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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装了,我知道你还没死过去。”
毫无动静。
说话者作势欲扑,果然吓得对方用出余力,一个闪身,然后就发现自己被耍了。
“这一招我用过十来回了,越老,用的就越少。”
柯林艰难抬起头,冷冷地看着布雷斯。
攻势接二连三被化解,饶是他意志坚定如钢铁,也不免有些憋屈。
事已至此,柯林也没了继续打下去的力气,听之任之吧。
布雷斯喘着粗气,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呵呵笑道:
“说实话,我虽然只是区区血仆,死在我手上的血裔贵族,一只手可数不过来。”
“只差一点就杀掉我,能做到这一步,你在正面对决中完全能跟男爵相提并论。”
“果然,霍亨斯陶芬有的是疯子和狂徒,就是没有傻瓜。如果不是收益远大于付出,你又怎么会放弃尊荣的血脉呢。”
柯林闷哼一声,后背灼灼的疼痛长久不减,像是有人夹起一块烙铁往他后背上贴,疼得大汗淋漓。
但他不愿在这个强大的对手面前展现颓势,哪怕输,也要输人不输阵。
他慢慢地爬起来,用充满挑衅的目光望向布雷斯。
“那我现在有点后悔了,像你这样忠心的狗腿子,可不多见吧,不能把你做成血仆了,真是有点遗憾。嗯,柯林·霍亨斯陶芬,听起来.....算了,真是难听的姓氏,没了最好。”
布雷斯深吸一口气,悠悠说道:
“也许你自己不在乎这个身份,但有人在乎,很在乎。为此,他们想要你死,而在他们看来,这甚至与你无关。”
“呵。”
对布雷斯话中满溢的轻蔑,柯林报之以同样不屑的冷笑,并没意识到他的声音是如此苍凉。
“杀死你,与你无关。不愧是法洛兰的领主大人,还真是高高在上呢。”
见布雷斯沉默不言,柯林只当他默认了,自己对他背景出身的推断,于是更加笃定地说下去。
“所以,这就是你今晚来跟我决斗的原因。”
“你的主子想杀死我,所以派你来了。正好,以你自己的推断,我没有反抗的力量了,正是取走霍亨斯陶芬余孽性命的好时候。”
“然后,你就可以拿着我的人头,欢天喜地向你的主人邀功,像一条狗一样捡回主人不要的骨头。哦,我忘了,你的血脉原型就是一条狗,那你的主人也只不过是法洛兰国王的狗罢了,对吧。”
柯林火力全开,嘲讽拉满,内心却是无比镇静,将手按在了最后一张底牌之上。
“不,你错了。”
布雷斯慢慢地抬起头,望着面沉如水的柯林,缓缓说道。
“刚才那句话,不是对你说的,是对我自己说的。”
“四十二年前,当我出卖尊严,跪地乞活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长了一副像你一样人见人爱的蠢脸。”
“自以为闯出些名气,干出些事业,心高气傲,目空一切,狂妄到连血裔贵族的面子都不肯给。”
“然后,我就成了今天你看到的这副鬼模样。说起来,这跟你们霍亨斯陶芬家族,也是有着点渊源。”
他身上的火焰渐次熄灭,又变回柯林最一开始见到的,那个看上去弱不禁风,双眼却炯炯有神的老人。
柯林双眼微微瞪大,彻底愣住。他没想到布雷斯会说出这样的话。
“无论你是有几个臭钱的豪商,还是啸聚山林的匪徒,只要是个凡人,在超凡者眼里,就是他们脚下的狗。不,是连他们的狗都不如。”
布雷斯的目光落在地上,被柯林暴力拔下的狗头,它们甚至还在蠕动,艰难地在地上爬行了一会,终是没了声息。
不易察觉的苦涩,爬上他满是皱纹的脸。
“至少这两条丑东西,还能帮他们对付同为超凡的敌人。我?不过有幸充当它们的容器罢了。”
“毁灭我,与我何干?”
柯林也不说话,怔怔地看着他,从始至终,他都捉摸不透面前这个跟老格里奥同龄的老人。
他能猜出莱茵兰的布雷斯,早在多年之前就沦为了法洛兰贵族手下的血仆,但他没法猜得出,在漫长的岁月中,饱经沧桑的老人究竟经历了什么。
他想起白蛇当初的警告,若是拉法叶兄妹是血裔贵族,早就将自己做成血仆了。布雷斯,似乎就是前车之鉴。
在伟力归于一身的超凡者面前,被他们注意到的凡人,无论有多么优秀,都无法逃脱给人当狗的命运吗?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忽然对布雷斯也没那么大敌意了,慢慢地,目光转向地上死得透彻的犬首。
“有时候,我还挺真羡慕你的,柯林小子。”
“在你身上,我好像能看到几十年前的自己,只可惜我没有你这样的好运气,有着天生的血脉,甚至还有血脉之外的选择,能够不受别人控制的成为超凡者。”
他耸耸肩,自嘲一笑。
“说到底,只能感叹命运的偏爱无从捉摸啊。就像圣典上说的那样,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
良久,两人都没有言语。确认布雷斯没有准备什么后手,柯林长长吐出一口浊气,以前所未有的笃定说出心中所想。
“听着,无论你对那个家族有多少的了解,多深厚的感情,我都不会是霍亨斯陶芬。”
“这个我上周才知道的姓氏,除了把我卷入一场该死的血继仪式外,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倒不如说我将这当成道义上的负担,急着扔掉。我也不认为这个拿活人血亲当祭品的,是什么伟大神圣的血裔家族。”
“你以为我看不起它?不,我唾弃它。”
虽说刚用狮子血脉打爆了李维科,柯林也没觉得自己说错什么。
当初他自愿放弃了狮子血脉的继承,白蛇带回来的,不过是意外的赠品。
蛇狮印记,一直是蛇在前面,狮在后面。
哪怕日后他将生育后代,也不会选择将霍亨斯陶芬的血脉原种传下去。
“在孚日城,我自始至终只是柯林?希斯,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他斩钉截铁地说道,彻底将过去抛在身后,与血脉的背负一刀两断。
布雷斯没忍住嗤笑一声:“哈哈哈,开什么玩笑?道义?”
