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王丽云

第十一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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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六月的太阳可真够解馋,就三天,麦子就被晒得咬在嘴里咯嘣咯嘣地响。

庞猫儿午后临走时说他晚上想扬麦子,叮咛王丽云下午记着把麦子收成堆。庞猫儿走后,王丽云趴在窗户上朝外面看看,太阳的光芒刺得人脑袋发昏。她想,这种时候下地被人撞见了会叫傻瓜。实质上村街里几乎不见一个人影,连大树的阴凉底下也没有。她朝墙上的挂钟瞅瞅,才两点一刻。立时,她记起了山琦雪峰。

山琦雪峰曾经有一段时间,在每天下午的这个时候准时发来信息,虽是随便说一两句无关紧要的话,但实质上是催促她赶快从午休中醒来而投入写作的。这是一种更难得催促。在学生时代,只有愿意与她共同进步的好心的同学会对她做一些非常不要的提醒。山琦雪峰说过,希望她尽快写出一个长篇小说来。写好了他会想办法帮她出版。山琦雪峰是这样期待的,然而王丽云却一直没有把它写成。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虽则合作失败,但山琦雪峰的新意是值得感恩的,至少,他的确是个好人,或者说他对王丽云是真有感情的。

王丽云摇摇头,不愿再多想这些令人痛苦的事情。那个人虽然依旧活跃在她的心里,但也许已经永远成为她的过去。一切不可能再回到从前。王丽云的心痛得像被谁割了一刀,眼泪在瞬间滂沱而下。

她缓缓地穿好衣服,步履沉重地走出房间,手扶住墙壁来到书房,哀愁地看看电脑上闪动的几个指示灯。它没有关闭,是休眠着。要打开只需按一下键盘上的任意一个键。想起当初,是山琦雪峰建议她买电脑写作的。买电脑的钱是她从XJ的棉花地里摘棉花挣来的。摘棉花的活儿苦得要命。但那时候,想起山琦雪峰的话,王丽云在棉花地把一切劳累都忘得一干二净。她暴烈的太阳底下拾棉花的时候,山琦雪峰仿佛就在她的眼前一遍又一遍地跟她说:“你去,挣些也是,另一方面积累些写作素材。”应该确切的说,那些艰苦的日子,是她心目中的山琦雪峰一直陪伴着她一天天熬过来的。在棉花地里,她一个人占着一个宽宽的棉花膜,在棉花膜上摘棉花的时候,她不知给山琦雪峰说过多少话,唱过多少支歌曲。她的嗓子从前是非常好的,但生过一场大病之后就变得沙哑了。加上她体质不好,单就说话也听起来底气不足,唱歌时就更加糟糕。她知道自己唱得不好,但相信山琦雪峰一定会非常喜欢。她反复地想象着山琦雪峰在她面前高兴的样子。虽然在此之前她只匆匆地见过他两次面,一次是十多年前她唐突地去刊物社找他的时候,另一次是在2008年春天。

记忆之门一旦打开,在旁边没有外人打扰的情况下,王丽云总会情不自禁地坠进去,像一个人在梦中坠入无底的深渊。她唤醒电脑,登陆之后就点击桌面上的Word快捷图标,把空白文档打开,再从“我最近的文档”里进入了文件《我的心在高原的地方》。

她从开头把写好的那些部分读了一遍,修改了一些错别字。觉得故事写得还算流畅,就是太缺乏技巧了。这样的拙略的作品有朝一日让山琦雪峰看到,他不笑话她,她自己也会羞得无地自容。然而她实在没有办法,在农村,她几乎见不到一本像样的文学杂志,山琦雪峰曾经送过她一些,但那都好像已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最近的两三年,她几乎没有专心地读过几本书。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她没有机会剪刀可买的好书,二一方面,身在农村,干一些粗笨的重活儿,人的思想就好像也变得不再轻巧灵敏了,看见书本上的文字就觉得眼花心烦,根本看不进去。强迫自己也坚持看不到一页就打瞌睡。她怀疑自己真的是老了,麻木了。是啊,奔四的女人,首先生理上已开始快步地滑坡,思想也不再那么积极固有朝气了。在王丽云的心里,生活永远就是那老豆腐般的样子,折腾得再厉害也不顶什么用。要是再年轻几岁,她也许还梦想把从前失去的一切都寻找回来。至少,她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她应该向很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那样争取坐坐办公室,或者有一份虽然劳累但踏实点的工作干。但现在她什么都不再梦想了。她唯一的愿望就是跟庞猫儿一起安然地相伴,一起悄悄地老去。现在她虽然还坚持写作,但她把真正把这当成一种爱好,为让自己安心生活的一个途径。说真的,如果不是有写作这个爱好,说不定她早就不跟庞猫儿过了。她之所以跟着庞猫儿耐心地生活,是因为在庞猫儿的身边,她可以静下心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也就是庞猫儿支持她继续自己的爱好,在他身边,她完全把写作担子过自己的生活而摒弃所有的功利目的。山琦雪峰也曾经不止一次地说她太急功近利。她知道山琦雪峰指的是她水平欠缺而急于发表文章。他希望她扎扎实实地把文学底子打好。现在跟她说都已经是多余了,虽然她至今一片稿子都没有发表,但她一点都不着急。就像一棵树,无论是否曾经结出果实,挨到冬季的时候,它自然而然地就冬眠了,什么希冀也不再有了。

