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赶山打猎娶女知青

第407章 要不,刚刚我亲你的,你再亲回去?(1/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1977,赶山打猎娶女知青》最新章节。

林彩英要去沈阳,这是她和张红旗小两口暗自商量好之后,才告诉家里人的。

李秀芝知道之后,虽然明白这是天大的好事,可心里难免惴惴。

咋说呢,她一个乡下老农民,根深蒂固的观念,但凡能吃上商品粮变成城里人,都算是逆天改命了不得的大事情了。

能进城,能有份正式工,每个月旱涝保收三十多块钱的工资,生老病死全都有公家管,真就是想都不敢想的美事!

李秀芝的观念,代表了眼下绝大多数农民阶级的想法。

自己的儿媳妇不但要进城,还是去沈阳那样的大城市,可不是清泉县这样的小县城,说是一举跨越了好几个阶层也不为过呐!

这就不是夸张,别说李秀芝了,哪怕再换个人来,也得感觉林彩英这算是一飞冲天了。

好事是好事,天大的好事,可是有一条,这才结婚多久啊,儿媳妇不会就这么飞走了吧?

这话,李秀芝是不敢说出来的。

跟张红旗,她也不敢说。

但类似情况,这些年来真就不少见。

别说是去沈阳这样的大城市,还有人给安排工作啥的,就是一个回城的名额,那些知青们抛弃家庭,一走了之的事情也不稀奇。

只能说,眼下这日子,实在是太苦了。

李秀芝不知道城里人都过的啥日子,她最远只去过县城。

清泉县这样的地方,按照知青们闲聊时透露的情况来看,也只能算是小县城,破破烂烂的小地方。

即便如此,李秀芝的认知中,舅舅王留根家里头,已经算是顶顶好的条件了。

一家子,除了舅母刘双巧和两个小娃娃之外,全都是正式工,有工资,生活无忧,让人羡慕。

比这还好的大城市究竟是个啥样子,李秀芝想象不出来。

可李秀芝不傻,她觉得,自己咋羡慕王留根一家子的生活,那么县城里的人,恐怕就是咋羡慕大城市人的生活的吧。

甚至,比靠山屯和清泉县之间的差距更大?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是自己,去了沈阳过上了好日子,怕是也会被花花世界迷了眼吧?

自己一个没啥见识的乡下老农民,还不一定能清醒面对呢,儿媳妇一个从杭城来的有见识有文化又有本事打在城里长大的人,她将来,还乐意回来吗?

看着张红旗和林彩英全都是喜气洋洋的,李秀芝也跟着乐呵。

内心深处的担忧是一个字也没提。

自己的儿子是有本事,能打猎,能赚钱。

如今自家的条件,不说在靠山屯,即便放在县城里,也不算差,甚至算得上日子过的宽裕的。

儿子儿媳两口子,感情也好,用那个周同志的话说,是有啥共同语言。

可巡山打猎不是稳当营生,半辈子没事,临了走一回背字,攒多少好玩意也都是一场空。

再说了,靠山屯是真的苦,哪怕有钱呢,也没法和城里比。

真要是,儿媳妇去了沈阳,觉得和儿子过不下去,打离婚……

算了,彩英不乐意回来,才是正常的。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嘛,彩英来靠山屯插队,本就是受委屈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绝世神医
绝世神医
谁说胖子不能招桃运?少年身怀绝世医术,却因性格过于憨厚淳朴,被爷爷逐出历练。来到灯红酒里的都市,憨胖的少年开始了他的另类传奇之路。而在创造传奇同时,少年也惹下无数风流债。………………………………“俺这么胖,又不帅,你们咋还追着俺不放呢?李辰憨笑着挠了挠头道。
黑天
全民末世:我的天赋能够无限进化
全民末世:我的天赋能够无限进化
我的天赋能够无限进化:本书又名主神游戏降临现实,人类进入全民末世时代!丧尸、异兽、虫族、天灾,各种末世,数不胜数。威胁与机遇并存,恐怖与宝物同行。每个人都需要在无穷无尽的末世副本里每年至少存活一个月,才能够回到现实。想要变强,唯有狩猎怪物!而许枫只抽取到了F级的劣化丧尸分身天赋,但是他每升一级就能多出几只丧尸分身来,而且他的天赋还能无限吞噬进化。虽然起点低,但未来拥有无限可能!我承认阁下基地里的
醉雨罗裳挽青蓑
觉醒时代:我加载了修仙界
觉醒时代:我加载了修仙界
我加载了修仙界:灵气复苏的觉醒时代,技能,装备,药剂,全都是提升觉醒者实力的重要资源。王凡却通过一枚戒指,来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那天上飞的,好像叫什么修仙者……
禅心道骨
满级仙帝,带着修为回来了
满级仙帝,带着修为回来了
关于满级仙帝,带着修为回来了:李尘的修为已达到修仙的最高境界。他是九天十地唯一仙帝。他创立了仙庭,执掌仙魔两道,是最强之神。更是让无数古老神灵都瑟瑟发抖的恐怖存在。而在他无敌以后,带着无上修为,跨越虚空,回到了地球。
九节茶
重生灾年,洋知青赖在我家不走!
重生灾年,洋知青赖在我家不走!
李建业穿越了,一睁眼嫂子坐在自己的床头,还问他要老婆不要,介绍个金发碧眼的对象给他。大哥去世。李建业继承了大哥的遗产,也继承了嫂子以后的生活,在这个吃不饱的年代,为了养活嫂子和洋婆娘,李建业铤而走险,上山打猎。野鸡、野猪、熊掌、鹿茸……吃不完的就拿去换物资。别人家还在吃糠咽菜,李建业家顿顿有肉。嫂子和媳妇让他养的那叫一个白白胖胖,日子过的一天比一天好。
大王请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