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白玫瑰藏于身后

第九十五章 一切都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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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事情总会来,躲是躲不掉的。

虽然林增羡从来没有想过要去躲,只是在年轻的时候选择了一种自己喜欢的职业和生活方式,但他也知道,终有一天自己要直面属于自己的责任。

或许,不只是被称为责任。

拂开纱一样薄的雨幕,蓝色的alpine a310跑车被五辆银色的genesis轿车围在队列中间汇入了首尔市街头的车流中。

“靳叔叔直接去了蔚山港吗?”

看了一眼后视镜,林增羡转动方向盘,轻轻点了一脚油门。

因为医院临时有事,他没能提前赶到机场去接父母一行。

迟到十分钟的结果就是,没能见到那位在他小时候让他骑在脖子上玩的叔叔。

“和那边约定好了时间,所以靳川不能等你了,等考察结束以后,你就能见到你靳叔叔了,不急在今天。”

哂然而笑,五十五岁的林义山坐在后排的座位上,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眼前这座城市的街景。

他之所以感兴趣,不在于自己本身对这座城市有什么丰富的感观,而是因为自己的小儿子当下正生活在这座城市里。

所有见过这对父子的人,都会认为林增羡颇有林义山的神韵。

无论是言谈举止,还是外貌上最相像的眉眼,林增羡都称得上是小号的林义山了。

“那就等见了面,我再当面谢谢靳叔叔的礼物。”

露出与父亲近似的微笑,林增羡抬眼瞄了一下天空,总觉得这场细雨应该不过多久便会加大雨量了。

之前思考给迎来初solo的金泰妍送什么礼物,林增羡在和父亲的通话中提及了选礼物的事情。

林义山没有多问,只知道儿子是给一位女性朋友送礼,就把这件事告诉了那位待儿子极为亲厚的老伙计。

靳川给林增羡准备了几样玉制品作为礼物,林义山已经转交给了他。

此时驾车之余,林增羡就正在思考把哪一件赠送给金泰妍。

嗯……要不然,就选那只老坑玻璃种的翡翠镯子吧?

想到自己也认同的、金泰妍的“牛奶肌肤”,林增羡得出了初步的礼物选项。

“你靳叔叔说了,等见了面,他要好好考考你,咱爷俩现在可先说好了,你到时候要是回答得让你靳叔叔不满意,爸可帮不了你。”

乐呵呵地抚了抚掌心,林义山却内敛了目光,原本显着兴致的眸子变得像静水一样。

“靳叔叔不会不满意的。”

眼里的笑意更浓了几分,语气却略沉了一点,林增羡看了一眼自己这一侧的车外倒车镜。

如果不是要去蔚山港考察,靳川此时应该就在后面的genesis轿车上。

作为现代汽车集团的豪华车部门,此时的genesis还不是独立品牌。

不过刚才听林义山说,大概一个月以后就是了。

林增羡话音落下,林义山点了点头,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说什么。

“看样子,是去四季酒店?”

好歹在这座城市里已经住了半年的时间,林增羡看了看周围,大致确认了目的地。

在这片土地上,四季酒店只有首尔这一家,不难判断。

“对,理由呢?”

林义山依然看着车窗外的街景,语调缓缓。

“虽然郑家已经分家有些年头了,但是在这种对外的事情上,他们是一致的,自己的地产不太行,又不可能招待咱们去新罗,就只能是四季了。”

没有迟疑,立刻跟上父亲的问句,林增羡收回了落在前车“genesis”标志上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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