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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他出生到现在,阿什图·李维科发誓,他从未像现在一样感觉这么好过。
他唾弃过去,更不需要思考未来,只用活在最美好的当下就好了。
平静地放下一句狠话,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都用害怕又崇敬的目光看着他。权力是甘美的糖浆,只饮一口就让他浑身酥麻。
难道,此时此刻,在孚日城里还有比他更爽,更加畅快的人吗?
答案是必须是没有!因为,他敢打赌,孚日城里,除了教堂的伪君子们,外加自己的主人,没有人比他更强大的人了。
力量,就是他妈的快乐根源。
有时他会想起儿时在赫尔曼听到的,游吟诗人传唱的王中之王,奥托一世的组曲。
征服了两西西里的帝皇,御极四海的奥托一世,在率军征服西西里,凯旋班师之际,在圣临宫举办了长达一月的宴席。
甚至连行踪不定,神出鬼没的“吟游诗人之王”伊恩,也为着前所未见的欢宴吸引,来到了位于亚琛的圣临宫,向奥托一世献上自己无人可比的歌喉。
当皇帝问他,是怎么看待自己的时候。伊恩沉思片刻,说出了那句天下传唱的名句。
他说,陛下,您正在度过一生的黄金时代。
黄金时代!听听,这多么美妙的词汇!
毫无疑问,李维科正在度过他虽迟但到的,一生中的黄金时代。跟柯林的小小冲突,不过是无足轻重,无伤大雅的小插曲。
而这,全都要得益于,他向来自赫尔曼的大人物,献上了自己全部的忠诚。
一切肇始于那一日的巡逻。彼时,柯林被老格里奥提拔上位,风头正盛。李维科认为柯林跟格里奥学剑,是刻意的阿谀奉承,小人得志。觉着年轻人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老大不痛快,找了个借口出去巡逻,实际是喝酒去了。
大白天的,能上酒馆来喝酒的,哪怕不够富贵,至少也算得上一个闲人。
而在商业氛围至上的孚日城,这样的闲人当然不多。
李维科喝着闷酒,除了他,偌大的酒馆中,就只有另一个人坐在一张小圆桌边,独自小酌。
闲来无事,李维科开始斜着眼观察起黑袍人。
他全身包裹在黑色斗篷中,明显摆出一副拒人以千里之外的模样,在自斟自饮中自得其乐。
斗篷再是宽敞,也没能将他露出来的手遮住。
他一眼就看见,黑袍人骨节分明的手上,左手无名指上的一颗戒指。不是莱茵兰地界常见的宝石戒指,而是雕着一只目光如炬的游隼。
应该不是本地人,李维科心下了然。
看这遮遮掩掩的行事方式,也不像有权有势的豪强贵族,于是贪婪催促着理智匆忙下了判断。
他端起酒瓶,坐到黑袍人桌上,扯出一个假到不能再假的笑容。
“朋友,一个人喝酒?要不要一起喝一杯?看你这戒指不错,上哪儿买的。”
不出三句,他就已经急不可耐了。
神秘的黑袍人仅仅顿了一下,又继续啜饮着杯中的烈酒陈酿,权当他是空气。
李维科的笑容僵在脸上,渐渐勾出一个危险的弧度。
“喂,我劝你识相一点,外地佬,看不明白我这身制服吗?”
“坐在你面前的,是治安卫所的大人物,阿什图·李维科!你现在还能开个价卖给我,等我没了耐心,你连一分钱都拿不到。你最好别惹火我,否则......”
黑袍人漫不经心地摩挲着他的戒指,听到“大人物”这个词,终于忍不住轻笑一声。
“你的法语有汉诺森口音。”
他只说了这一句话。
一句话,就把李维科干破防了。
【为什么你看到别人眼中有刺,却看不到自己眼中有梁木。】
语言很多时候并不是问题,但对于本身就心怀偏见的人来说,就是问题了。
通常,在拉斯洛大陆上,对共同体的认同,主要建构在对君主统治的认同之上。
但孚日城,恰好是那个特例。
经过河岸战争,以及再上溯几百年间,治权的反复易手,城中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以语言和风俗来建构认同。
哪怕目前孚日城名义上的主人,洛林家族的领地,以赫尔曼高地语系为主。但由于洛林目前的亲法倾向,以及法洛兰在文化上的影响力与辐射,人们也就更倾向于法洛兰语,而歧视说外地方言的异乡人——
既包括说汉诺森方言的马夫,也包括说伊塔语的商人。
李维科的父亲其实就是汉诺森人,他跟着父亲沾染了相应的发声口癖,无论是赫尔曼语还是法洛兰语,都有着浓重的汉诺森口音。
为此,李维科小时候没少受到旁人的嘲笑,直到他把口音改到没有陌生人听出来为止。
这并不简单,即便在方言林立的赫尔曼境内,汉诺森的方言也是与亚琛和维恩差别最大的。
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外地人,在河岸战争中,他杀的赫尔曼人,乃至汉诺森雇佣兵可不少。
李维科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直到今天听到黑袍人的评判,他才知道并没有。
粗鲁下流的脏话响彻酒馆,他狂怒着咆哮,一拳袭向黑袍人的面门。
他要把这混蛋的脑浆子都打出来。
然后,他渴望得到的那枚戒指,在李维科的视野中猛然变大,后发先至,锤在他的腮帮子上。
李维科只感到被一只发狂的蛮牛正面撞上,拼尽全力才没倒飞出去,还是失去平衡倒在地上。他摸摸右脸,上面几乎穿了个血洞,满嘴是血,忍痛吐出几颗烂牙。
“这怎么可能?!”
知道踢上铁板了,他半句废话不说,爬起来就要跑路。
“没让你走。”
黑袍人甫一开口,李维科便感到一丝凉意绕过自己的脖颈,多年的生死直觉让他迅速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