写作是自己的事情,搞写作的人追求的永远是安详、宁静和自由。想写就写,些什么,怎么写,写多少都是自愿的。写作是写作的人在跟自己说话,永远都不会妨碍他人什么。放松到这中状态,王丽云的手都发痒了。她击键上瘾了,半天不摸键盘心里就不舒服。这一截就这样开始,不求买好和取悦于任何一个人,写自己想写的。

关于2008年春天的那次见面,王丽云至今记得非常清楚。那是山琦雪峰安排的。那时候,王丽云在离娘家村子不远的一所养鸡场里上班。四月初的一天下午,王丽云的母亲找到养鸡场说山琦雪峰回来了,住在市天鹅湖大酒店507室。让王丽云明天早晨九点以前赶到。王丽云心里清楚,关于这个要求,应该追溯到去年冬天。

去年冬天,王丽云很冒然地向山琦雪峰的刊物社写了一封信。收信人无疑就是山琦雪峰。这时候,距山琦雪峰和王丽云的第一次见面已经相隔八年之久。王丽云最初的态度只是想撞撞,她也没有想到山琦雪峰会那么快就回信,而且回了同样的两封,足见山琦雪峰对她的真诚和关住。信中说依然记得当初的王丽云,只是时隔多年,他不记得她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在回信里,山琦雪峰告诉王丽云,他已经离开编辑部七八年了,那封信是朋友转交给他的。离开编辑部之后他就做了专业作家等等。信的结尾把他的手机号码用稍大的字体写得重重的。那次信里,还有山琦雪峰的两张名片。一张是散装在信封里的,另一张则用糨糊牢牢地和信纸粘在一起。显然是怕丢失的意思。这封信和那两张名片在王丽云的心里有千钧的份量。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这样郑重地送名片给她,而且这个人是个有身份的人。王丽云心里清楚,这样的人在她的生命中将是唯一唯一的人。

那时候王丽云还没有手机,庞猫儿拿的那部手机是他们那年去XJ打常年工挣钱买的。庞猫儿一直带着,王丽云一般情况下也不用手机。她这个人喜欢清净,就是庞猫儿在她的身边用手机听几支歌曲她也觉得心里烦。庞猫儿实质上要手机也是做样子的。他不像有工作的人那样时常需要和同事之间有必要的联系,或者是职业业务需要什么的,总之,他的社交圈异常狭窄,跟他打交道的人通常也不用手机。他的手机除了天气预报信息的震动响铃和听听音乐,一般都静悄悄的。手机对他而言纯粹是为满足虚荣的,或者说保证自尊心少受伤害的武器。现在的年轻人个个都随身带着这东西,某个人突然被发现没有,其他人不但觉得吃惊,而且还会不加掩饰地起哄嘲笑。庞猫儿是被这种场面搞得尴尬了很多回才下定决心买了那部手机的。

王丽云思忖着她应该跟山琦雪峰正式交往的。这件事是名正言顺的,虽然她心里总有一种男女之间即将走向边缘甚至越轨的预感,但她相信自己的控制能力。她知道男女之间可以从陌生人成为朋友,从朋友成为情人,然而成为情人之后就意味着最终两人之间什么也不是了。这是危险的。人和人的交往都是渴望源远流长的,短暂的接触对人生来说是一种糟蹋和浪费。既然决定了开始,就应该竭力地防止终结。王丽云想到跟山琦雪峰的贾汪最好不要瞒着庞猫儿。她用该相信庞猫儿并竭力争取庞猫儿的支持。

庞猫儿其实是个很开化的农民,这事他听了比王丽云还要高兴,他把山琦雪峰的手机号保存在他的手机里,把手机让给王丽云使唤。王丽云说:“算了,我要是背着你跟山琦雪峰打个电话,你可能会怀疑我们在背后偷偷地谈情说爱。为了不至于惹你吃醋。手机还是你拿着吧,如果我万一需要,你给个方便就行了。”庞猫儿也不推辞,他笑哈哈地把手机收进自己的衣兜里。显然,王丽云的话正好说到了他的心里。

之后王丽云给山琦雪峰回信,里面主要是她的稿子。她把庞猫儿的手机号顺便山琦雪峰告诉了山琦雪峰,以便于联系。信发出去不几天。在一个早晨八九点钟的时候,庞猫儿肚子饿了,去厨房找吃的,一块馍馍举上手刚咬了一口在嘴里嚼,突然间手机响了。庞猫儿一边着急地掏出手机解锁,一般努力放大喉咙,把口里的馍馍使劲咽下去。

电话的那头就是山琦雪峰。他们谈得好像很投机。庞猫儿说:“她是初学写稿,所以不成样子。”山琦雪峰说:“不错。我看了,确实很有基础。”庞猫儿说:“没有人给她指导,她是摸着写的。愿您能给她好好指导一下。”

“那当然。你告诉她要坚持读书和写作。就她的程度,只要努力,总有写成的那一天的。”

“谢谢上官老师的鼓励,我一定把您的话转告给她。”

“主要是你要在这方面多支持她。”

“我知道。一定会的。”

“记住,让她把日走过好,把稿子写好!”

