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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也没用,写的字还是一样丑。
没法子,李富贵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写。
等林子成外出归来的时候,推开房门往屋里抬头一看,愣住了。
只见书桌上层层叠叠地散落着写过的纸,甚至于书桌已经放不下了,纸溢了出来,落在了地上。
而李富贵还在专心致志地抓着毛笔写字,认真到就连林子成回来了都未曾发觉。
林子成走了过去,弯身捡起一张看了看,上头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每一个字都奇丑无比,得很仔细的辨认,才能看清楚那是“沈玉棠”三字。
林子成,“……”
大黄打翻了墨汁沾爪子上以后踩纸上出来的印子都比李富贵写的字好看。
李富贵真是没有半点天赋。
林子成又捡了一张,这张明显好一点,至少看得出来是“沈玉棠”三字了。
林子成勉强满意地点了点头。
最后,李富贵差不多快要把林子成家里的纸都给写完了,林子成这才察觉大事不妙,喊了停。
林子成在李富贵期待的目光中挑挑拣拣出一张写得勉强看得出来是字的表扬,“嗯……这张写得好,特别是这个沈字,写得就很像沈字。”
李富贵听得一头雾水,“?”
他写的本来就是“沈”字,不像“沈”字像什么?
他觉得,林子成可能不会夸人。
没关系,他是只不拘小节又大气的猫。
不拘小节又大气的李富贵背上竹篓打算回家去了。
林子成见状便挽留道,“富贵,晚上留下来吃饭?”
说着,林子成伸手指了指屋门口前一大缸,大缸里头游着一尾肥美的鱼,“村长刚刚给我送了条鱼过来,刚钓上来的,还活着,晚些我将那鱼开膛破肚了,架起火,将鱼烤上一烤,再洒些调料,外焦里嫩,定很是美味。”
李富贵听得哈喇子流了两里地,魂都快要跟着那缸里的鱼飞走了,然后,他想到了媳妇,本能生生将他脱缰的理智给拽了回来。
李富贵瞬间清醒,果断摇头,“不了,谢谢子成哥,我不吃了。”
他都发过誓了,以后再也不吃鱼了。
更何况,媳妇还在家等他吃饭呢。
他不想让媳妇等他。
说完,李富贵生怕自己动摇,连那缸子都不敢看一眼,着急忙慌地跑了。
就这样练了好几天,李富贵把“沈玉棠”三个字都写出肌肉记忆了,这才勉强写得好看些。
就连林子成也夸了一句,“嗯,现在比大黄的爪印好看了。”
李富贵,“?”
为什么会拿大黄爪印作对比?
不管怎么样,李富贵是进步了。
李富贵特高兴,但他不能告诉媳妇,因为他打算等他学了更多再给媳妇一个惊喜。
等他学会认字了,不再粗鄙不堪,变成跟林子成一样谈吐文雅、出口成章。
这样子,媳妇说不定会多喜欢他一点。
李富贵憋得慌,干脆就去了后山神像那。
他把一根冰糖葫芦放神像前面,当是贡品,然后乐呵呵地跟不会说话的神像道,“神仙,我会写我媳妇的名字了。”
估计想炫耀一把,李富贵捡了根破树枝在地上划拉了半天,无比认真地在地上写下了“沈玉棠”三字。
他生怕神仙看不懂,写得特别慢,一字一划都认真到不行。
结果还是很难看。
但李富贵很满意,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了。
这可是这几天中他写的当中最好看的一次了。
表现完一波,李富贵再度虔诚地闭上眼跟神像祈福,“神仙,看到这个名字了吗?你一定要保佑这个人平平安安,开开心心。”
至于他嘛。
他已经很开心啦!
所以就不用保佑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