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闺蜜每天给我送物资!

第166章 一个个真不拿自己当外人(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穿书七零,闺蜜每天给我送物资!》最新章节。

结果她才来一个月,就有一个帅气高大的男军官追求了!

若是别人,他肯定不会同意,可陆大哥不一样,不仅长得好看,还有能力,最重要的是,陆大哥还救过他。

他觉得陆大哥成为他姐夫也不错。

“她恐怕不好追。”

不仅不好追!而且还很难追!

陆秉谦笑着说道:“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

陶国耀笑着说道:“陆大哥,你放心,她其实嘴硬心软,你多追追她,她肯定会同意的,我也会帮你的。”

陆秉谦拍了拍陶国耀的肩膀,谢道:“那我就谢谢国耀了。”

“咱们两个还客气什么?”

孟初筱从房间里出来,陆秉谦和陶国耀就聊在了一起,两人谈笑风生,关系好的如同亲兄弟一般,陆秉谦都感觉温润亲和了不少。

难怪这男人最终能够走上那么高的位置,这样收放自如的气质也没有谁了。

“姐,今天晚上咱们吃什么?陆大哥在这里,我记得还有一盒罐头,不如今天晚上拿出来做了吧。”

孟初筱见外面的雨依然哗啦啦的下着,一时半刻恐怕停不了,到底男人将他们送回来,留下他就当做还他的情好了。

就点点头说道:“那你们聊,我去做饭。”

陆秉谦站起身说道:“我过来什么礼物都没有带,若是这么吃饭挺过意不去的,我去帮你烧火吧。”

陶国要一听怎么好意思让客人烧火,急忙说道:“不用,陆大哥我去上火就成。“”

“你不必同我客气,小彤在看书,你教小彤读书吧。”说着人已经站起来,拿着孟初筱的那把大雨伞,撑在了门口。

男人去了也好,也能够帮她淘米洗菜。

孟初筱走过去说道:“走吧!”

陶国耀也知道这是两人单独相处的好机会,不过他倒是没有想到姐会陆大哥同意,看来她也是喜欢陆大哥的。

看着两人的背影,男的高大挺拔,女的纤细优雅,怎么看他们都是最登对的一对。

到了厨房,陆秉谦收了伞说道:“你就在一旁看着,需要做什么你来说我来做,不用你搭手。”

说完还给孟初筱搬了个凳子,自己打开锅盖看了看,见锅刷的干干净净,问道,“要添多少水?”

孟初筱坐在一旁,看了他一眼说道:“五瓢水,我想喝玉米糁粥,柜子里有红薯干,你添了水之后,在水里泡四五片红薯干。”

陆秉谦点点头,舀了四勺水放到前面的大锅里,然后又舀两勺水放到后面的小锅里,把火点上,刚才去拿红薯干。

将红薯干洗了洗,放入大锅里。

“家里有萝卜,青菜,青椒,豆角,芹菜,番茄,黄瓜,你想吃什么菜?”

家里?什么家里?说的好像这是他家似的。

一个个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

“我买回来的有肉,你拿过来切了。”

陆秉谦点点头,又在灶洞里加了一把柴,这才去屋里拿肉。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魂穿女尊之独宠小奶猫
魂穿女尊之独宠小奶猫
1V1双洁,甜宠文,无虐一场车祸,把现代沈冰撞飞出去。一顿毒打,让古代沈冰和她的夫郎双双头破血流。昏死过去的三人,灵魂意外来到时空裂缝,爱与恨交织,谁又是谁的归属?本该回归正轨,是错乱,还是顺应天意??看!!!现代沈冰带着古代英俊帅气,哭泣起来如同小奶猫的夫郎,如何打造属于两人的幸福生活?“呜呜……妻主,我的家人还在苦寒之地受苦。“乖,别哭,我心疼,别说救人,这条命都给你。一心只想过平淡生活的
随心之人
难得穿到六零年,我就要当坏种!
难得穿到六零年,我就要当坏种!
关于难得穿到六零年,我就要当坏种!:架空年代文+空间+木系异能于微在末世存活了下来,但是最后只剩她一个人时,她被无聊死了。睁眼就发现自己穿到了吃不饱穿不暖的六十年代,别人过得苦巴巴,她却高兴坏了。继母两面三刀,继妹设计她被车撞了,还背着她给她报名下乡做知青,就是为了抢她那个傲慢自恋又普信的军官未婚夫?于微怒了,瘸着腿也要把渣爹一家的财产搬空,反手再给继弟继妹报名下乡。临走前还把家里剩下的铁锅、柴
段白新
重生后,他要上位做驸马
重生后,他要上位做驸马
郁沉云重生了。前世,郁沉云一心入朝堂,展抱负,最终却只得一道杀令。宫变被救后,他发现金安变天了,最后登上帝位的,竟是曾经怯懦之名响亮的三公主。今生,他不想再拼了,他只想夺公主的心,做公主的夫,争最受宠爱的地位,也混个全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当当。皇上赐婚了。驸马抱着画本日夜钻研如何俘获公主芳心。然,新婚夜,驸马熏个香,痛失和公主同床共枕的机会。新婚第一日,驸马善解人意,主动睡到了侧榻。新婚第二日,驸马
不癫不狂不成魔
我死后,就成了反派心头朱砂痣
我死后,就成了反派心头朱砂痣
——————盛晚樱就出门打个酱油,不知道哪个缺德的狗东西,给楼下的井盖撬了。于是她就掉进下水道穿书了,还穿成狗血仙侠言情里的恶毒女配。还要攻略反派好感度到达一百,再捅他一剑才能回家。见过为难人的,没见过这么为难人的。盛晚樱当即反击!反正反派早晚都要死,不如现在趁他菜,直接让他归西吧!刚准备结束反派小命时,下一秒她就被电成非洲黑人爆炸头。——————傅妄瑾向来是恨不得亲手将盛晚樱挫骨扬灰,让其永世
禹小粥
快穿之女王驾到
快穿之女王驾到
关于快穿之女王驾到:李滢,一个生活在现代都市的富家千金,从小就展现出非凡的气质和才华。她聪慧、坚韧,并且对外界总是散发着一种高冷的气场,仿佛与世隔绝,给人一种不可逾越的感觉。不仅如此,她还有一颗善良的心,总是默默关注着身边的人,只是她习惯将自己的情感深藏于心底,没有人知道。在外人眼中,她是现代的女王,高高在上,无人可及。而相对于她的高冷,现代医生皇煜同样给人一种难以靠近的感觉。他成长于医学世家,
箐箐子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