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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诺将《千字文》递上前。
十七不解地接过面前用纸张折订,浆糊沾边的“书”,随意翻了两页,因上头娟秀的字迹多看了两眼。
程诺话虽然是问句,语气却很笃定:“你认字的吧?”
十七合上书页:“不认识。”
程诺嗤一声,戳穿对方的谎言:“别懵我,不认字你怎么知道书是正是反,盯着上头的字看了半天,我二嫂的字迹不错吧。”
字体娟秀,行云流水,没有十来年的功力练不成,十七不由想起程家这位甚少露面的二房媳妇,人如其字,相貌跟朴素落败的乡村格格不入,年轻时应该读过书,甚至可能是位闺秀。
老话说,落难的凤凰不如鸡,程家是典型的村户人家,儿子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只有可能是顾氏家逢突变,已经到了难以维护自身的地步。
十七笑道:“肯定比你写得强。”
程诺一愣,他什么时候见过她写字,瞧不起谁呢?
本着不耻下问的态度,程诺没有怼回去,扯出一抹笑:“大雪封路哪儿都去不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你教教小盼儿和程云认字?”
她也跟着巩固巩固。
十七没拒绝,程诺权当他答应了。
程云听说要学认字时,愣了半晌,再听小姑说是十七叔当老师,更惊讶了。
赵氏和程大壮没好到哪里,嘴巴长得能塞下鸡蛋。
程大壮一把拍向男子后背:“看不出来啊,你竟然识字!不对,你不是北面逃荒来的难民吗?”
都混成难民了,可想而知家里多穷。
程大壮脑袋灵光一闪,他想起十七刚来家时,因为对方的长相过于俊秀,加上伤口纵横,他一度怀疑十七曾被迫做过嘎嘎。
今天听说对方认字,顿觉过往猜测太离谱:“你不会失忆前不是难民吧?看看,你长得好看,又会读书写字,至少是小富之家培养出来的……啊,你不会也是个落难书生吧?”
也这个字很灵性,一下子让在座地想起白眼狼孟南洲。
程大壮一拍大腿,越想越觉得有可能。
赵氏没他这么多想法,一听十七能教儿子认字,乐得找不到北。
小盼儿堆雪人堆腻了,见哥哥要读书,她也凑上前:“盼儿也想读书。”
看到送到面前一大一小两萝卜,小的太小不够开蒙,大的太大早过了启蒙年纪,还有站在他身后,目光如炬的女子,满脸写着对知识的渴望。
十七叹了口气,捧起书。
小院中很快传来郎朗跟读声。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仄,成宿列张……”
——
千字文对两个脑袋空空的初学者来说,还是太难了些,三天下来程云只能背诵一小段,认识十来个字,小盼儿却出人意外,能背一页多内容。
虽还搞不清诗文里的意思,也不认识字,却背诵得朗朗上口,新知识只需要重复三四次,便能完整背出来,新脑袋就是好使。
程云学的还不如五六岁稚童,一度抓耳捞腮,认为自己太差劲。
除此之外,两人还学会了自己的名字和大雪的“雪”字。
程诺也已经跟着将一本书过了一遍,虽不是每个字都能写出来,认识不成问题,至于书写,还需要不断练习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