女性,似乎不多见。卫灵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他说要给孔文墨开一个舞蹈学院,肯定要为孔文墨实现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就没有不兑现的道理。
乡朗送了孔文墨几本书就去了,这些书,是他平日教孩子的。他认为孔文墨也应该识一些汉字,将来不仅可以跳舞,还可以舞文弄墨,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夜晚,窗外的街道依旧繁华,四处灯火通明。孔文墨拿出钱来,要请卫灵吃饭,难得有孔文墨请客吃饭,卫灵欣然答应。
在酒店的楼下,有一些露天的摊位,摊位上的食物,说不上高档,但都很美味。孔文墨拉着卫灵的手,在这些摊位前面转悠,选择食品。卫灵很喜欢被孔文墨这样拉着的感觉,拉着手一起走,美好与快乐由此产生。
坐下来吃饭,绝对是一件欢快的事儿,尤其是与孔文墨这样美貌的人在一起,卫灵心里有说不出的愉悦。
吃饭吃到半截,孔文墨突然发现自己的玉不见了。那玉是她打小就带在身上的,是一个很漂亮的手串,这手串明明戴在手腕上,怎么就丢了?这事很蹊跷,有可能是谁再趁她不注意的时候,从她的手上偷去了,只能说,偷玉的人本领高强,是个惯偷。熟能生巧,偷得多了,就有了超乎寻常的偷盗本事。不管怎么说,戴在孔文墨手腕上的手串不见了,她的左手手腕空空如也,孔文墨内心是着急的。
卫灵也替孔文墨着急,不管是戴在脖子上的玉,还是戴在手腕上的玉,都是极为宝贵的。宝玉的丢失,对孔文墨来说是大事,那可是她的命根子。自打小的时候,多少年,那玉一直戴在身上,从未有过丢失。来到这座城市,奇怪了,好端端戴在手上的玉,居然丢失了。这其中的蹊跷,是孔文墨不能理解的。
卫灵决定帮孔文墨找玉,他听朋友说起过,这街上,经常会有人偷盗东西,你戴在脖子上的玉,戴在手腕上的玉,都会被人偷去,甚至有人在吃饭的时候,戴在耳朵上的金耳环被人偷走了,这都不算稀奇的事情。上个月,卫灵的一个朋友,在逛街的时候,戴在手指上的一枚金戒指,丢了。
找玉需要一个过程,这跟官府破案是一样的,卫灵决定从细微处思考,找寻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果有可靠的线索,顺藤摸瓜,就能找到偷盗者。说来也奇怪,这城市里,偷盗的事情时有发生。频繁的偷盗事情,搅扰得很多人无法安眠,生怕睡着的时候,脑袋被偷走。
卫灵说要帮孔文墨寻找丢失的手串,孔文墨这才有些心安,不过她还是有些担心,担心找不到。找不着手串,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她以前的一些朋友,丢失的东西,就从来没有找到过。
最近这街道上,经常能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这声音不为别的,是因为娶亲。喜事当然要大操大办,当然要鸣锣开道,当然要红红火火、热热闹闹。经过一天的喧闹,人的人生就从陈旧转入光鲜。
然而这些喧闹,孔文墨觉得跟她没啥关系,那是别人的热闹,她这里丢了手串,还烦着呢。
孔文墨买了些酒,自己喝。卫灵见她喝酒,就陪她一块儿喝。街景不错,每到一个城市,都能看到街景,而街景是不同的,不光是因为建筑设施不一样,主要的是人不同。
看着街上的人,喝着杯中的酒。街道上很喧闹,他们则很安静,在安静的角落,默默喝着他们的酒。
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陌生人,他们喝过几杯酒后,更加感觉这些路人陌生,同时,又感觉这个世界也是陌生的,仿佛这个世界他们没见过,从来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