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洛杉矶郊区一家酒店的三楼,抱着中餐饭盒的外卖小哥敲开了一间房门。他怀里的饭盒很多,至少是七八个人的饭量。
开门的人接过几乎垒到头顶的饭盒,它们挡住了他的视线。正因如此,他没看到小哥藏在饭盒后的冲锋枪。
在他抬脚准备关门的那一刻,小哥对着他突突了半梭子。子弹射穿了装着酸甜鸡和炸春卷的盒子,肉菜的香味顿时在血腥味中绽放开来。
靠在门外墙边的四个人紧跟着小哥冲进房间,屋内的桌上坐着三个人,电视机前的沙发上还有两个;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突如其来的冲锋枪扫成了筛子。小哥们肆无忌惮地开火,屋内玻璃四溅,棉絮翻飞。
套房里有卧室,但他们没有往里进一步搜查房间,而是从容地对着地上的人补枪。
从开门算起不到一分钟,这些杀手就尽数退回了门外。听到枪声的其他房客甚至还没来得及拨通报警电话,他们就已经撤离了现场。
类似的场景在洛杉矶的各处上演。这些杀手们来自不同的帮派,他们中有些是专业的赏金猎人,有些只是恰好有枪的小混混。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是都接到了同一个人——杰克·邓肯,发出的公开悬赏令。
只需要杀掉处在特定坐标里的一些人,他们就能获得一份不菲的赏金。
洛杉矶就像是阴晴不定的大海,上一秒还风平浪静,下一秒,这些从纽约来的,邓肯家的精英们就被突如其来的巨浪卷进了海底。
当然,这场杀戮并不是毫无悬念,在市中心的酒吧和贫民区的街道上都有成功突围的纽约远征军。悬赏令上并没有他们每个人的肖像,只要躲进人群中,他们就能算暂时安全。
这些逃出来的人第一时间便拿起电话打给了他们的老大,想要报告遇袭的事情。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没能打通。
因为他们的老大也在急迫地给他们打电话。
休息区,两拨人马隔着两排车泾渭分明地对峙。托尼没下车,他在等对方的领头露面。但对面的人只是架着枪。
就在刚才,他藏在先头部队中的大将,雅各布,来电告诉了他城里发生的异变,那位一向勇猛的日耳曼人语气惊恐,说他们在跟整个城市为敌。
离洛杉矶还有几十公里,离纽约还有大半个国家,他现在孤立无援了。
后座的车窗上贴着防窥膜,所以他还能正常地端坐着。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他们被都在这里已经过去十分钟了。他不知道对方在等什么。
几辆车逆行着从城里的方向开了过来,头车大大咧咧地停在了两班人马中间,后座的车门被打开,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毫无顾忌地走了下来。
托尼认出了那个人,他是罗伯特·卡洛斯。
罗伯特径直走到了他的车窗前,抬手敲了敲窗户。他一个人过来,好像丝毫不怕被抓住当人质。
托尼按下车窗,面无表情地看向他。
“嗨,托尼叔叔。”罗伯特动了动手指,跟他打招呼,“好久没见。你还记得我吗?我很小的时候去过一次纽约,那次你还抱过我。”
“当然,你小时候可比现在可爱。”托尼微笑着说道。
“那次我是跟我父亲一起去的,他昨天死了。世事无常不是么?”罗伯特说道。
“我很遗憾,孩子。”托尼回道,“他是怎么死的?”
“三处枪伤,有一枪很不巧地从脖子射进了他的脑干。”罗伯特指了指自己的后脑。
“我希望他能得到安息。”托尼仍旧波澜不惊地回道。
“谢谢。”
短暂的沉默。
“是这样。”罗伯特清了清嗓子,指向自己身后,“我们的车上有火箭筒。”
他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