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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帝气得不行,转头问崇祯:“后面朝代怎么记的?”
崇祯老老实实答道:“成祖爷爷,明实录确有记载,方孝孺被诛十族。”
永乐帝又把目光朝向朱长卿,受了不白之冤一样问道:“朱先生怎么说?”
朱长卿道:“最早记录方孝孺殉难的文本是《奉天靖难记》:时有执方孝孺来献,上指烟焰处谓方孝孺曰:‘今日使幼君自焚者,皆汝辈所为也!汝死有余辜!’方孝孺稽首祈哀乞怜,遂命收之……丁丑,执奸恶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至阙下,上数其罪,咸伏其辜,碟戮于市。
“《明太宗实录》的记载基本与《奉天靖难记》相同,两个文本里,对是否诛戮方孝孺家属一事只字未提。
“到了明英宗天顺年间,方孝孺遇难已经五六十年了,内阁首辅李贤写作《天顺日录》,其中写道:文庙过江之日,初即位,欲诏示天下,问姚广孝举代草者,曰:‘必须方孝孺。’召之数次,不来。以势逼之,不得已,孝儒持斩衰而行见。文庙即命草诏,乃举声大哭曰:‘将何为辞?’敕左右禁其哭,授以笔,即投之地,曰:‘有死而已,诏不可草。’文庙大怒,以凌迟之刑刑之,遂夷其族。
“从摇尾乞怜到悍不畏死,李贤笔下的方孝孺来了一次华丽大转变,这些内容奠定了后世方孝孺故事的雏形,胆怯畏缩的懦夫变成视死如归的勇士。
“就这样又过了二三十年,明宪宗、明孝宗时期,时任广东按察佥事的宋端仪创作《立斋闲录》,其中写方孝孺遇难一事,在《天顺日录》的基础上,加了一首方孝孺的绝命词:‘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三纲易位兮,四维不修,骨肉相残兮,至亲为職,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庶不我尤。’
“‘今校南京锦衣卫镇抚司监薄,除前编缺坏外,所存簿籍载正学宗族抄扎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
“也就是说宋端仪通过查询南京锦衣卫镇抚司档案,发现方孝孺家族被抄扎了,起码抄了847人,这与《天顺日录》中‘遂夷其族’的记载相呼应。
“抄扎并不意味着抄斩,但起码也是抄家。说明确实存在大规模的血亲株连,这是《明太宗实录》《奉天靖难记》所没有的,姑且认为它是真的。
“不过后世广为流传的诛十族,在《立斋实录》里依旧没有提及。
“到了明武宗正德五年,与唐寅并称吴中四大才子的书法家祝允明,写作《枝山野记》一文,其中写方孝孺之死,首次出现灭十族的说法:‘文皇既即位,问广孝谁可草诏,广孝以方对,遂召之。数往返,方竟不行,乃强持之入,方被斩衰行哭。既至,令视草,大号罢,不从。强使溺管,掷去,语益厉,曰:‘不过夷我九族耳!’上怒曰:‘吾夷尔十族!’左右问何一族,上曰:‘朋友亦族也。’于是尽其九族之命,而大搜天下为方友者杀之。
“而此时距离方孝孺殉难已经一百多年了,其前半部分基本遵循着天顺日录,后半部分则增加了一段剧情,就是那段诛十族的对话。
“所以诛十族,《枝山野记》是现存最早的史料,把对话刻画成这样,就跟作者当时在现场一样。
“许是意识到这段对话真实性很低,作者祝允明自己又说了这样一段话:比暇,因慨然追忆胸鬲,获之辙书大概,网一已漏九矣。或众所通识,部具它策,无更缀陈焉。盖孔子曰:‘质则野,文则史。’余于是无所检校焉。小大粹杂错然,亡必可劝惩为也,大略意不欲侵于史焉尔。
“意思就是书中内容来源于传闻,并不可作为真实历史来看待,而且这些故事都具有‘劝惩’的目的,也就是教育意义的小文章。
“这就是方孝孺被灭十族的起源。
