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恶名昭着的她总招人觊觎

第32章 权臣之女VS冷宫疯批皇子(32)(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快穿:恶名昭着的她总招人觊觎》最新章节。

恍若一道晴天霹雳,将他仅存的理智彻底炸得支离破碎。

燕景琛扯了腰带,骨节分明的手背显出淡青色的蓬勃脉络。

有那么一瞬间,他是想直接勒死芸司遥的。

从没有人能让他如此愤怒,像一场无法控制的暴风雨,轻易牵动他的喜怒。

第二次了,以后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无数次。

他真的能忍过每一次吗?

“啊!”芸司遥头撞在了床柱,声音都支离破碎起来,“燕景琛!呃……”

燕景琛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更加用力的凌.虐。

她不是想要吗?

不是心甘情愿为一个不爱她的人献身吗?

燕景琛摸了摸自己的脸,想起以前在冷宫。

几个宫女内侍凑在一起,讥讽的看着他笑。

“你别说,他这张脸洗干净了确实很像太子殿下。”

“哈哈哈……瞎说什么呢,太子殿下和他简直一个天一个低,能比吗?”

“越长得像才越好笑好吧,这小乞丐都瘦成骷髅了,连太子殿下的赝品都算不上,少侮辱殿下了……”

八九岁的小孩被围着踹来踹去,他死死护住怀里偷来的馒头,被打了也一声不吭。

他露出来的胳膊极瘦,薄薄的皮包着骨头,脸又尖又细,显得眼睛大到有些诡异。

燕景琛掐着她腰,毫不留情的用力时,还能抽空去想。

他不再是小时候饭都吃不饱,瘦得只剩下骨头的模样了。

应该更像太子殿下了吧。

应该像的。

从冷宫搬出来时,燕景琛也曾听下人议论过。

陛下生了十几个儿子,其中和太子最为相似的,就是他。

因着这张脸,燕景琛很小的时候就记得燕峦青,记得太子,记得这个被所有人喜爱,仰慕,寄托了所有人希望的“太子”。

同样是皇帝的儿子,他怎么过得就这么不如意呢?

活像阴沟里不被人待见的老鼠,就连生存都要靠着自己又拼又抢。

燕景琛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弯腰去吻她早已湿透了的黑色布条下的眼睛,温温柔柔的说:“……难道我和太子皇兄长得不像吗?”

芸司遥神智都快崩溃,呜.咽一声。

燕景琛越愤怒,声音便越温柔,像是裹了一层蜜,咬开却是砒霜。

“那您就把我当太子皇兄吧,我不介意的……把我当成燕峦青也可以的……”

芸司遥浑身都是湿的。

她张着口,瞳仁涣散微微上翻,艳丽的像勾人精怪。

燕景琛病.态的胸中生出几分扭曲癫狂的快.感,他恶意满满,势必要将人弄崩溃,最好搞废,脑子里再也装不下什么太子,太子!

暮色如潮水,自天边汹涌而来,迅速吞噬了夕阳余晖。

燕景琛沐浴完出来,走出寝宫,叫了一声,“淮婴。”

一个面容尽毁,身材高大的男人从暗处走了出来。

燕景琛歪了歪头,湿发半干的垂下来,脸上还有未褪干净的潮红。

“我和大人的情事,你听够了吗?”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嫡女换嫁当后娘?她携四崽炸皇城
嫡女换嫁当后娘?她携四崽炸皇城
前世,所有人都说陆青鸢抢了继妹的好姻缘,嫁给了太后最喜欢的小儿子贤王。可明明是继妹对镇北侯一见钟情,非他不嫁,陆家只好拿她顶上。她这个贤王妃表明风光,实则遭贤王厌弃,被妾室欺凌,最后落个一箭穿心的下场。一朝重生,她回太后指婚当日,听见继妹答应嫁给贤王。她狂喜,这“大好”的姻缘,就应该物归原主!然而,陆青鸢被指婚给了冷面侯爷,新婚当晚,他直言相告:“你若能善待四个孩子,我感激不尽,否则,休怪我无情
陈荔夏
女帝古穿今,乡下真千金竟是老祖宗
女帝古穿今,乡下真千金竟是老祖宗
谁能想到姜时愿这个乡下来的村姑竟然是女帝穿越而来?所有人都以为她粗鄙鲁莽,不懂规矩,眼巴巴等着看她笑话,谁知她举手投足已不是世家风范,而是帝王风范!众人惊掉下巴:什么情况!姜时愿不屑冷笑:自古以来男人都试图用规矩来规训女人,古代如此,现代更是如此!他们想要用她是否懂那些所谓的世家规矩来压制她,驯服她,那她就告诉他们谁说女人必须三从四德?她,走的是帝王的路,行的是帝王的规矩!
喵爆爆
假结婚装恩爱,事成离婚他却疯了
假结婚装恩爱,事成离婚他却疯了
黑巷暗流涌动,宋凝月意外撞入“死神”胸膛。男人掐住她后颈,压近威胁:“结个婚?”她被迫戴上婚戒,与他展开一个月的假婚。却发现——演吻戏时,他嘴皮颤抖,“没吃饭?用点力气吻。”演同房时,被子下不断攀升的温度。这一晚,浴室门开开关关许多次。她才发现,中圈套了!后来,她准备回家,男人彻底失控,疯狂亲吻她,唇间血味弥漫。—季恙一直记得,十年前月亮下给他饼干,又骂他的那个绿裙子。能再相见,是人生中唯一幸事
绯爻
穿成狗血文里反派那路人甲小叔
穿成狗血文里反派那路人甲小叔
(完结啦~后面更新番外什么的~)顾珩在末世摸爬滚打了好多年,勤勤思恳好不容易站稳脚跟。没想到一不小心被坑了,莫名其妙就穿进了一本狗血小说里面!小说里面的男主和女主。经历误会和好;再误会再和好。她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最后达成he结局。顾珩比较特别,他穿成了狗血文里面大反派的背景板叔叔……的路人甲丈夫。一个在文中只出现一句话的人,完全就是个路人甲!顾珩:我真的是谢谢你。路人甲就路人甲吧,至少这里
川的梅子酒
天煞孤星重生后,傍了妖王当奶爸
天煞孤星重生后,傍了妖王当奶爸
前世,母亲难产而死,父亲被打死,庄稼也被暴雨淹死,村里的风水师说她是天煞孤星命,活不过七岁。果然,前世的她无父无母,孤身一人,死了都没人收尸!更倒霉的是,她又重生了,还是个婴儿,开局就被活埋!呸呸呸,怎么能还没活到七岁就嗝屁?这一世,她决心要逆天改命,不再孤寡!于是——这个顶着两只耳朵的“傻瓜”是妖王大人?不光救了她,还做了她的奶爸?这个不是吃就是睡的红兔子是她的霸气坐骑?还有一个自称以前卷王现
玻璃渣里找糖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