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魔法挽歌

第十七章 赶路(2/2)

言情小说吧【m.yqxsb.com】第一时间更新《霍格沃茨:魔法挽歌》最新章节。

晴天的中午阳光自然是充足且明亮的。

仅是开了一个门,就远比那透过墙缝穿

入的光束明亮的多。

店里沉迷于聊天吹捧的众人感受到光线的长时间的变化。

这才将视线转向了门口。

享受着众人注目礼的同时,西法也借助这明亮的光芒快速地扫视了一眼在场的众人。

当看到老板的喉结微微耸动的时候。

西法才收回目光,默默转身,伸手将那吱嘎作响的店门给关上。

再次转身,西法眯了眯眼,好不容易才看到那的躲在阴暗中的本土人士没在关注自己。

这才迈步向着酒吧吧台走去。

「你这里的招牌酒水是什么?」

背对着一种客人,西法不动声色的说道,同时抬手将一张纸条放置在朽木吧台上。

「啊!条件简陋,一般都是本地的特色水果酒,不过要是客人喝不惯的话,也有价格昂贵的珍惜品。」

老板很是上道,借助西法斗篷的掩护,将纸条读完。

「那,黄油啤酒有没有?」

西法忽然恶趣味的问道。

「嘛——有是有的,就是价格,你是知道的,从那边运到这里...」

一枚金色的加隆被西法毫不犹豫的抛出。

店老板嬉皮笑脸的一把抓住在空中的加隆。

多年的经验让他判断这是真的金币。

所以他美滋滋的弯腰从柜台下掏出一瓶黄油啤酒,在摆放在柜台上时,不经意间用魔杖的杖尖点了下纸条。

西法见状,毫不犹豫的拿起啤酒还有纸条,转身打算向一处无人的座椅上走去。

在老板看不到的刹那,西法将黄油啤酒扔进了自己的斗篷中,又掏出了早就携带在身上的啤酒。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

坐下之后,喝了一口黄油啤酒,西法才将纸条摊在了桌面上。

原先写的「斯卡曼德先生有没有留下信息」变成了「斯卡曼德已经三天没有来这里喝酒了」。

见状,西法收起了纸条,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皱起了眉头。

很是奇怪,要是酒吧老板没有欺骗自己的话,纽特先生确实是在这里以真面目出现过,他还跟酒吧老板报过自己的名字。

当然,也不排除纽特招惹麻烦的大名已经传到了这里。

但纽特先生没有隐瞒自己的行踪,那为什么三天没有出现在这里呢?

听老板的口气,纽特先生来这里的频率还是挺高的!

难道,自己要去跟那些不明人士打听情报?

西法感到很是苦恼。

借助阳光,自己没有开启龙瞳,平常视力就看到了。

酒吧中的十几人,三人都如同自己一般将自个包裹起来,通过部分***的肌肤,自己确定他们跟自己一样是欧洲人。

其中两人显然是同伴,但他们的坐姿与气质,显然是常年在刀口舔血的冒险家。

最后一名则是一名女巫,如果她没有服用复方汤剂或者使用其它手段的话。

不过,看她饮酒的动作与坐姿,应该是一名「文明」的巫师。

至于其他的,自然都是本土人士,他们说着本土方言嗷嗷的叫着,西法可没有把握他们听得懂自己要说什么。

要是以为自己是去挑衅的而起冲突,那不是暴露了自己一部分底细?毕竟,自己即使掏出魔杖也施展不了魔法。只能拿着宝剑劈砍或者开枪射击。

难道自己要呆在这个营地等纽特回来?

西法垂下右手,转动了下手枪的滚轮,然后拿起空空如也的酒瓶、

他要将酒瓶扔进吧台旁边的垃圾桶,顺便跟自己对

面一角的女巫打听一下情报。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乡村画卷
乡村画卷
这是一幅乡村振兴的时代画卷。考研失利的白马轩跟随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父亲来到乡村。年轻人!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刘一竹
快穿:拯救的疯批男主全翻车了
快穿:拯救的疯批男主全翻车了
关于快穿:拯救的疯批男主全翻车了:(快穿+1v1+双洁+甜爽文)作为一个快穿善后工作者,唐图的任务就是给任务失败的快穿者收拾残局。为此,他扮演过无数人设,任务结束后,秉着只要死得快,疯批男主就害不了我的理念,躲过了无数灾难。然而某一天再醒来,系统不见了,疯批男主更疯了。唐图:……害怕,紧张,哭泣,谁能救救我!
一只小蝉蝉
从东京开始百鬼夜行
从东京开始百鬼夜行
东京地区赤坂八丁目乃木坂旁的一家门店,这在常人看来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家小店,但在那些妖魔看来这个地方却宛如阴间地狱一般……PS:我要在欅坂开无双
竖笛狐狸
救世主大师兄
救世主大师兄
极北之镜的大鲲跃出海面;极南之域沉睡的玄武苏醒;圣人坠落,真仙喋血;亘古星辰变轨,沉睡生灵复苏,朱雀啼鸣,白虎咆哮;失落的灵魂,染血的道途。ps:本书又名
最镜
斗罗:我灵魂圣女,专治各种不服
斗罗:我灵魂圣女,专治各种不服
关于斗罗:我灵魂圣女,专治各种不服:海瑟薇带着记忆转世到斗罗大陆,刚出生就撞了大运,被正在逃亡的唐昊以保密为由灭了全家。幸好她的灵魂特殊,在死亡以后没有直接消散,而是重新回归肉体,觉醒出特殊的主武魂:灵魂。誓要为自己家人雪恨的海瑟薇从此走上复仇的道路,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什么?你要站在唐昊那边?那可真不好意思喽,我就喜欢看你们和唐昊哭出来的样子。
沈亦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