“到了嘉靖初年,一位姓姜的太常寺卿写《姜氏秘史》,第二次提到了灭十族:先是,燕邸南下,姚广孝请曰:‘殿下至京,须全方孝孺,杀此人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上纳之。既至,建文帝亡去,遂召孝儒问曰:‘我以周公匡成王而来,成王不在,当议所立。’对曰:‘殿下既以匡王室而来,成王不在,当立成王之子。’忤旨,因有灭十族等语。上大怒,即收捕其族党,尽诛之。
“由上可见,这本书在此前所有叙事之外,又增加了两个桥段,一、杀方孝孺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二、朱棣说自己是周公佐成王,就此,方孝孺与之辩论。这都是此前无可稽考的剧情。
“嘉靖三十四年,知县陈建编纂《皇明通纪》一书,其中写方孝孺提到了灭十族,但其说法与《枝山野记》又略有不同,《枝山野记》里是方孝孺自己犟嘴,导致被灭十族,而《皇明通纪》这边是朱棣主动说的:——上曰‘先生为我作诏。’命授以纸笔,孝儒大书数字,掷笔于地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上大声谓曰:‘汝焉能遂死,朕当灭汝十族。’
“然后这本书还说方孝孺的妻子和儿子先行上吊了——‘令复系狱以矣,乃俱其宗支,尽抄没之,宗族坐死者八百四十七人,妻郑氏与诸子皆先自经死。’这也是之前没有的情节,还说‘每抄提人,辄示孝儒,孝儒执不从。乃及母族林彦清等、妻族郑原吉等,九族既戮,亦皆不从。乃及朋友门生廖镛、林嘉猷等。’
“这里是故意塑造朱棣的鄙宵之意,说朱棣每次要杀方家人,就先告诉方孝孺,还是不肯代草诏书,于是就接着杀,杀着杀着九族杀完了,开始杀他的朋友,其描写竟详细到了遇难者的人名,这也是此前任何一个文本所不能做到的。
“又过了十一年,刑部尚书郑晓编著《吾学编》,其中写方孝孺殉难事迹,文皇曰:‘先生无劳苦,余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儒曰:‘成王今安在?’文皇曰:‘渠自焚死。’孝儒曰:‘成王即不存,何不立成王之子?’文皇曰:‘国赖长君。’孝儒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文皇又曰:‘先生无过劳苦。’置左右授笔札,又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儒大批数字云云,投笔于地,又大哭。且骂且哭曰:‘死即死,诏不可草!’文皇大怒,命喋诸市。
“孝儒慨然就戮,为绝命词曰:‘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时年四十六。复诏收其妻郑,郑先已经死。宗族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
“从这段文字描述中可以看到,姚广孝的推荐、周公佐成王、绝命词、连坐这些要素都具备了,唯一有变化的是周公佐成王的辩论内容更详细了,而且连坐死亡人数八百七十三人,比之前多了二十六个。
“到万历以后,明朝文风日渐松弛,方孝孺殉难的叙事开始超级变换形态,越来越详细、越来越生动,如万历朝官员朱国祯,编纂《黄明逊国臣传》,在其文中,出现了朱棣用刀砍伤方孝孺脸颊的桥段——‘以刀抉两颊,伤至耳’。
“到了崇祯朝,《宁海县志》则在《黄明逊国臣传》的基础上做了再加工,原本说的是砍脸颊,而这里则是要砍方孝孺的舌头——‘命抉其吻剔其舌,孝儒犹喋血犯御座。’
“到了明代末期,灭十族传说进一步扩散,钱士升《皇明表忠记殉难列传》——‘孝儒十族之言,有以激之也。愈激愈杀,愈杀愈激,至于断舌碎骨,湛宗燔墓而不顾。’
“魏学洢《浙忠录序》——‘一腔裂而十族捐。’
“叶向高《题方正学先生祠堂》——‘两朝事往君恩在,十族烟销诏草成。’
“文人士大夫开始直接把灭十族这事作为不证自明的事实,以此抒发议论、吟诗作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