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打开门,就见季成泽带着妻子安然站在外面,天寒地冻的季节,温柔如少女的女子端着一盘子烤好的板栗和红薯,冲着她笑。
“抱歉打扰您,我太太想给您送点烤红薯。”季成泽站在前面,以一种防守且保护的姿势隔开她和安然,怕他太太做出什么逾越之举,更怕外人伤害到他太太。
季太太只是温柔地看着她笑,然后扯了扯丈夫的袖子,示意他将盘子里的烤红薯递给她。
长歌垂眼敛眉,傅怀瑾的话还在耳边,结合着之前陆西泽说的事实,一个清晰的事实浮现在面前,当年肇事司机秋明生自造了一起车祸,害死了陆西泽的父母,并且在事发之后去医闹,害得季成泽的太太安然难产,生下死婴。
与此同时,秋明生抱养了一个弃婴。所有的线索都连在了一起,直直指向她就是二十四年前死掉的那个女婴。
季成泽和安然应该就是她的亲生父母。
秋明生为了保命,将季家的这个女婴抱走,当做筹码养在身边,结果抱来的女婴跟人抱错了,这样毫不知情地养了二十多年。
长歌已经在心底将所有事情推算出来,如此一来,当年随园被毁,季家上位,一切就都说的通了。她的身世竟然是跟陆西泽家族被毁牵扯在一起的,不幸的是,如果她是季家人,他和陆西泽依旧是仇人。
“请进。”长歌淡淡开口,让开一条路。
季成泽愣住。
季太太已经高兴地端着烤红薯进屋,拉着她的手说道:“这屋子住着冷不冷,如果冷你就跟我说,还有这红薯是刚烤好的,你趁热吃,不够的话,厨房还有。”
长歌心底涌现一丝微妙的情绪,她前世今生从不渴望亲情,可面前这个女人好像是她的亲生母亲,而且还因为她的死疯癫内疚至今。
母爱吗?那可真是一个陌生的词。她从未被人在乎珍视过。
“抱歉,我先带我太太回去了。”季成泽声音沙哑,怕安然吓到秋长歌,又怕秋长歌冷酷拒绝安然。这个女孩子,明明年纪不大,眉眼透着冷漠,却让他心生亲切感。
“我想跟囡囡再说一会儿话。”季太太回头温柔开口,然后拉着长歌左看右看,满意说道,“囡囡长高了好多呀,而且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囡囡有男朋友了吗?”
长歌:“没有男朋友,而且我现在不叫囡囡,叫长歌。”
“夜莺于夜晚长歌,指引夜行者回家的路。好美的名字。”安然点头,赞赏道,“这么好听的名字一定是我取的吧。”
长歌看着纯真如少女的季太太,又看了看身侧沉稳如山岳,眼含悲伤的中年男子,目光幽深,点头道:“嗯。你取的名字。”
季太太眼睛都亮了起来,回头看了一眼丈夫:“真是我取的名字!”
季成泽眼圈刺痛,心底掀起了滔天的巨浪,安然的状况就像没有生病一样,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高兴过了,她很喜欢很喜欢秋长歌,非常喜欢,所以才会一直看着秋长歌住的地方。
像是真的盼到了囡囡回家了一样。
如果眼前这个冷漠的小姑娘真的是他和安然的孩子,那该有多好!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季成泽面色黯淡。
“抱歉打扰了,我带太太先回去了。”
长歌点头,见他跟季太太低声说着话,拉着不情愿的季太太出去,终是什么都没有说。
“长歌,刚才老板和老板娘来做什么?”杜敏从外面打电话回来,惊道。
“来送烤红薯。”她拿起香甜软糯的烤红薯,剥开红薯皮,沉默地吃了一口,许久,问道,“如果你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会相认吗?”
“会啊,血浓于水,亲生爹妈干嘛不认,当然如果是畜生不如,那不如不认,就你那爹妈,你上辈子是做了什么恶?今生摊上这样的爹妈?”杜敏无比糟心地吐槽着,“险些毁掉你的大好前程。”
长歌眼睫微颤,将手上的烤红薯吃完,擦了擦手,淡淡说道:“那我考虑一下。”
杜敏一头雾水,考虑啥?
洗漱完,躺在柔软的床上,长歌才给傅怀瑾回了一条信息:“如果我是季家女,会如何?”
大洋彼岸,傅怀瑾看着这寥寥数语,微微战栗,如果长歌是季家女,那季成泽和安然的女儿没有死,季家会乱成一团糟吧,以长歌的性格,看着生母疯癫,生父被逼到这种境界,她,一定会,为父母和自己,讨回公道!
傅怀瑾目光灼灼,低哑地说道:“很多人从此睡不安稳觉了。”
长歌微微一笑,她喜欢!
*
一夜无梦,长歌是被外面鸟儿的声音叫醒的。
她伸着懒腰打开木质窗户,看到雪停了,几只觅食的雀鸟在院子里叽叽喳喳地叫着,白墙灰瓦的古镇被笼罩在薄雾中,说不出的安宁避世。
枝头上的积雪落下来,打落了一地的梅花,浓郁扑鼻的梅香袭来。她穿上厚外套,出了草木堂,正要在古镇里随意走走,就见巷子里停了一辆低调的黑色宾士,京城牌照,牌照很霸气,车窗降下,露出陆西泽棱角分明的俊美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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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歌和他隔空对视,不动声色地屏住了呼吸。那些前尘往事犹如划破纸张的裁纸刀,割的人鲜血淋漓,她不知道站在面前的是陆西泽,还是萧霁。
陆西泽凤眼幽深地看着她,许久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微笑,下车,隔着一条街的距离,不远不近地说道:“起这么早?昨晚睡的好吗?”
长歌眯眼,冷淡说道:“不错,陆总怎么会在这里?”
“你经纪人给我打电话,说你被大雪困在古镇,我正巧在附近,开车过来看看。”陆西泽轻描淡写地开口,浓密的睫毛掩住眼底深沉的欲念,他的长歌,聪明又警觉,心思如深海让人难以猜透,这一次,他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不能吓到她,更不能让别的男人趁虚而入。
长歌定定地看着陆西泽,许久,微微一笑:“陆总有心了,我请你吃早饭。”
古镇只有一家早点店,还是包子馒头豆浆油条之类的。庆幸的是时间早,没什么人吃早饭,座位管够。
“陆总养尊处优,应该没有吃过这种街边的小苍蝇馆子吧。”长歌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豆浆,太甜了点。
陆西泽:“以前读书时经常吃,我对吃的不挑,喜欢吃的东西就会一直吃,百吃不厌,很是长情。”
长歌挑眉,暗自冷嗤了一声,他,会是长情的人?她怎么那么不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