“就因为他妈的道义,就把人人求之不得的继承机会扔掉了?你真把自己当帮派里的毛头小子了?”
但他也忍不住,死死盯着柯林面无表情的脸,和他松弛下来的所有肌肉。
直觉告诉自己,柯林没有说谎。
他真的没把自己的高贵血脉当回事,只因为一个可笑又可敬的理由。
布雷斯的脸皮开始抽搐,眼神倏忽涣散开来。这个漫长的夜晚,他第二次觉察到事态超出预料。
始终刻意维持着风度的布雷斯,还是第一次如此失态,柯林略感惊讶,淡漠应道:
“是又如何。”
“我放弃这个机会,换来十几条人命,就是值得的。”
“血脉能由我来传承,难道道义就不能由我来传承吗?”
布雷斯突然弯下腰去,双手掩面,开始放肆地狂笑。
今晚第一次,他真心诚意地笑。
“哈哈哈,哈哈哈......柯林你居然.......居然是个好人。”
“原来如此.....居然如此......”
“原来,这就是霍亨斯陶芬最终给我的答案......答案居然是这样,你居然是个好人。”
笑着笑着,他怆然流下泪来,泪水从指缝间滑落。
思维仿佛跳跃的浮点,历史与现在的界限变得模糊。
死于四十二年前,怀着理想主义的愤怒青年,在布雷斯的身上复活了。
柯林放弃继承的理由,不正是自己多年前能活下来的理由吗?
可看看现在的自己,又他妈的活成了个什么样子?
无形的血脉负担从肩上卸下。他从未觉得自己如此轻松过。
“道义,哈,他妈的道义。”
“你说的对,你说得对啊!地狱三头犬的脏血都能传这么久,拉斯洛大陆之上,杀得白骨遍野的衮衮诸公,他们的高贵血脉传了一百年,一千年,今后也将永远地传下去。既然这种恶心卑污的东西都能传承......”
“为什么道义和德性,就不能传下去?!”
在柯林不敢置信的目光中,布雷斯猛然迈步,一脚踩在死去的狗头上。
飙出来的血溅到布雷斯身上,转眼间腐蚀了大半皮肤,他却浑然不觉。
“为什么无论好人坏人,只要是凡人,就得给他们当狗?甚至还得长出三个头抢着当?”
四十二年前,当布雷斯向日后的主人求饶乞活的时候,曾经意气风发的布雷斯不复存在,他心里的某种东西死去了。
于是他放弃了思考,自愿成为听命作恶的统治工具。
但他今天才发现,那烧剩下的灰烬,还残留着一点余温。
当它接触到柯林这一簇,历史的疏忽大意遗留下的火苗时,又奇迹般地重燃起来。
“有一句话,其实我撒了谎。”
“我不是受命前来杀你的,我是想来,亲眼看一看,霍亨斯陶芬最后的血裔,如今是个什么样子。”
“我想知道,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你会变成什么模样。”
结果……
应该算是好的吧。
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这个决定本该在四十二年前的夏天做成,却一直迟到现在,布雷斯曾以为它不会来了。
但在人生的垂暮之年,它还是来了。
“够了。当狗,我已经当够了。死之前,总得再尝试一回当人的滋味吧。”
他仿佛宣判一样说道。而在被告席上的人,位置高到他仰望不到。
二人各自沉默下去,沉默如同陨石落地,震耳欲聋。
最后,还是柯林缓缓开口。
“所以这场没头没尾的决斗,算谁赢?”
“好啦。”布雷斯的软弱稍纵即逝。
“天快要亮了,今天这场决斗就到这里吧,就算我们打成平手吧。”
“听起来是你占了便宜。”
“我要是想杀你,放这两头恶狗控制我自己就行了。本来,我就是这么想的。”
布雷斯轻轻摇头,脸上苍老的岁月痕迹都化作释然。
“但我改主意了。我已经因为当年的一句话,给他们当了四十二年的狗。但你都能放下自己生来高贵的血统,去当一个人人喊打的术师。我又何必将自己一直束缚在过去?”
“人不是生下来就是给高贵的姓氏当狗的。我宁愿走另一条路。”
“当然,你想知道的一切,我都可以告诉你,趁着天亮之前。”
闻言,柯林抬抬下巴,指向窗外薄如朝雾的曦光。
“看,天已经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