“谢谢!”

“再见,以后有机会我再找你们联系,我想当面给她指点指点。”

“您多费心了!再见!”

庞猫儿刚挂了电话就跟王丽云说:“看来我老婆运气蛮好,这次遇见的的确是个好人。”

“锅盖梁不能揭得太早了,就凭几句话就能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你知道人家长得是光脸还是麻子?”

“光脸!牌面不好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有官运。你那位什么人啊!”

“谁是我那位?你是做样子的。”

两个人说着就一起笑了。冬天的太阳像一个病恹恹的人那样行动迟缓得让人焦急,都什么时候了,它依然磨磨矶矶地躲在云帘后迟迟不肯爽快露面。冬天,地里也没有什么活儿,王丽云和庞猫儿这种时候只有在屋檐底下消闲地等待着太阳。

次年就是2008年。

写完一段,时间过去了两个钟头,王丽云记起必须下地干活儿了。屋子里有点闷,白丽窝在地板上,乌溜溜的眼珠子盯着王丽云看。王丽云把电脑休眠了,走到茶几跟前提起钥匙串,说丽说:“走,赶快下地!”白丽机灵地一跃而起,紧随在王丽云的裤脚边。

人的思想是永远也不知疲倦的马。王丽云无时不在想着写作,无时不在想着那个山琦雪峰。只要旁边无人打扰,她时时刻刻都在跟着个人说话。这个人把她的思想整个的垄断了。

黄昏,地里闷得脑袋发昏,王丽云从地理刚走出来,看见一片阴云将西天的太阳罩住了一大半。一团一团的阴云把天空妆扮得有点狰狞。有人在路边说:“预报说今晚有大暴雨,看来可能是真的!”王丽云一听心里就发了慌。麦子还晒在门外的水泥路面上。她大步小叉地朝回家的路上奔去。

王丽云刚到家门口的时候,起风了。天色猛然间黑了下,有耀眼的电花从西边天空不时喷闪过来。王丽云一阵慌乱地奔走,把扫帚推把都拿到门外准备收麦子。正巧庞猫儿也骑着电动车赶回家里。

风越来越大,天色越来月黑,闪电越来越激烈。那些闪电从先前的西天移至头顶,每闪一下,都像炮弹在人的头顶爆炸。村节里还有几个纳凉的人,说是纳凉,其实是看景致的,这大约是今年的第一场霹雳吧,大步人都觉得新奇。

王丽云和庞猫儿慌得跟鬼一样。两个人都蹲下,把蛇皮袋子的口撑开,用小簸箕不停地往袋子里刨麦子。

零星的雨点落下来的时候,他们刚好把地上所有的麦子都收进蛇皮袋子。庞猫儿用手推车往回推蛇皮袋子的时候,雨点开始击打人的头皮,雨声从四面逐渐响起。就一会儿的功夫,雨声震得满世界都在轰响,闪电照亮的雨点有五十厘米左右。风大得王丽云在雨中根本无法站稳。她吆喝着:“快!”然后抱头仓惶跑到门楼底下。村街里的人早散了,可是他们还没有进家门,他们在观雨。庞猫儿几秒钟的功夫就被淋成水鸡。头发和衣服都紧紧贴在身体上,在阵阵耀眼的闪电里显得狼狈而又可怕。

王丽云的心疼了。她心疼眼前这个被恶劣的自然环境几乎要压扁的男人。干了一个下午的苦活儿,谁敢说他不饿不累?然而眼前这份额外的最他还是不得不忍受了。她知道这都怪她,怪她一直不习惯用心料理家里的事情。按理说庞猫儿在外面辛苦地挣钱,她自己就应该把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得妥妥帖帖的,不用庞猫儿操心。可她呢?一天到晚都想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连麦子都不能及时地收回到家里。她对得起谁?

王丽云自责着,看着庞猫儿冒着暴雨,把门外装着麦子的蛇皮袋子都推进家门。她把准备好的毛巾递过去,让庞猫儿把头上和脸上的雨水擦干。他把身上的湿衣服脱掉,王丽云去衣柜里替他拿了几件干的。换上干衣服后庞猫儿也不回房间休息,一直就站在房檐台上看雨。雨太紧急了,赶得他们把吃晚饭的事情都忘了。王丽云去按电灯开关,发现停电了。在摸到炕上,发现窗户还开着,雨正一股股从窗户泼进来,颇有一股气势。

庞猫儿累着身子、饿着肚子还淋了雨,但他好像一点都不生气,他走到王丽云面前对她说:“出去看看把,雨好看得很。平房上的水从水管子里流下来有这么粗,射这么远。真实一场好看的雨!”他边说边用手比划着。借着从窗户透进来的天色和闪电的亮光,王丽云看见庞猫儿的脸上笑嘻嘻的,好像刚才在雨中的忙碌是一场令人快乐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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