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一本书,内心很复杂,有伤感,有难过,复杂的情绪无关书的结局,只是每一次这样的别离总让人神伤。
看了很多的书,在一个又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内心早已经历过千生百世。
这本书很好,出众却不出名,它比较小众,也是这两年看过的书里最喜欢的,不管是写作水平,故事情节,其中知识,方方面面,难以回神。
每看过一本书,总有些感悟与体会,也许是书看得多了所以总那么老气横秋,这本更像是人生感言的书,只有太狭义的感观,总忘了世界浩瀚,人生辽阔。世界很大,更复杂。
人类社会只是其中之一,而短短四个字,却是永远也琢摸不透。都说三百六十行,但具体是什么,从没探究过,上九流,下九流,正八门偏八门,和死人打交道的阴七门,六小邪,八小门四大门。。。。
太多太多。这是古称,现在称呼都变了。
今天的社会也变了,阶层固化,各种行业信息透明化,不再是以前,挣钱很难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人,踏实的一步一脚印,对我来说太难了。况且努力之后很大概率依然跳不出所处的圈层,这才是常态。
人生的灰暗之处在于,我懂的太多,不管以何种方式,有了一份超凡见识与眼界,然而看得见却够不着,这算不算痛苦与残忍。
不认为自己还是少年时候好高骛远的心态,今天的我已经有了一定的履历,社会无情的毒打,也经历了一遭又一遭,磨平了棱角与脾气。
命运,是一个名词。但总感觉它是一个动词,压抑着我。如果有时来运转那天,一定把时运不济的难忘刻进骨子里,这些痛,永远别忘。
突然想起了十八岁某天下班时的愿望,只想要一份三千块的工作,下了班之后可以玩一玩游戏,有那么一两个同趣的朋友,其余的别无他求。
哈哈,说不清是苦涩还是莞尔,但写到这里,笑了笑,对我来说,这真的,只能一个愿望。
如果,我换个家庭环境,一个完整的家庭,可以很穷,很穷,也可以一辈子接触不到外面的世界。到了今天这个岁数,相一个差不多的女孩,那,多好。
人总是渴望得不到的,如果真有那一步,又或许会向往外面复杂的世界。
冬天了,是我喜欢的季节,下班后漫步在冬日暖阳下的傍晚,也是一种幸福。夏天避之不及的太阳到了冬天就成了趋之若鹜,得不到的果然是最好的。
这样的感觉有些...浪漫,一个人的浪漫。
两性之间的诱惑其实可以分为三种,乱性,乱心,乱神。
所谓乱性,就是看到些坦胸漏乳的扭腰起舞搔首弄姿便心猿意马,这一般体现在一类人身上,这类人,大多低俗,无才,或无能,少受钦慕,所以饥不择食,不则优劣,以多占为荣。
中等诱惑乱心,姣好的面容,婀娜的身姿,婉柔迎合,保持神秘,九成的人都倒在了这里。
最上等的诱惑就是乱神,除了前面的主要是善解人意长情陪伴,且不能增加压力。
所以说下等神美看脸蛋,中等审美看身段,上等审美看神韵。
扯远了,说起这些有点滔滔不绝。
冬天,春去秋来又是一年。今年过得好快,也很难忘。一个人,走过了四季的日夜,没有同伴也没有陪伴。
朋友,也许是对它的定义太高了,或者是混淆了朋友与知己的概念。相识满天下,知音是何人。
从来不认为在一起吃喝玩乐的感情多么牢不可破,不管哪一种,哪怕再喝得酩酊大醉交心交肺,酒醒了,又站回各自的立场。
孤独感丛生,怕了,也惯了。
人多时却又觉得他们嘈杂喧哗,又想远离他们。
也许是相对佛家比较趋于道家原因,道家相对接受民众的供奉少些,也不喜欢渡人,并不是他们自私自利不愿渡人,只是世上可渡之人少之又少,与其对牛弹琴白费口舌甚至惹一肚子火倒不如远离人,独自自在。
我深以为然,从小到大不管是在哪里,我真的很难与身边人有共同语言。
一晃啊,都快24了,从小到大的事情,除了孤独感,忘了太多。
不管是曾有过矛盾揍过他的同学,发誓让我一直坐垃圾堆的更年期班主任对我刮目相看,还是让我极度不爽的同事与无良的坑爹老板,都已经想不起他们的名字,就连他们的模样都早已模糊,过了当时的时间,甚至回忆他们的机会都没有,人与人的相遇啊,都是离别的开始。
稍微有点映像的,就是中专离校的前一晚。那晚全班聚餐,回校过后都在于自己的小圈子所告别,离别的情绪逐渐演变成感性的盲目,正常的毕业离校演绎成了生离死别,三五几两的,到处都是盲目肤浅的誓言与廉价眼泪。可是这几年的班级群里,只有群助手的生日祝福。
我比较独,没有情绪聚涌。
记忆深刻的,也多,不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
大概每个人心底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都有一条徘徊不散的云烟。独自在某个醉眼朦胧的夜晚,眼眶啊,总有些泛红。
这些逐渐模糊的记忆,像是灯下看玉,月下看人,朦朦胧胧的,最是美好。
不过后者就像行兵作战的大忌背水一战一样,朦胧增加美感,看得越清楚,美感就越少。构成吸引的原因是观察对方的同时添加了大量主观的想象,对方的形象过于美化与丰满了。
就像我一样,不过到今天,我依然好奇,好奇的原因也简单,就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是一个眼高于顶的人的配偶。
其实这世上大多数爱上或喜欢的人,并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主观的想象,随着了解的深入,发现对方与自己想得不一样,喜欢或爱就会逐渐褪却这也是很多的见异思迁,始乱终弃的根源。
就拿这事来说,这种事情并不能单纯的归咎于男方或是女方,而是双方都有可恨之处,男人在没有对女人进行足够和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就爱的要死要活,既然不了解,那他们爱的是什么?爱的是对方虚假的表象和自己的想象,前期狂热盲目,大肆宠溺,恨不得倾其所有,得到之后随着了解的深入,发现对方并不像她们表现出的那样,也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于是就会产生沮丧和厌烦,借酒浇愁,大呼不幸。
而女方的责任就是在相处的初期无限美化自己,浓妆艳抹,剃眉刮毛也就罢了,还动刀注射,各种作假,分明刁蛮任性,自私贪财,却柔声细气儿,假装贤良淑德,将真实的自己隐藏起来,将虚假的假象展现给男方,要知道雪地里是藏不住死尸的,真相总会显露,当真相败露的那一天,被抛弃也就成了必然。然后痛哭流涕,痛斥对方薄情寡义,道德沦丧,殊不知自己被抛弃的并不冤枉,纯属咎由自取,谁让你当初不将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偏偏虚假掩饰,给对方的判断提供了错误的依据。
任何事情都有真相,都有本质,都能分清责任,但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绝大部分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将自己想象成受害者,将责任推给对方。
站在男人的立场,如果遇到令自己心动的女生,一定不要立刻展开攻势,应该认真慎重的深入了解,倘若发现对方完美无瑕,那就完了,肯定是假的,自己肯定盲目了,因为世上不存在完美无瑕,完美无瑕只存在于自己的想象当中。
站在女人的立场,如果遇到一见面就对自己疯狂追求的男人,那就应该小心了,对方肯定盲目了,得到之前有多狂热,得到之后就有多绝情,一定不要轻易感动,不然只能是害人害己。
世人多是这般,少思多行,总是盲目冲动,然后再为自己的盲目冲动承担后果,周而复始,恶性循环。